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活动的宣传和推广策略,活动方案应该明确活动的责任分工和任务分配,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下面是吾爱文书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森林防火教育活动方案6篇,感谢您的参阅。
森林防火教育活动方案篇1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森林防火安全无重大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全面深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4月7日。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清明节将至,我镇各地素有清明扫墓习俗,以烧纸钱、燃香烛、放爆竹等祭祀方式,扫墓时间主要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且上山人员多,由于部分人不注意防范,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吸取去年“清明节”期间因扫墓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管理责任、预防责任、扑救责任和部门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镇包村同志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住管好野外火源
1、镇包村同志要深入各村,组织“两委”干部进山入林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各村要严格落实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有关规定,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3、各村要落实专职护林员和村干部加强对坟墓周边、农村野外烧香拜佛的地方等关键部位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各村要加强对进山人员的防火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特别防火期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2、加大投入,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宣传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批永久性森林消防宣传警示牌,并对现有森林防火宣传牌进行及时刷新;各村要在主要进山路口布设森林消防宣传标语和横幅,森林防火宣传车要开进某某巡回广播,提醒警示进山人员注意防火。
3、镇民政和宣传部门要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传统陋俗,推广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减少因扫墓引发的森林火灾。
4、全体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带好头、树好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教育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引导以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寄托对先人的思念。
(四)认真抓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要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全体森林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并备足扑火物资、器械,确保一旦发生山火,能立即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发生山火时,镇林业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精心组织、科学扑救,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将山火扑灭。镇包村同志也要第一时间到位,协助组织好扑火工作,并全力提供后勤保障。一旦发生山火,各村书记、主任必须立即前往现场组织处置火情;对发现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处置不及时造成山火蔓延情况的,将严肃按照《普宁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镇林业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测火情,畅通火情信息传递渠道。“清明节”期间,全镇不放假,镇村干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全镇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必须向镇党政办报告情况。
四、工作任务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某某年3月25日)。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某某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落实各级各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某某年4月1日至4月7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重点落实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天气转晴、气温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升高,容易引发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到实处。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期间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镇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推动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强巡山护林等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消除山火隐患。同时,将严格落实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对火灾防控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森林防火教育活动方案篇2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明确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任务落实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确保以村为单位森林火灾次数下降,过火面积下降,火灾损失下降,确保不出现森林火警、火灾频发局面,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死伤事故,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等重点区域不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各村要对“五个确保的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并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宣传中要采取一村一个防火巡视员,每个进山路口一个禁火牌,每个村口一个禁火牌,一村一个禁火宣传栏,一村一个防火公约。
三、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严格实行“五个禁止”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烧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各村社区要加强火情巡查,落实“五个禁止”重点部位和敏感时段,要加大巡查密度,实行全天候巡逻,要加强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和精神病人,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人,落实监护责任,严格管控,林业站工作人员要明确划分防火责任区,并每天深入到自己的责任区进行巡逻,及时处罚制止野外用火行为。
四、加强野外用火的查处力度
各村社区要从源头上遏制火灾的发生,认真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全面开展火患排查工作,对重点区域多发高发区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增派人员巡护山林,严查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决不能心慈手软,在防火重点期对街道干部实行查处野外用火责任制。
五、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置火情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火情调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街道办组建一支35人以上扑火应急队伍,扑火工具要备齐,随时要做好扑救山火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社区干部必须即赶赴火场,科学指挥,及时调足兵力,实施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六、严格奖惩制度
