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写读后感时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为了加深自己对一本书的印象,大家都是及时的记录在读后感中,下面是吾爱文书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水经注读后感1000字模板7篇,感谢您的参阅。
水经注读后感1000字篇1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19世纪中叶是仅次于《圣经》之后第二畅销书籍,该书的作者斯脱夫人在白宫被林肯总统接见时,总统说:“你写了一本导致美国南北战争的书,很了不起啊!”。于是,便怀着好奇心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故事后,愤怒与敬佩充盈我的胸膛。
我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更多的是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
书中主人公汤姆——却让我敬佩,从汤姆叔叔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善良、吃苦耐劳,精明能干的品质,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都让我敬佩。
我不由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是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黑奴的命运令人愤恨,他们为了生活,忍受着非人的待遇,哪怕去偷去抢,也要填饱自己的肚子。恶魔般的奴隶主残酷、刻薄,残忍奸诈,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满口仁义道德,但最终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我想,斯托夫人在写《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时,应该是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吧!“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这应该是作者想发出的强烈呼吁:
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水经注读后感1000字篇2
我觉得龙应台的文字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亲和力。静静的,缓缓的,有些许的小幽默,也有深深的寓意。似是和一个熟人淡淡地讲述着自己的经历。
每一篇文章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层层叠加,是需要连贯下去看的。于是,其实有些看似是废话的话,是她预设的情感基调。而到了最后,那些积累的感情一下子爆发出来。用她的一个词来形容,读的时候“眼泪决堤”。
第一篇:目送——读到时就想是巧克力慢慢在咽喉融化的感觉,可爱的母亲啊,她们的亲情永远是甜腻腻的,可是我们做孩子的,有能读懂多少呢?“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有时我真的觉得我是那个被追的背影,而母亲是那个追的人。有时我真的很想回头看看,可是由于自尊心还是会由背影告诉她不用追,因为自己长大了。这让我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是从不同的角度看着不同的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在“胭脂”中对母亲的描写更是十分细腻,她那满是皱纹的手像蛇蜕掉弃置的干皮。曾经劳碌不堪青筋暴露而今灯尽油枯的手。让我想像一个母爱的不容易。擦口红,涂指甲,化妆似乎就像是母女间的小游戏,直到天长地久,只要还是母女,会一直玩下去的游戏。“散步”中的大字报对年迈又记性不好的母爱来说已经没用了,因为母亲已经忘了认字。看到这我有些伤感,到我的母亲老了时我该怎么办。还是该像书中写的那样把她看成一个孩子,我的外婆虽然精明但我妈妈说老了就把她看成孩子吧,不要计较她说的和做的。龙应台将家庭中许多的小细节都完美地呈现着,让我都感到了老去的恐惧,可是那该也是幸福的吧! 关于母亲让我想到“为谁”这一篇,读完才让我感受到母亲除了是生我养育我的人,还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总有一天我也会像安德烈一样离开自己的母亲,然后从呆在书房里的小姐变成母亲。我也要像他一样去教母亲做饭吗!我才要……应该一起的。不过时代在改变那个时代和现在人们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都不一样了吧!我的外婆是个总是把新鲜的菜留给我们吃自己吃昨天剩菜的人,妈妈应该是个先把新鲜的菜先吃后吃剩的,而我该是不好吃就不吃的,不想吃就不吃的。(今天晚饭又有这样一个场景,一直努力改变却改变不了。)这便是三代人……母亲叫安德烈吃鱼、穿衣服那一段很是让我郁闷,这是母亲关怀的方式吧!虽然我的母亲有时会有些唠叨,但貌似没那么严重,我佩服安德烈的耐心,能够一句句地重复。
关于“距离”那是个需要时间去跨越的,三百公里的湄公河处那个小国,我们和他们那里的孩子有多远?可不可以测量?几近百分之五十的人不识字,那里的孩子们每天跟着大人在海里打渔,种地,你说那是多少距离?是人的一生还是未来?我不知道有多远,但我相信存在我们心中。我看不清“距离”的深层含义,但写的也是父母兄弟姐妹的事儿。
这是后关于三代人的生活,我从龙应台的笔下看到的不止这些,有很多情感是难以言语的,要自己在生活中体会。其实很多情节很相似,可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你总有些难以释怀,看《目送》后知道自己的真情了。其实可以表达……然后上路渐渐成为目送另一个人的人.
