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地互动是演讲成功的重要表现之一,所以赶紧提前准备好演讲稿吧,只有结合实际的演讲主题所写的演讲稿才是有价值的,下面是吾爱文书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法律伴我行演讲稿6篇,感谢您的参阅。
法律伴我行演讲稿篇1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做人也有一定的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觉得学好法律法规就是学会做人。
记得上三年级时,一天上午我和几位同学一起走路去学校,我们刚走到半路上就遇上了一些六年级的大哥哥,他们拦住了我们,我们战战惊惊的问:“你们要干什么呀?”那些六年级的大哥哥恶狠狠地说:“干什么,你说呢?识相的把钱交出来。”“可是我们没有钱。”我们异口同声的说。对方领头的那个大孩子说:“没钱,谁会相信呀!现在的小学生出门还能不带钱?”“我们是真的没带钱。”我们回答道。“那就让我们搜一下,如果从谁身上搜出一角钱,那么我们给你们每人赏五个大拳头,你们仔细想一想交还是不交。给你们一分钟的考虑时间,如果一分钟后你们还是不交出钱来,那我们可要动手了。”领头的那个人说。我们听了都害怕了,决定交出钱,我把我身上仅有的一元钱交了出来,大家也纷纷交出了自己的零花钱。
还有一次,我和朋友李克阳准备去楼下的小卖部买零食,但是我们拿的钱只够买一包,我们想到了一个坏主意:一个人打掩护,另一个趁机再拿一包。在我们的默契配合下,真的多拿了一包。回家后我们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声色俱厉的对我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马上拿去还给人家并道歉”。听了妈妈的话,我们也意识到自己做错了,马上拿去还了,并承认了错误。
这些违法的不文明的事在我们身边随时发生,我们只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人与人才能和平相处,社会才会和谐稳定。
总而言之,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都应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伴我行演讲稿篇2
尊敬的评委、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晚上好!
我是xx学院xx级国贸1班的孙xx。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
英国著名政治学家伯克曾经说过“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幢,而在几千年前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那咱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良好的法律是一切的基矗
我始终相信这样一件事,那就是在座的每一个人,亦或是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有一番作为从而走出一段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路。然而实现这一愿望的过程并不容易,还需要很多的客观条件去支撑。从伯克和亚里士多德这两位著名人物的言论中,咱们可以知道法律是实现和维护这些客观条件的基矗也就是说,咱们要走出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法律必不可少。
不知在座的各位是否都希望自己的人生中多一些自由,少一些秩序的约束。甚至认为这些秩序的约束限制了咱们的自由,如果有一天这些约束能够消失,或许咱们的能力能得到更大的发挥,人生会更加的精彩。然而,事实真的是咱们想象的那样的吗?
如果宇宙中没有秩序的约束,或许就不会有地球的存在。因为缺乏秩序的约束,大小行星就不会各行其道,地球也将会因此失去安全的宇宙环境,从而随时可能遭受各大行星的碰撞所带来的毁灭性的打击。如此一来,咱们的地球也就不会存在,更不用说生存在地球之上的咱们的存在了。而这种秩序的约束体现在人类社会中,就是法律。
有人说,我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与我无关。想以此来否认法律存在的意义。然而法律的意义真的能这样轻易否定吗?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你能保证不触犯法律,但是你不能保证这个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能安分守己,尤其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之下。英格索尔在他的著作《摩西的一些错误》中提到“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倘若世界上没有坏人,或许也就不会有法律的存在。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也曾说“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就不会再有力量”。可以想象,没有法律的社会将会是什么模样。没有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将会陷入混乱之中,咱们出行在外的安全将得不到保证;没有法律,作奸犯科者将得不到惩戒,那么当咱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便无法维权。也就是说,没有法律,社会稳定就得不到保障;社会稳定得不到保障,咱们的人身安全和权益就得不到维护,更不用谈走什么精彩人生路了。因此,作为大学生的咱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坚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去指引咱们的人生方向。