对野外用火多,森林火灾频繁,燃烧面积大的村,将进行重点查处。对引发山火的肇事者和相关责任领导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森林防火教育活动方案篇3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森林防火教育活动方案篇4
为贯彻落实了《全县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和《全县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面增强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市、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把握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高标准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生态安全、构建和谐林区
二、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重点内容:
?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年森林防火命令》;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二)重点时段
1、春、秋两个防火期进入前的动员教育阶段。
2、春、秋季节入山采集、和备春耕农业生产和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阶段。
3、防火期内,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阶段。
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阶段。
(三)重点工作
1、以科学制定本地宣传方案为重点。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以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的投放和管理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全镇规范统一的宣传警示物标准化建设,内容规范醒目,全面提高宣传质量。
3、以切实抓好林区群众分层次教育宣传为重点。为确保各类人群普遍受教育,要加大开展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领会森林火灾的危害和相关法规等主要内容;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在清明节等祭祀活动较集中时段,倡导文明祭祀;对广大群众采用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防止出现侥幸心理;对中小学生采用课堂和板报宣传的方法,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4、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为重点。结合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等宣传日,要普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日活动。要因地制宜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工作宣传。
5、以规范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档案,对辖区宣传警示物详细登记,促进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步骤
(一)进入防火期前的准备阶段
1、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细化量化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要认真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命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维护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前的准备工作。
4、做好森林防火区内农田剩余物清理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进入防火期的实施阶段
1、全面启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全民防火、依法治火的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
2、全面开展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着力扩大和提高“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全力做好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管理规定,要大力组织动员林区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以及有组织烧除工作,达到既满足群众用火和备耕生产需求,又遵纪守法,提前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
4、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集中开展“倡导文明祭祀周”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5、开展森林高火险期防火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野外禁火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野外用火。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有关扑火安全常识,以及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案例分析。
(三)防火期结束后总结阶段
1、做好宣传工作总结,适时上报书面材料。
2、及时做好非固定宣传物的撤收工作。
四、基本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协调,确保宣传教育质量。
2、要依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保证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切实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林区村屯、主要入山口都要设一处旗阵。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3、镇森防指要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评,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措施落实了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森林防火教育活动方案篇5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020}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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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办法》等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用创新的思维增强效果,着眼为人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打破常规、敢闯敢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让组织认同,让群众满意。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为全面提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水平,依照《2014年市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和《2014年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有效地做好全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实现全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全市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目标,全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氛围,大力度、全方位、多渠道、高标准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增强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宣传工作重点
(一)重点内容
1、《森林防火条例》;
2、《省人民政府2014年森林防火命令》;
3、省、市政府森林防火会议和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
4、森林火灾扑救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
5、大力宣传农事用火新的管理规定,突出宣传《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二)重点时段
1、春、秋两个防火期进入前的动员教育。
2、春、秋入山采集、旅游和备春耕农业生产及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
