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只有养成观察生活的好习惯,我们才能写出优秀的作文,吾爱文书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喜欢的歌400字作文优秀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歌400字作文篇1
?西游新记》这本书我已看无数多遍,然而每次我都读得兴致勃勃,津津有味。为什么呢?因为它是一部非常幽默的作品。仅看体裁就很特别,体裁名曰:“准神话”,是神话而非神话,岂不引人入胜?我真的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共有30回,内容主要讲的主人公孙行者、八戒、沙僧三人到了美国的种种奇遇。孙悟空扶弱锄强,受到赞誉;猪八戒赶学时髦,大吃苦头;沙和尚苦心攻读,功名成就。最后,三人一行又回到了西土灵山。
许多内容,极为风趣幽默。如第六回:“踢足球八戒显威风,赛一马场行者破纪录”。在这一回里,主要讲八戒、沙僧、悟空在足球、橄榄球、赛一马三项比赛中为本校(麻省大学)争得冠军的经过。
这本书以幽默的故事情节取胜,写得生动活泼,属于喜剧的高级形式,它滑稽、诙谐,充分表现了作者的机智和才能,表现了作者的思想感情。作者通过含蓄、隐喻、引人发笑的手段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或对丑的否定和鞭挞,或对美的肯定和赞扬。懂幽默,欣赏幽默是有文化修养的表现,是对社会有深刻认识的表现。正如果戈理所言:“笑这个东西要比人们想象的深刻得多,重要得多!”这正是我喜欢《西游新记》的原因所在。
?西游新记》本是古典神话小说,本书作者童恩正借助于神话的特点,注入了新的内容,使人们喜欢的孙悟空等人物有活跃在新时代年代的今天。这本书给人们很多新的启迪和新的寻觅。亲爱的朋友,你喜欢这本书吗?
我喜欢的歌400字作文篇2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谈话。”是啊,当我读完了《中华上下五千年》,便认识了许许多多的古代英雄豪杰。
我从《围魏救赵》一章中,认识了聪明机智,足智多谋的孙膑,他不直接去救较远的赵国,而是趁魏国城内空虚,趁机攻打,才得以救了赵国,从中,我看出了他的才华横溢,还有为国效力的一片忠心。在《负荆请罪》一文中,我认识了赤胆忠心的蔺相如与廉颇。起初,廉颇认为蔺相如品一张嘴皮子就获得了比自己高的职位,而自己出生入死,奋勇杀敌,却不过如此,因此对蔺相如恨之入骨。
然而,当他知道了蔺相如的用心良苦后,顿时茅塞顿开,悔恨不及,披上了城中带刺的荆条去向蔺相如请罪,正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宽容与共同的特点——为国效力,使他们成为了朋友,相互帮助,才是找过日益兴旺,发达了起来;他们互相取长补短让找过渐渐强大,不再被侵略,反而是地盘越来越大,两人齐心协力,智勇双全,赵国在以后的20几年里平静了下来。读了,《上下五千年》,我还认识了野心勃勃的刘邦,项羽,十全十美的完人——诸葛亮,还有刘备,曹操……
我们要吸取前人的教训,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多读书,多得知识,让自己更加完美。
我喜欢的歌400字作文篇3
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的富强,人们的生活水平就如同芝麻开花—节节高。瞧瞧,吃的讲究营养,穿的注重个性,隹的宽敞舒适,行的以车代步。就说说车吧,每逢节日,那路上的车就像长龙一样,一辆接着一辆,好壮观呀!
