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文学批评的体现,通过它我们可以对文学作品进行分析和评价,读后感这种文学评论可以揭示人物在故事中的成长和演变,吾爱文书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走月亮读后感推荐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走月亮读后感篇1
大四时候看尼采的超人理论,说这个社会不能容忍部分人凌驾于规则之上,进而破坏部分人的生活。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无论怎样的道德体系,适用的都只是大多数芸芸众生,而更多推动这个社会的天才,却往往不能适应于普遍性的社会规则。
斯特里克兰背叛了几乎所有人,妻子孩子朋友,他一直在用很极端的方式表达着对金钱地位以及别人同情的厌恶,在书过去三分之二的时候我都对这个男主着实爱不起来。吊儿郎当的没有责任心又毫无义气不懂感恩,仿佛全世界就只有他一个人,自私的活着。我一直想知道究竟什么才能撼动他那颗冷漠无情的心,直看到最后才恍然,他特立独行,他桀骜不驯,他不在乎世人的目光,都是因为他只忠于自己的心,为了那虚无缥缈的目的地,独立的活着。
艺术作品的深浅并非只浮于手法技巧,斯特里克兰瞎着还画得出那般震人心魄的伟作不仅源于灵魂深处的渴望和对艺术毫无道理的使命感,更源于他把自己对世事与人性的通透与洞察融入了作品。艺术家本就是通过艺术手段传达主观世界,手段不是目的。这也恰恰解释了为什么他要义无反顾的离开生活了17年的地方,因为不能兼得,那种环境和身份束缚了他主观世界的构建和释放。斯特里克兰是天才,所以他总与周围格格不入,也时常对周围人的言辞行为表露出讥诮、嘲讽、不屑,这是两种精神层面的碰撞。
走月亮读后感篇2
不是天才,依然勇敢。——题记
作为一本常年占据必读榜和弃读榜前十名的书,说实话,这本书很难让人爱起来。主线剧情也并不复杂,伦敦一位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在夜校学习一年绘画后,辞职并离开家,前往巴黎学画,后来在一个小岛病逝。生前并没有多少名气,死后成为著名画家,他的原型是高更,与梵高齐名。
很多人将此书理解为: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代表现实。
如果将这样一个故事定义为一个中年男子为追梦,放弃事业和妻子,最后一举成名,从而反思理想与现实的话,不免有些遗憾。他追求的是艺术吗?仅仅如此吗?如果不是,那是什么?
这个问题着我读完了这本书。
克兰德在决定学画时,并不知道自己是天才啊,他之所以选择,是因为画得开心,他作为一个人士,理想却是创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长大的,自己渴望实现的目标,只是有时我们的愿望和目标似乎有些遥遥无期,难道我们就要放弃吗?我们都是时代大潮中一粒微尘,我们活着,拼命奔向目标,不是为了到头来发现自己不是天才而放弃,而是书中想告诉我们的;不是天才依然可以勇敢,不负此生。
理想是一把双刃剑,你要实现势必要放弃一些东西,很多人放弃了理想,因为我们活不成纯粹的人。只要月亮你就会饿死,只要六便士你就会活得庸俗。若想两手抓,又会发现,月亮够不着,六便士太少。
只有极致纯粹的人,才能不顾一切的去追求理想。但这也是一种悲哀,伟大而孤独。
赋予一个人超常的才华,自然也要拿走一些,让贝多芬耳聋,莫奈失明,草间弥生出现,图灵。选中的天才,自有其痛苦和快乐,而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披着一个理想的.外衣,活在市井中。
我们的生活很简单,很单纯,没有雄心壮志,也没有割肉喂鹰。因为平凡乃至平庸,所以才能拥有最简单的快乐,吃饭喝茶,看一花一树,满足于当下。
这样活着不能说不是一种幸运,人最终都要归于尘土寻找平凡。
走月亮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完了《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讲了:鼹鼠米加一家住在美丽的月亮河畔,与众不同的鼹鼠米加不喜欢打地洞和家里的地下迷宫,而是天天晚上在别的鼹鼠睡觉的时候画机器设计图。最终它去了城市,它的朋友咕里咕把它变成乌鸦后用钱买了造洗衣机的零件,米加把造好的洗衣机送给了最好的朋友尼里。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道理。米加虽然长得丑,可是它有坚强的信念,所以它可以造出洗衣机。我们应该学习米加永不放弃的品质。
走月亮读后感篇4
?月亮与六便士》由被誉为“全世界最会讲故事的人”——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所作。读了这本书,我被故事的主人公:查尔斯所感动。
银行家查尔斯,人到中年,事业有成,为了追求内心隐秘的绘画梦想,突然抛妻别子,弃家出走。在异国他乡,他贫病交加,对梦想却愈发坚定执着,最后创作出了现代艺术史的不朽之作。
我们知道,查尔斯生活十分富足,可他为了梦想,丢下了这一切。在艰难困苦的生活中,不断地努力。从一个很一般的画画爱好者进入画室创作,最后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走出这个画室。他身上这种永不放弃的高尚品格值得我佩服。
看到他的故事,我觉得以前的我真是太不懂事了。记得小时候,我学习钢琴,我喜欢钢琴的声音,可我却不能吃苦,放弃了我的爱好。而现在,每当我听到别人用钢琴弹奏出动听的音乐时,我在陶醉中开始后悔。
本来我还可以继续学下去的,可不行了,我不爱护眼睛,现在眼睛近视了,医生说不能看五线谱,不然近视会越来越严重。比起来,身体更重要,因此我就再也没有学钢琴的机会了。