3、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节日期间的宣传教育。
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
三、宣传教育工作步骤及措施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春、秋两个防火期为主贯穿全年工作始终,紧扣全年工作主题,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内容丰富,辐射面广和户外面对面宣传教育针对性强、威慑力大、效果显著等特点,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防火期主要分以下4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阶段(春防:3月1日至3月14日,秋防:9月1日至9月14日)
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年度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春、秋季森林防火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命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相关单位对原有宣传设施进行维护、刷新,布设森林防火宣传物、警示牌;《森林防火宣传手册》、《森林防火须知》、十户联防公约等各种宣传品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发放前的准备工作;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做好微信平台加入和森林防火信息报送;进一步落实“二横、四纵、六出口、一节点”重点防火区域森林防火宣传责任制,重点路段、村屯路口要设置旗阵、宣传条幅,重要入山道口要增设移动宣传岗亭派专人值守。
(二)起始阶段(春防:3月15日至4月19日,秋防:9月15日至9月24日)
该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启动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全面开展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做到固定宣传物醒目、警示作用强,加大“彩旗工程”和森林防火吉祥物“虎威威”的布设力度。重要出口、节点要逐步增设永久性宣传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结合贯彻森林防火条例、省政府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专题报道,不断提高森林防火意识,着力扩大和提高“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森林火险预警信号,以及森林防火吉祥物“防火虎威威”等宣传警示的社会知晓面;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全力做好禁止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新的管理规定,要大力组织动员林区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结合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通过现地发放宣传单、禁火令、通告以及在农田集中的森林防火区边缘插“禁火旗”的新做法,营造禁火声势,做到禁火新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地要实行分层次宣传,确保各类人群普遍受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各地要协调教育部门开展以“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板报、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写一条森林防火标语、上一堂森林防火课”为内容的“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
(三)关键阶段(春防:4月20日至5月31日,秋防:9月25日至10月31日)
该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开展紧要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将印制的《森林防火宣传手册》,《森林防火须知》宣传单,“十户联防”公约等宣传品张贴到村、分发到农户。要发动群众,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的宣传教育,防止野外用火的发生;做好“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好自有村村通广播站,适时预告森林火险等级,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带。要将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检查进行跟踪报道,将基层单位森林防火好的经验做法进行系列报道;在森林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活动,利用广播、图片、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加强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提高游客森林防火意识;利用5.12防震减灾日宣传契机,大力开展森林火灾扑救知识,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并用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火灾案例的查处情况进行警示教育。
(四)收尾阶段(春防:6月1日至6月15日,秋防:11月1日至11月30日)
该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好防期和年度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专项检查、验收工作,调度统计各类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数据,为阶段性和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提供素材;做好森林防火非固定宣传警示物的撤收保管工作,防火期宣布结束后5日内,要将森林防火彩旗、条幅及其它非固定宣传警示物及时撤收,避免风吹日晒、雨水淋蚀和人为破坏造成损失。
四、基本要求
1、各单位依据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有本地特点的、可操作性强的年度宣传工作方案。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既要做到突出高火险时段,又要保证防火宣传工作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2、各单位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撤换更新破损严重的宣传警示物,防火期结束后要及时收回宣传彩旗、条幅等临时性宣传警示物。
3、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彩旗工程”的布设力度。村屯路口要设置旗阵、宣传条幅,重要入山道口要设移动宣传岗亭派专人值守。重要出口、节点要增设永久性宣传牌。发挥好森林防火警示物在预防森林火灾中的作用。
4、各基层单位要及时将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情况以及本单位好的经验和作法上报镇政府。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已经纳入镇对各村森林防火绩效考评范围。
5、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各项活动展开,要大胆创新,积极尝试,探索新的有形象、有影响、有规模、有效果的模式,争取在潜移默化中指导群众,教育群众。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xx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开展第二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携手护林防火,共享生态美景”。为确保本次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林草部门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草原防火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广泛宣传防火知识,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林草防火意识,形成“人人都是防火宣传员”“人人都是防火监督员”的良好局面。
二、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xx省实施办法》、xx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xx省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xx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xx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导则》,以及各地制定的火源管理规定等;
(二)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期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三)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宣传目标群体
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对林区工矿干部职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林农群众、林区外出务工人群、旅游人员、中小学生、牛羊牧工和“特殊群体”进行宣传。