前不久,爸爸也决定买辆车,我呀,甭提多高兴了。我眉飞色舞地叫道:“我家终于要有车了,我不仅有很多玩具车,还能有一辆真车。”我觉得购买汽车要注重它的内部结构,性能,车型及颜色。那天,我们全家去了盐城。妈妈看中了一辆悦达起亚k5的白色的车子,(18万多),但爸爸中意了一辆稍大点的悦达起亚狮跑,白色的`,有天窗,车型显得很大方,美观。价格23.68万。我与爸爸执意要这款,妈妈也只好作罢。在回家的路上,爸爸开着帅气的轿车,听着轻快的音乐,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活泼的我哪里坐得隹,一时站,一时坐,时而哼着小曲,时而扭扭身子,时而放眼窗外,时而撒娇讨欢。逗得妈妈笑得前仰后合,合不拢嘴。
有了轿车,我们的生活就更方便了。下雨天,我再也不会被雨淋到,再也不用挤那电动车了。坐上轿车,感觉既平稳,又舒服,而且速度快。我们经常用它出去游玩。我们全家还经常给它“洗澡”。
这就是我家的爱车,在默默地为我们的生活作出自己的贡献。
我喜欢的歌400字作文篇4
我喜欢植物,比如绿萝,多肉……其中,我最爱“招财手”。
招财手是仙人掌科目的植物,它们能够生长在沙漠里,顶着烈日,生长在缺乏水分的沙子上,非常坚强、独立。
我家的“招财手”也有这耐寒的本领。“招财手”外形独特,远看像无数双手要拥抱蓝天。它的主干宽宽的、扁扁的。有些主干长的很矮,有些却很高,参差不齐。主干上的刺很多,还很密集,但是并不硬,是软软的刺。还有些刺没完全成熟颜色泛绿,摸起来甚是光滑、柔软。主干下方的颜色很深,是深绿色,越向上生长,主干地得颜色越浅。枝干很小,但营养充足,颜色透绿,有些枝干上还另长了分枝,摸起来好像枝干储存了很多养料。每个枝干远远望去都像妈妈最爱吃的小榴莲。在“招财手”的顶部还长着些像刺一样绿绿的,胖胖的小软“刺”,摸起来痒痒的,弯下身子仔细观察,原来这些不是“刺”,而是长出的新枝条啊!它它们拥抱在一起,惹人喜爱。有一株枝条上结出了红色的花苞,花苞外层像一个个鳞片。花苞整体好像一个红色的菠萝,很是漂亮。
我爱我家的“招财手”,你喜欢吗?
我喜欢的歌400字作文篇5
我最喜爱的小动物,要数仓鼠了。
在我姑妈家就有一只小仓鼠,我就叫它小仓仓。
仓仓长着一身灰色的毛,两颗门牙露出来,肥嘟嘟的身子,走起路来一摇一摇的,特别搞笑。仓仓还有一只灵敏的鼻子,老远就能闻到好吃的。
仓仓吃食的时候可好玩了。他一看到吃的,就小跑着去喝一口水。然后,快速的把食物咬住,生怕别人跟他抢。然后跑进木屑里把吃的藏起来。等饿的等候就吃一小口。
仓仓可喜欢我的手指头了。它一看到我的手指头,就像看到同类一样。手指头在哪里,他就爬在哪里。我们常把手指放在哪里,让它来爬,这样可以让它减肥。如果,他在下面,你的手指一下子放在笼子上,它会千辛万苦的爬上去。
仓仓还是一个舞蹈家,每次妹妹弹琴的时候,仓仓总会跟着音乐翩翩起舞——左右不停的摇摆着。肥胖的身体像个小圆球似地,左滚滚,右滚滚。时不时的还眯起眼睛,好像很陶醉似地。真好笑!那神情,它好像正在跟我说:“看!我跳舞好看吧!小主人。”
姑姑家的小仓鼠仓仓真讨人喜欢!
我喜欢的歌400字作文篇6
我家养了一只顽皮可爱的小狗,它的名字叫毛毛。
毛毛全身是白色的,略带斑点,一个圆溜溜的脑袋上嵌着一双珍珠般的大眼睛,下面是一个黑黑的鼻子和一张小小的嘴,一条短尾巴向上卷起,像一团小绒球一样可爱极了!
毛毛有时候喜欢吃肉,有时候喜欢吃土豆片,还有的时候喜欢吃骨头,偶尔也会吃点香肠。它也是我的“小闹钟”,每天早上它都会跑到我床边叫醒我。
有一次,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在写作业。大概是毛毛太饿了,就自己去厨房找吃的,还好我们早上吃的是鱼,地上还有一些鱼骨头,它狼吞虎咽的吃着鱼骨头,都没有发现我站在它身后。不一会,它填饱了肚子,刚一转身就发现了我,它在我身上蹭了几下,真是太可爱了!
都说狗是人类的朋友,我看这话一点也不假。自从毛毛到我家,不但给我带来了欢乐,也给家人带来很多乐趣。我喜欢它,我愿意永远和它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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