法律是一柄正义之剑,惩奸除恶,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是一把保护伞,遮风避雨,保障公民权益;法律是一座明亮的灯塔,引航指路,指引人生航向。可以说,正是在法律的陪伴下,咱们才可能去走出那么一条精彩的人生之路。
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律伴我行演讲稿篇3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00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法律伴我行演讲稿篇4
法律伴我行 平时,我总是喜欢看《人与社会》、《今日说法》、《走近科学》等等一系列的法制专栏,它们使我懂得了许多关于法律和社会上的知识,其中,《今日说法》更是为我解决了许多生活上的难题。 记得有一天中午,我们一家跟往常一样,在客厅里看着新闻。
正看得入神, 门铃却不知趣的“叮咚..叮咚”响了起来,我打开门一看,原来是陈叔叔——一个关系比较生疏的远房亲戚,拎着大包小包站在门外。我忙打了一个招呼,爸爸妈妈见状,立刻站起来欢迎:“啊晴,怎么有空过来坐?”“表哥、表嫂,我这次来是向你们推荐一些好东西……”他笑眯眯地说。我一听,立刻警惕起来,心想:‘推荐’,不就是搞传销嘛?上星期的《今日说法》里说过,私自搞传销是犯法的,难道……爸爸妈妈的神情也有了变化,问道:“好东西?你最近在哪上班?”陈叔叔凑近爸爸耳边,悄悄地说:“我,我不就是干推销的嘛。”“推销?”妈妈问。
陈叔叔立马从那大袋子里拿出一些瓶瓶罐罐,有润肤霜、化妆品、洗涤剂、奶粉……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我更怀疑了,陈叔叔说:“这些都是好东西,外面市场价比我这些要高好几倍呢……”他还向我们介绍了这些产品的好处、用途等,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拉起妈妈往房里走:“妈,难道您看不出叔叔在搞传销嘛,传销是犯法的呀!”妈妈把我拉到一边:“别胡说,叔叔是搞推销,。”我又说:“妈,您怎么这么糊涂,电视上不是说凡是搞传销的都会先骗自己的亲戚朋友,更重要的是他没有许可证书之类的东西啊!”妈妈若有所思:“你分析得也没有错,照这么说我们不能买他的东西,不然他会得寸进尺,三番四次来我们家。”“对!”看到妈妈终于醒悟,我高兴极了。妈妈拉起爸爸悄悄说了几句话之后,爸爸向陈叔叔问道:“那你有什么证书,还有厂家之类的说明呢?”陈叔叔显然被问到了,含含糊糊地不知道说什么,妈妈又说:“啊晴,做人要对得起天地良心,你明知道传销是犯法的,怎么能知法犯法呢?”陈叔叔听后脸顿时通红,灰溜溜的走了。
其实,作为社会的好公民,应该做到知法守法,而未成年人作为新时代的小主人,更应该做到这一点,,只要每个人都遵纪守法和懂法,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法律伴我行演讲稿篇5
平日里妈妈总爱看《人与社会》、《今日说法》、《小华探案》等法制节目,我也跟着看,时间长了,潜移默化让我懂得了不少法律知识,他时刻提醒我要做一个守法懂法的小学生,并维护法律的尊严。
日常生活中,很多法律故事就在我们身边发生。记得一次放学的路上拐弯处,我看见围了很多人,凑上前一看,只见一个小学生正躺在地下抱头大哭,满脸是血,他骑的那辆崭新的赛车已经被撞得面目全非,原来这位小学生骑车在拐弯时,没有减速,也不刹闸,最后与一辆迎面开来的三轮车相撞,幸亏这位三轮车司机开得不快,要不后果不堪设想。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不准骑自行车上路,这位小学生应负法律责任,我想通过这次教训,他一定会吸取教训,提高法律意识的。
有一次我在法制频道上看到了这样一件真实的事件:一个小男孩因父母离异,从小跟着年迈的爷爷生活,后来他整日迷恋于网吧打游戏,因为没钱花,他先偷了爷爷的钱,又偷了邻居的钱,邻居阿姨怀疑他就对着他家破口大骂,同时他也遭到了爷爷的打骂,他为此怀恨在心,竟寻机偷偷地在邻居和爷爷的碗中放老鼠药,毒死了那位阿姨和自己的爷爷,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得到了法律的严惩,当他被送入监狱时,他泪流满面,觉得愧对含辛茹苦抚养他数十年的爷爷,也对不起自己的邻居,可是后悔晚矣。
现在青少年的犯罪率逐年攀升,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因此我们从小就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的文明小学生,为和谐社会作贡献。
法律伴我行演讲稿篇6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您好!
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第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x,到校门口等候,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朱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x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坚信,正气的阳光普照下的花朵,必会开出属于自己的精彩!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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