(二)宣传工作方式
积极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宣传车、微信群、抖音等各种宣传手段,做到电视有节目、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手机有短信、车辆有广告、道路有标语、网络有帖子、职工有手册、喇叭有声音,全面提升社会关注度,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宣传活动内容
本次宣传月活动共分为规定动作、专项动作和自选动作三个部分。规定动作所有单位均需完成,不打折扣;专项动作为杨家湾镇政府、国有林场在实现宣传全覆盖的基础上,还要承担全县防火宣传进景区的专项动作。国有林场进飞龙山、保塔山景区宣传,杨家湾镇政府进故城村景区宣传。同时,各单位、各乡镇要在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和专项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自选动作,保证规定动作做到位,专项动作有深度,自选动作够出彩。
县林业局要在同舟广场组织举办全县第二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与xx县电视台等官方主流媒体合作进行常态化的线上宣传,组织一次短视频评选活动。
1、规定动作
(1)县林业局举办一次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
(2)国有林场、各村委会与林区企业和农户要签订一份防火承诺书或送上一份告知书;
(3)制作更新一批宣传标语,发放一批宣传单、宣传品;
(4)运用新媒体开展线上防火宣传。
2、专项动作
在风景区、旅游区、重要设施附近设立宣传警示标识,通往景区的道路两侧插立宣传旗;在通往景区的公交车上播放防火广告或张贴宣传海报;为景区游客和商贩发放宣传单,送上《森林禁火告知书》,对其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告知进入林区不携带火源,配合使用“防火码”等;利用防火宣传车循环播放防火广告、防火短视频;景区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官方平台及时发送防火海报、防火宣传信息。
3、自选动作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开展至少一项主题突出、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文艺下乡、线上林草防火知识有奖竞答、部门间合作等方式开展主题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方法,释放基层活力,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使防火宣传工作更切合实际、更丰富多彩。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主管领导和防火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实抓细;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火宣传,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各乡镇要围绕活动主题,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林草防火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当地林草火灾多发易发因素,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防火宣传,确保宣传有主题、有特色、有亮点。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执行落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将防火宣传活动与3月12日中国植树节宣传活动相结合,借植树节将防火意识“值”入群众心中。全面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务必要按照方案要求逐条逐项认真落实,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数量、看质量、观效果,对组织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五)总结工作经验。要将“总结经验做法”作为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一环,认真总结提炼措施,将开展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在之后防火工作中持续发力推进,让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并发挥指导借鉴作用。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既要重点抓,又要经常抓、持久抓、反复抓。
(六)推动常态宣传。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常态化宣传,及时将宣传月活动经验转化为管长远、管常态的有力举措,做好集中宣传与常态宣传相衔接,把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转化为全年防火期的常抓不懈。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
(七)做好疫情防控。各单位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规定,因地因时创新宣传形式,落实好防护措施,流通物品要做好消毒,确保疫情防控、防火宣传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全力防、配合救”的森林防火工作相关要求,现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抗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实行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方针,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永宁县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城市市区除外。
三、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高火险期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县森林草原重点防火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光武、负责开展永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职能职责及具体分工
(一)防火办
1、信息发布、上报。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级业务部门报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发布防火工作信息,并结合自然自然领域相关宣传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强化监测预警能力,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科技水平。
2、宣传教育。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在森林草原防火区、村(社区)、学校等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公众的防火意识。
3、基础设施、经费和投入。
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县发改局做好防火物资装备的采购配备,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仓库,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物资,及时将防火物资调配下发给相关林区、林场,并定期进行补充、更新。
4、队伍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森林草原防火半专业扑救队伍、群众扑救队伍,配备扑救工具和装备,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5、检查整改。做好日常森林草原防火的日常巡查工作,同时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和防火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企业)下达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二)生态林场
1、做好林场日常的防火巡查、值班、预防火灾发生等工作;对发生火灾情况除及时组织人员灭火,同时还要及时上报县应急局;做好林场防火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并定期进行补充、更新;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通过林分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3、根据防灭火需要,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防灭火道路、消防水池等设施。
(三)林技中心
1、做好自然资源局负责管理养护的林木防火工作。
2、对各乡镇、相关单位做好日常管护巡查工作时,对发现存在防火安全隐患问题时,配合局防火办及时给相关乡镇或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
3、做好聘用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护林(草)员在执行森林草原巡护任务时,应当佩戴标识。督促护林(草)员承担以下职责:
(1)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
(2)巡护林(草),管理野外用火,劝阻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3)及时报告火情,协助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和调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4)做好日常巡查登记工作。
(四)执法监察
1、将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工作纳入日常土地执法巡查工作中,在巡查中,发现火情后,巡查人员第一时间要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报告,并向当日局值班领导报告。
2、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沙石资源盗采、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森林防火等夜间一体巡查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在夜间巡查中发现火情后要,巡查人员第一时间要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报告,并向当日值班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五)督查室做好工作督查及工作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各责任站所及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责任要求抓好落实,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严密部署,加强检查督促,务必把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要落实昼夜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要及时向辖区政府、县应急局报告,加强火情调度,及时掌握火场动态,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灾。
2、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要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新格局。
3、严肃追责。违反本方案相关内容或者未履职到位的干部职工,由局党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当我们被公司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为了更好的安排接下来的工作,森林防火方案要开始制定编写了。写工作方案时要条理清晰,写明实施步骤,那森林防火方案需要怎么写好呢?急您所急,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幼儿园秋冬季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村(居)和镇级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提到议事议程,仔细安排、重点部署、抓好落实;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指导方针,从抓好关键问题和重点部位入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防火各项工作,全面打赢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完善防火指挥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xx、坟头,坚决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关公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利用短信、微信、广播、电子显示屏、条幅、宣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营造强大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杜绝野外用火。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企业单位、进家庭。家喻户晓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和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各村(居)要在重点xx、交通干道、进山祭祀的必经之处设立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在主要街道、村道等处悬挂宣传条幅;各学校要对中小学生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引导家长和亲属提高防范意识,文明祭祀。
(二)多级联动,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通过多级联动管理的方式将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xx地块。各村(居)要根据划定的责任区落实管护人员,严格落实巡查管控责任,结合镇党委政府包片和驻村安排,明确分片包村、包组、包xx的具体人员。
(三)登记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明确村、组森林防火责任人,节前完成林缘散坟周围的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清除工作,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蔓延。对林中的散坟也要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坟主,便于森林防火的日常管理,清明节前要进行警示性通知。
(四)严看死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火源管控工作,做到路口有人把、xx有人看、坟头有人管,本着“早发现、早处置、早控制、早消灭”的原则,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要教育引导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执行以下规定:一是严禁吸烟、乱丢烟蒂;二是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三是严禁在野外烤火、玩火、放“孔明灯”;四是严禁野外烧荒、烧灰积肥等其他生产性用火;五是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五)严阵以待,全面做好扑火准备。各村组干部、护林员、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及包片领导、驻村干部要进入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村、组防火人员要到负责的责任区和xx坟头负责防火,护林员要全天携带扑火机具上岗巡查,发现火情及时扑救,应急队伍要随时待命,做好战斗准备。
(六)加强领导,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通讯畅通制度,及时准确的上报火情信息。森林防火已全面展开,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清明节”期间所有相关人员要深入到所包村组和地块,搞好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各种隐患。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由于这个节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是人们纪念先烈和祖先的重要节日,村民烧纸钱香烛的风俗习惯现阶段还难以改变,这种纪念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近几年遇干旱天气造成森林火灾频发,为了有效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和谐林区、平安林区,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今年的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坚持以防为主,防扑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的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处置率100%,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为绿色湛江、平安湛江、和谐湛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白沙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提高本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20xx年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成员如下:
总指挥长:
指挥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办。办公室主任由林志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森林防灭火领导责任制落实工作
1.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落实贯彻《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明确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2.落实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真抓实管,把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全年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点,及时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活动。