水经注读后感1000字篇3
?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颠覆,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拉皮条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拉皮条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当局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读后感
水经注读后感1000字篇4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可以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展示了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追求自己所希望的生活苦难历程。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高尔基用真实优美的文笔描述了自已苦难而令人难以置信童年,我为自己而庆幸——我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不可能受到那种痛苦,自己没有失去亲人……我很幸福,甚至可以说我很幸运,被家长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
我的童年,同其他同龄人一样幸福,虽然没有父母的陪伴,但我的祖父祖母把我养育成人,我同样感到了温暖,同样感到了幸福,同样感到了同龄人所感受到的一切。
但是高尔基,他却不同,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他必须要承受这我们这个年龄所不能承受了,但他还是想我们一样成长,在那样可怕的环境里都可以出高尔基这种大师,我们这样的环境还不出人才的话,那真是愧对于父母。
我想,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是: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的生活!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生命匆匆的交错,它再短我也盛开过生命如此的美好,有些苦一定要经历过。
水经注读后感1000字篇5
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进行超多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此刻世人面前。他,就是法布尔,一位把自己的一生都扑在昆虫研究上的“疯子”。有人称他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有人说他是“昆虫的荷马”,但我觉得他是我们人生的老师,人生的楷模,他的种种伟大的科学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去传承,去发扬。
我们要学习他的献身科学一丝不苟。法布尔为了探求毛虫使人痒痛的毒素存在的位置,推翻大多数人所认为的在表皮上的这种说法,不惜把自己作为实验品。他从外面捉回来了几只毛虫,从他们的血液中取下了几滴血,滴在了一张吸墨纸上,然后再用一根不透水的绷带将这一小片纸固定在了他的手臂上。深夜,一阵剧烈的疼痛使他从睡梦中惊醒,他既高兴又兴奋,因为他证明了自己的推论是正确的,他又继续推测,血液中的毒素是哪里来的呢会不会是在尿素中的呢为此,他又进行了一次实验,他从毛虫中的粪便中将尿素提炼、浓缩成几小滴,又像原先一样滴在吸墨纸上,再用绷带固定在手臂上2个小时,晚上奇痒难熬,但他很高兴,因为他最后用实验证明了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但是,他为此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的手臂上出现了溃疡,又痒又疼整晚不能安睡,之后,为了晚上能安睡一会儿,不得不在伤口处敷上了凡士林。第三天,肿痛得更加厉害,并延伸到了一大块肌肉里面,用手指轻轻敲一下,就颤动,不久,又有超多的夜体像小水滴一样渗出,瘙痒在不断增加。五天之内,伤口处的皮已经完全掉了,露出了里面鲜红的肌肉,以至于早晚两次为他换药的人都恶心得要吐。这一大片的伤口直到四五个月后才完全恢复了正常。
我们要学习他对待科学严谨认真。在《昆虫记》中,他利用许多实验证明了他一个又一个的猜想和推论,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许许多多很难甚至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对这些问题,他没有随便将自己的猜想、推论变为这些问题的答案,写入书中,而是坦诚的告诉读者这些问题他也没弄清楚,依然要去探讨答案,应对科学,他总是一个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学习者。
