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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合树读后感优秀6篇

读后感写好可以加深大家对这本书籍的印象,读后感不是照抄原文,而是写出自己对书本的所得所感, ,吾爱文书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欢合树读后感优秀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欢合树读后感优秀6篇

欢合树读后感篇1

在看完《简·爱》后的又一本国外名著,《呼啸山庄》是艾米莉唯一的一部小说,它被誉为一部伟大的作品,一部“最奇特的小说”,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真的感到很奇特,没有任何的背景介绍,直接进入情节,让我摸不着头脑,重复看了不止三遍,当看到第一卷的第四章才知道前三章的“我—洛克伍德先生只不过是整本书故事的一个“聆听者”。

看完这本书总结出来是围绕着两个山庄—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还有本书的主角—希思利克夫先生和他身边的人的从他小时候到死去的故事。这个故事关于爱与仇恨。希思克利夫是在利物浦街头被先前的老爷捡回呼啸山庄的孩子,这个山庄中的人都肆无忌惮的欺负他,但唯独一人—凯茜照顾他,关心他。到后来他们也是互相深爱的一对情人。他们一起对抗欺压他们的欣德利,原以为经过磨难后的这对情人能走到一起,可是现实总是更残酷和磨人。凯茜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她在选择终身大事时选择了林顿,就是因为林顿英俊并且富有,她虽然爱着希思克利夫,但她不愿意放低自己的身位,所以选择了和自己完全不爱,不了解的埃德加·林顿结婚了。而希思克利夫正是因为爱人的离去让自己伤心欲绝,他只好选择了出走,在他出走的这时间里,每天都在思念自己情人的痛苦之中,感觉度日如年。

也正是因为这种痛苦,压在他心中的怒火和仇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他回到山庄与凯茜重逢后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这个时候的希西克利夫不再是当年的他了,他先是将林顿的妹妹一起带走又归来与凯茜永别,而没多久凯茜的女儿出生,但凯茜从此离开了人世,希思克利夫本来就在忍受没和爱人在一起的痛苦,而这一次后,他连自己的爱人都没法见到了,丧失自己最爱的人的心痛和悲伤正慢慢将希思克利夫变为一个魔鬼。在欣德利去世后,他吞没了他的财产并带走他的孩子哈顿,并且将自己对欣德利的仇恨转到了这个孩子身上,后来他又带走了自己刚去世的妻子—伊莎贝拉也就是林顿的妹妹的孩子,虽然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对他来说也就是累赘,没有任何的情感。仇心越来越大的希思克利夫早已被大家公认为恶魔,他逼死了自己爱人的丈夫,用各种极端的手段来获取两个山庄的财产,这也是他最后报仇的目的,这个时候时间才回到本书的开篇“我”访问呼啸山庄,而这一切是迪恩太太——一个保姆和“我”讲的。

故事的最后,他的仇报完了,而这世上也没有一人关心他,他在曾经与爱人凯茜一起被关的屋子里,在狂风暴雨的一个夜里悄然离去了。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茜在中间,两边分别是希思克利夫与埃德加·林顿。有村民甚至见到了希思克利夫与凯茜的灵魂在荒原徜徉,我想这就是故事最好的结局。

而这揭示的就是一个人从正常变为魔鬼的故事。到这里我是真正领会到了作者的传奇之处。这一爱情故事在艾米莉的笔下展现出的是一段悲惨却满足的童年,一段充满仇恨的逃离,一段不择手段的复仇故事。故事主人公为了爱而无尽止的恨,因为恨而去不顾一切地报仇,没有人能原谅他的罪过。在看这本书时会被故事情节而所深深吸引,作者的文字就像磁铁一般能吸住你的双目,并让你深陷其中。作者还善于用环境描写,让整篇故事都有着神秘,阴森,紧张,荒缪,触目惊心的氛围。

艾米莉同时也通过这部作品来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人们因为自己的利益,变得不再有人性,都成恶魔一般吞噬着不管属不属于自己的一切。书中操控希思克利夫去追求这一切财富的正是他深爱的凯茜,他最后在房中安然死去也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他对凯茜的爱,一生都坚持的爱,这一让人惊叹的爱。但或许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爱,不是因为失去爱人一直暗淡,失望至死的低落,而是一段激烈的斗争。

?呼啸山庄》流传至今,仍然闪耀着当时的光芒,让我感叹这真的是一本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欢合树读后感篇2