3.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村委会、机关单位督促辖区内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落实清明节森林防火主体责任,落实防火设施设备,严格管理经营区域用火,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保证森林经营区域内的防火安全。
4.强化监督监管职能。清明节是一年中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各村委会、机关单位要重点督查对辖区内森林火灾频发部位的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对各地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5.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准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物资,并建立联防救援机制,落实后勤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火案查处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对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及时组织力量集中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
(二)加强值班调度
清明节期间,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与地方消防救援大队密切联系,有序处置火情,及时准确上报森林火情,全面掌握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高效。
一、演练目的
及时、快速、高效、稳妥地处置发生森林、消防火灾,切实提高镇应急办、社区应急办统筹组织指挥、协同作战等应急响应能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将森林、消防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演练主题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应急响应,科学处置”。
三、演练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应急办的指挥下,镇、单位、永兴社区三级联动。
(二)以人为本,安全处置。科学扑火,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先期扑救,分级响应。发生森林、消防火灾时,快速组织力量先期扑救,逐级响应,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成员单位按照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应急反应。
四、演练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0月29日下午15时至16时(14:30到位,15:00开始)。
(二)地点:永安镇应急避险广场
五、组织机构
(一)演练场扑救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联络组
组长:黄胜荣镇应急办主任
成员:向钰洁镇应急办干部
职责:负责火灾演练现场的协调工作。
(2)安全警戒、疏散组
组长:高川东永安派出所所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维护演练现场秩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火灾扑救现场周边道路畅通
(3)伤员救护组
组长:罗勇永安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2人。
职责:负责演练中可能出现扑救人员伤病等情况的救治工作,做好涉及演练内容(救治伤病员)等相关内容工作。
(4)宣传报导组
组长:陶祖建镇党委宣传委员
成员:党政办1人,宣传办1人。
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火意识和了解安全避险知识。
(5)现场扑救组
组长:吴晓波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人武干事
成员:胡勇永兴社区居委主任
胡刚永兴社区综治专干
职责:负责组织队伍按时到达集结地点,并开展扑救工作。
(6)现场解说组
组长:黄胜荣镇应急办主任
成员:解说员1名
职责:负责现场解说。
六、现场通信联络
通信方式:采取对讲机方式。
七、参演单位
镇应急办、综治办、林业站、宣传办、永安派出所、永安卫生院、永兴社区居委。
八、演练扑救力量编成及装备要求
镇应急救援大队18人、永兴社区应急救援小分队12人、医务人员2人、消防摩托1辆、救护车辆1辆、对讲机:5台,扫把:30把,灭火弹:2件。
演练集结地点:各单位在镇政府坝子集结,演练中接到出发信号后,按扑救程序有序开进到演练现场。
九、演练流程
信息员发现火情(报告,先期扑救)→永兴社区(报告、组织扑救)→镇应急办(报告、组织扑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启动镇级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扑救)→结束。
演练场火灾持续燃烧时间不低于30分钟。
十、演练结束
应急队在镇政府坝子集结,镇演练扑救指挥部指挥长对演练进行讲评。
十一、相关要求
(一)各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规定时间到达演练场地。
(二)应急救援人员统一着消防服。
(三)演练中,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四)现场使用的对讲机、摄像、照相由镇应急办负责。
(五)演练结束后各单位清理人数,不得发生伤亡事故。
为切实加强乡20xx年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森林防火令》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30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清明、五一期间重点路口出入人员防火码的扫码登记工作,严格禁止上坟用火现象发生。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落实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制度。
4、乡中心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祀。
5、全乡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如:“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祭祀鲜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各村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
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为加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党政领导负责制和包村工作组督导制。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分包行政村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区域的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乡、村、组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三、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乡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各村也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并在15分钟内向上一级报告。
四、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五、加强值班制度。乡、村要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手机不得关闭。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火拉荒,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凡未经批准放火拉荒的,一律以纵火情节进行处理。
七、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事发后组织扑救等情况,区分人为还是不可抗拒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处置指挥不当的,由乡纪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瞒报、谎报或迟报的,因未及时组织救火而延误扑炎时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下,村第一责任人向政府写出检查。
(三)发生两起森林火灾或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对村第一责任人参照有关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建议辞职或依法罢免其职务。
(四)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大损失的的,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五)发生森林火灾时,值班人员无故脱岗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接到森林火警无特殊原因未赶赴现场参与扑救的,作待岗一年处理。