我们要学习他的观察生活细致入微。昆虫是整个生物界中较为细小的生物,它们不如大象、长颈鹿体形巨大适于观察,它们不如家禽动物好饲养方便长时间观察,,它们也不如树木、花草不移动便于研究,但法布尔却独独选取了研究它们用那双闪亮的眼睛在大自然中的任何一个角落发现了它们,拿起放大镜仔细观察它们的婚俗、习性或者任何一个方面,为它们编写一部个性的传记,让人们去认识它们,去了解它们。
法布尔,这位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昆虫世界的科学家,如今早已在自己钟爱的昆虫的陪伴下静静地沉睡在了地下,但他却留下了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他的一生诠释了什么是伟大的科学精神,他是我们人生的老师,我们要向他学习,对待自己的工作严谨认真,把自己的一生献给自己所热衷的事业,不放下,勇于追求让自己的生命开花结果,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
水经注读后感1000字篇6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述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中国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明白,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明白……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一样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那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期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但是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能够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感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明白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向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水经注读后感1000字篇7
与《简爱》一样,《雾都孤儿》中的孤儿院也是那么的黑暗和凄惨。简一直倔强地与不公抗争,而奥列弗只是说出了所有孤儿的心声:再添一碗!就被无情地赶出了孤儿院。
其实,从孤儿院中离开,奥列弗并没有太多的感觉,离开了那个阴冷潮湿的地方有什么不好呢?可是命运,在棺材铺中展开的学徒命运,亦是天不佑善人。同样是被天主赐予人间的少年,有的是前途无量,而有的却要在生与死之间挣扎。棺材铺老板的儿子是如此的不成材,却可以享受衣食无忧的生活,而奥列弗只能默默地忍受着永无止境的饥饿、侮辱甚至殴打与辱骂。
终于有一天,奥列弗熬不住了,他进行了对命运的抗争,当然这也需要他用性命来一搏——他逃出了棺材铺。像寓言里的丑小鸭一样漫无目的地,孤独地在马路上走着。他害怕被抓,害怕回到过去的痛苦的日子里。可是现实是,他依然饥饿着、寒冷着。可想而知,在这样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若是哪一个好心人能够稍微伸出援手。若是我,我愿一生感激。奥列弗就遇到了一个“好心人”!
带他到温暖的火炉旁,给他吃美味的火腿,给他睡温暖的床,奥列弗好久都没有那么美美地睡一觉了。一连几天,“好心人”都把奥列弗好吃好喝地待着,还让年龄相仿的少年们给他表演好玩的“魔术”。奥列弗很开心。这么“苦尽甘来”的生活,若是我,那真是要甜到心里,掉进蜜罐里了。若是我,即使后来成了小偷,我也要继续抓住这难得的有吃有喝的生活。
而是事实上,奥列弗就不!
他没有成为“好心人”所期望的人,他违背了“好心人”的命令,他的善良,使他不愿伤害收留了自己的另一位真正的好心人。这位真正的好心人对他没有索取,只有给予,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别有所图的帮助,不是每个人都是利欲熏心的窃贼!真正的好心人用自己的行动感染了奥列弗,使他最终没有成为以德报怨、忘恩负义的败类。奥列弗依然是善良的、正直的,这是他的本性,也必将跟随他的一生。
上帝用他精巧的手腕创造出了一出跌宕起伏的人间悲喜剧,“好心人”自己钻进了绞套,被正义就地正法,而真正的好心人被正实是奥列弗的外公,这种戏剧性的结局成了整部书的亮点。让读者在此经受着道德的与亲情的双重洗礼,并在书中祖孙团聚的那一刻留下了挂着眼泪的笑脸。
我含着眼泪写着感想,庆幸奥列弗没有成为猥琐的小偷,事实上我一直为他捏着一把汗,我担心奥列弗会在一念之间做出错误的决定,成为一个与道德相悖的人。这实在是因为,许多人,包括我自己,真不敢确定,若同样处在那个环境下,会做出怎样的决定。而此时,我这一个揪着的心舒展了开来。正义与善良,是书里书外所有人的共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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