最近,我无意中翻开了一本名叫《呼啸山庄》的书。

它讲述了在一座山上的一个山庄里的故事。弃婴赫斯克莱夫在山庄里长大,却因为心爱的人要出嫁而远走他乡。三年后,赫斯克莱夫再度出现,展开了一系列的复仇计划。

初读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很吸引我,但我还是觉得这本书有些丑陋。因为它涉及了太多的憎恶。可隐约中,我还是感到了它的美丽。尽管我这是在细细品味后发现的。这本书,这本十分吸引我的书。它的美体现在赫斯克莱夫那对爱情的不渝,体现在凯撒琳那段维美的爱情与凯撒琳的身世的不幸赫斯克莱夫尽管在报仇时显得那么凶恶,但他也是因为爱。是因为当年他没有听完那半段话。他认为爱人违背了他,他悲痛欲绝才会这样。

凯撒琳是那么不幸,而又是那么幸运。她不幸的是,在自己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死了。她的母亲也就是赫斯克莱夫的恋人。凯撒琳难逃魔掌,在一次偶然中撞倒了赫斯克莱夫,她被抢走了财产,被迫嫁给表弟,那个病得半死的人。幸运的是她碰到了赫斯克莱夫收养的,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舅舅的孩子。比她大四岁的表哥哈东。她和哈东坠入情网。后来,赫斯克莱夫也因过度思念凯撒琳的母亲凯蒂而去世。凯撒琳收回了属于自己的一切,并和表哥结了婚,带上老仆人耐莉回到了画眉鸟山庄,再也没有去过呼啸山庄。

这本书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欢合树读后感篇3

有一种爱,无论你身处何方,都能感受她的温暖;有一种爱,无论你身险何境,都能感受她的心跳这种爱就是母爱。

我刚刚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疯娘》。疯娘顾名思义,疯娘就是一个疯子,把别人家正在将拔穗的稻谷当成了猪草全拔掉了,使稻田的主人找上了门;小范欺负自己的儿子,疯娘不顾一切一把抓住了小范,拖到了屋外,想到自己儿子被欺负,便把小范扔进了学校门口的小池塘,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因为此事,范父找上门,要求支付巨额医药费,疯娘不但挨了重打,最后还是派出所出面才了结此事;最后还因为儿子一句桃子甜送了自己的性命

疯娘给他们家添了许许多多的麻烦,甚至家人都不能接受她,特别是她的儿子,但她用自己特有方式的爱感化了他们,她不顾自己生命的安危,爬到长在悬崖峭壁上的桃子叔,为儿子摘几个桃子,却不幸身亡,当儿子拿到大学通知书时,疯娘却已经不在人世,而感到痛心

这时,我想到在我生病时,妈妈为我熬了一碗鸡汤补身子;想到在我摔倒时,妈妈扶起我,还安慰我;想到在我考试前,妈妈鼓励我这些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表达了妈妈对我无微不至的爱啊!天下的母爱都是一样的啊!我想:我一定要努力学习,才能回报妈妈。

任何风雨都阻止不了母亲的爱,而母爱像一杯浓茶,需要我们用时间来细细品味。

欢合树读后感篇4

不久前,爸爸帮我买了些课外阅读书刊,其中有本是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

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此时外祖父的家业已经开始衰落,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阿廖沙的母亲由于不能忍受这种生活,便抛弃一切,离开了这个家庭。

后来,外祖父迁居了,母亲突然回来了。开始,她教阿廖沙读书认字,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得她经常发脾气。由于和后父不和,阿廖沙又回到迁居的外祖父家中,但是此时的外祖父已经破产。为了养家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其他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独自一人在社会中生活。

从《童年》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不屈不挠,乐观、坚强的阿廖沙。

还记得我刚学打篮球的时候,投球根本投不进。这时,爸爸对我说:“沅鑫,跳高点,再用点力,我相信你能行的!”听了爸爸的这番话,我的斗志被点燃了,双手捧着球,半蹲着,瞄准球框,然后向前一跃,用力的把球扔出去,球进了!我高兴的欢呼着。现在回头想想,这不正是这种不屈不饶的精神,驱使我认真掌握好投篮技术的吗?

相比阿廖沙,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一直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如今我们的生活质量与他当时相比已是天壤之别,但是我们从来没有知足过,一直想要更多的东西。

随着时代的进步,现在的人们一遇到困难就退缩、逃避。有位名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得学会吃苦。”是啊,美好的生活必须要有所付出。

我们现在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顾着让父母为自己做更多的事情,从不会自己独立生活。现在起,我们不应再如此娇生惯养,凡事学会自己动手,学会独立,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为未来创造优质的精神物质生活打下牢固扎实的基础。

读完《童年》,感触颇深,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像阿廖沙一样勇敢、乐观,我也希望身边的同学能读读这本书,去感悟阿廖沙的这种不屈不挠,乐观、坚强的精神。

欢合树读后感篇5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欢合树读后感篇6

?社戏》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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