(六)因学生引发森林火灾、视情追究学校领导、学生所在班班主任的责任。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失常人员引发森林火灾,追究监护人员责任。
八、加强对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如遇重大森林火灾,及时对人员进行疏散,科学分析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尽可能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森林防火工作直接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村和包村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完成好的村、部门和个人,由乡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森林火灾发生后,凡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经确认举报线索属实的给予300元以上奖励。
举报电话:67386238
为提高对森林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检验森林防火队伍的综合素质盒安全扑救能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林业站决定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现制演练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的指示为依据,以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为目的。通过森林防火演练,提高组织指挥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确保全乡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参加人员:
全体乡干部、部门、“村四职”干部
三、物资装备:
消防铲20把,砍刀15把,钢丝帚20把,灭火器8个
四、演练时间安排:
时间:xx年3月16日上午9点
地点:柴王村王家坝
演练场地布置:
1、现场设观摩台一处,作为到场领导观摩和现场场地。
2、演练场地用石灰划分区域,每一个区域中要备有适量柴草为演练所有。
3、现场准备柴油一桶,作为演练点火所用。
五、演练步骤
1、参加观摩的领导及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由强仁琴下达防火现场演练开始命令。
2、扑火队员进入火场并按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扑救。
3、火场清理
4、演练完毕,参演人员回到指定位置待命。
5、强仁琴进行点评。
其他要求参演人员要切实做好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演练效果,参演人员既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确保演练达到预期效果。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
为全面落实县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林业的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护林防火工作既是利国利民、又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入冬以来,我村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召开了几次防火会议,今天再次召开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村人民高度警觉起来,紧急行动起来,提高防火意识,加大防火力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面对气候干燥,火险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严防严管不松劲、坚持严打严惩不动摇,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必须清醒的看到形势的严重性提高责任意识。
二、工作目标
为做好今春的护林防火工作,实现护林防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要正确把握形势,提高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护林防火工作,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火警火灾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宣传发动实施阶段(1)张贴禁火令,主要分张贴大的禁火令,散发禁火令传单,保证每户一份。(2)由镇林业站统一提供刷下标语,挂在村醒目的地方。(3)村委会要利用有线广播,每天早晚两次,广播的内容要讲清严禁下列用火:
1、严禁燎地边,烧秸秆、烧茬子、熏粪:
2、严禁野外吸烟、学生、儿童野外玩火:
3、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野外烤火、野炊:
5、严禁在林区砍柴、刨药,特别是严禁砍野皂角:
6、严禁上山放牧、乱砍伐及其它非生产用火。
总之广播的内容要天天有记录,实行专人定时广播,使森林防火天天有声、村村有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村委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火情及时报告、有问题及时解决。(二)每村书写防火标语50条,要在村口醒目的位置写固定高标准的防火标语3-5条,在村内张贴宣传标语,开办防火专栏,提高农民防火意识。
(二)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实行村干部包重点户、重点山头,党员包农户,监护人包重点人,学校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带火种上山,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出成效,抓出水平,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职责清晰、奖罚分明,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我村要成立防火组织、村级护林员队伍、村级半专业扑火队。要有村规民约、及农户联保责任制度。
(三)太宽村主要护林人员由村委干部小组组长及群众代表组成。加强巡查,严格实行一天一报告
三、抓好火源管理。
野外随意用火是引发山场火源的`第一隐患,大部分火灾是人为造成的,一把火可毁万亩林,在火源管理上必须坚持预防为先、严防严守的原则,确实要抓实抓细,在严字上下硬功夫。护林员、巡逻队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强巡逻,不留死角,要有一名专职火情监测员,特别是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情绪不稳定、上山放牧、开矿采石等不放心人员,要注意登记,明确监管责任人。对于野外非法用火人员实行重拳出击、不讲情面、严惩第一把火,对重点人员实行死看死守。
四、抓好防火工作资金的预算
护林防火是目前头等大事,全村林坡随时随地可能发生的火警火灾,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受到很大的威胁,人力物力需要一定的资金,由村委会从公积公益金中扣除
五、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如果发现火情,要在10分钟内向村防火办报告火情,并积极组织扑救。并根据火情发展上报镇防火办,严禁越级上报。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季节,野外用火急剧增加,特别是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祀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愈加突出,森林火灾易发,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打好清明防火“攻坚战”,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从严落实责任。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不可有丝毫松懈和大意,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紧抓实;严格落实村书记负责制、部门负责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某某涉林单位自防责任,落实护林员和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责任,凡因责任不落实和措施不到位发生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方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推动森林防火进村入户、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充分运用广播、微信、横幅、标语、车辆等多种手段,增强宣传效果,普及森林防火常识,时刻提醒注意防火;要加强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曝光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情况和肇事人员处罚结果,发挥威慑警示作用;着力提高全民防范森林火灾的自觉性。倡导鲜花祭扫、踏青遥祭、植树缅怀等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社区共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