每当别人在弹奏动人的音乐时,我也就只能在一旁倾听了。现在想想,真是后悔莫及,坚持是多么重要的一种品格啊!在坚持的过程中,虽然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呢?每一个成功的背后,都付出了无数的时间、精力和汗水。如果避开了所有的考验,一个人就是一个无能的人。既然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为什么要浪费生命做一个碌碌无为的人混一辈子?因为这个缘故,加上主人公查尔斯的故事给我的激励,我以后再也没有中途放弃过自己的爱好。每次妈妈给我报兴趣班,我都一直坚持学习,从不放弃。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正是这种不放弃的精神感染着我一路前行。
走月亮读后感篇5
首先,斯朱兰真的很不讨喜,尽管是书中的主角,主角光环也无法阻止大多数人对他的不理解,厌恶,甚至鄙视。我一路看来,觉得他在他的40岁左右时突然就放弃幸福美满的生活,抛妻弃子,毅然决然地投身于画画这种行径真的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追求理想与家庭并不冲突。很多天才他们拥有超高的天赋,在某一行业出类拔萃,但同样拥有美满的家庭。有时候,是来自家庭的爱与责任才成就了伟大。但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斯朱兰他的理想,他的追求,他的思想境界已不是我们很多普通人所能企及也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也就是看完后杠两句,自己原来是怎样还是怎样憋。但只庆幸的是,他的画终名垂千古。
再有,文中那个烂好人德克让我挺气愤的。他就是那种善良到无下限就算斯朱兰言语侮辱他,内心鄙视他,夺他妻子,霸占他画室等等,还有他妻子对他的背叛与残忍……这种种让旁人看起来都感到愤怒的事他居然能做到完全可以忍受,我不懂他图个什么。他让我觉得可恨又可怜。始终觉得,善良必须要带点锋芒。
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关于这本书的想法还有的话以后再补充吧。书还是挺好看的,特别佩服作者对于人性的剖析。
走月亮读后感篇6
对于我们有且仅有的一次生命,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度过?是“三亩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平淡?是“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洒脱?还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慷慨?……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因为他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我们无法断定哪一种生活方式是对的,哪一种是错误的,更无法用一种生活方式去抨击另一种生活方式。如果一定要有评判标准的话,那一定是自己内心深处的渴望,是清风明月?是儿女情长?亦或功名利禄?可悲的是,我们中的绝大部分,皆为浮云遮望眼,根本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剩下的另一部分则过于贪婪,什么都想要。唯有一小部分,要么成为疯子,不为世人所理解,要么成为天才,为世人所顶礼膜拜。
毛姆,不愧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用第一人称“我”来讲述整个故事,与读者们站在同一条线上,去目睹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妻子,放弃安稳,颠沛流离,离群索居,身患恶疾,忘乎所以,追寻梦想的一生。作者就这样用热情却又克制的语言,写出了好人的恶与坏人的善,展现了人性的复杂与矛盾。在普世价值中,这个正值中年的男人,为了所“不齿”的理想,毫无责任感地抛弃妻子,而后又毫无廉耻之心地引诱有夫之妇并致其自杀,依然我行我素,为了生存,为了画画娶土著女子为妻。这种种行为,为“井然有序”的道德社会所不能容忍,可世人却为他的才华所折服,称其为“天才”。对于这样的一个人物,我们无法用简单的善与恶来进行评判。同时,这也激发了读者对于人性的思考,对人生的思考。
这部小说贯穿始终的是对“月亮”与“六便士”的悖论。我们是去回应内心深处的呼唤,勇敢孤独披荆斩棘地追逐心中的理想,还是选择现世安稳,小心谨慎地苟且过活?我想每个人都曾在生命的某个瞬间问过自己这个问题,却因为过于残酷而无法回答,于是乎大部分的我们选择用逃避去自我保护,自我安慰道:怎么样不是一辈子?我想这就是好的作家所特有的共性。毛姆,让每一个看过这部作品的人,去重新审视自己: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当然,这本书也并不是一味宣扬为了理想就可以放弃应有的社会责任,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主人公要自我放逐到塔希提岛,因为只有这个与世隔绝的原始自然之地才能容忍这样一个“被魔鬼附身般的”天才。可现实太多人,一边享受这现代社会所带来的种种便利,一边却又奢望着鸡犬相闻,采菊东篱下。
要想得到,必须舍去。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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