三、严密野外用火管控措施。野外火源管控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短板和难点。清明前后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野外火源管控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最严格的制度,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全方位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坚决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分级包保、到点到人和联防联保等“六条防线”,及时清除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可燃物;对于林内和林缘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要切实加大引导和管控力度,落实防控措施;对特殊人群严加监管,对重点区域要落实专人严加看守;三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严禁某某一切野外用火。
四、强化值班调度和信息传递。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火情动态,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从3月28日开始到4月5日止(雨天除外),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村在每日17时前向镇森防指办公室(24071xx)报送当日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严禁瞒报、迟报、漏报。
五、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密切关注火险天气形势,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和高火险警报,严格按应急预案要求开展防控工作,安排足够人员应急待命,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经费保障、器材和物资、通讯联络、运输车辆和后勤保障等应急准备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主要责任人靠前指挥;扑火队加强战备值班,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重兵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和不良影响。
六、集中开展专项督查。要强化工作落实的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对火灾隐患及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镇包村领导和干部要及时深入责任区开展工作指导和检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对组织保障、责任落实、部门履职、宣传教育、人员在岗、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制度和防范措施落实、应急准备等方面及时开展明查暗访,特别是要重点检查管控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执行是否严格、到位、有效,是否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和盲区,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
七、及时开展巡查和打击行动。龙栖山森林派出所要安排足够警力及时开展巡查,切实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森林火灾案件,要快侦快破,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肇事者。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明确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任务落实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确保以村为单位森林火灾次数下降,过火面积下降,火灾损失下降,确保不出现森林火警、火灾频发局面,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死伤事故,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等重点区域不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各村要对“五个确保的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并将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宣传中要采取一村一个防火巡视员,每个进山路口一个禁火牌,每个村口一个禁火牌,一村一个禁火宣传栏,一村一个防火公约。
三、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严格实行“五个禁止”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山入林,禁止在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吸烟,野炊和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烧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稻草,各村社区要加强火情巡查,落实“五个禁止”重点部位和敏感时段,要加大巡查密度,实行全天候巡逻,要加强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和精神病人,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人,落实监护责任,严格管控,林业站工作人员要明确划分防火责任区,并每天深入到自己的责任区进行巡逻,及时处罚制止野外用火行为。
四、加强野外用火的查处力度
各村社区要从源头上遏制火灾的发生,认真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全面开展火患排查工作,对重点区域多发高发区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增派人员巡护山林,严查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决不能心慈手软,在防火重点期对街道干部实行查处野外用火责任制。
五、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置火情
森林防火重点期内要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火情调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街道办组建一支35人以上扑火应急队伍,扑火工具要备齐,随时要做好扑救山火的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社区干部必须即赶赴火场,科学指挥,及时调足兵力,实施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六、严格奖惩制度
对野外用火多,森林火灾频繁,燃烧面积大的村,将进行重点查处。对引发山火的肇事者和相关责任领导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在公司开始筹备森林防火工作的时候,为了保证工作能够有序的完成,在正式开始前就可以准备森林防火方案。写工作方案时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你觉得好的森林防火方案应该具备哪些条件?下面是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疫情下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森林防火工作历来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的重要工作之一。这次祁山镇森林防火会议的召开也是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召开后的一次延伸。去冬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我镇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全镇林业工作重点,狠抓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全镇发放《森林防火戒严令》、《一封信》等宣传材料1万多份,张贴防火宣传标语300条,使防火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去冬以来,全镇发生火灾1起,火警8起,过火林地面积400亩,森林火灾受害率为1.36‰。森林防火工作中没有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基本上完成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
当前正值防火期,又是我们面临的一场新的挑战,大家务必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有清醒的头脑和充分的准备,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央林业《决定》、市森林防火“三个办法”精神和县林业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管理,确保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全镇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下面就进一步加强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强调四点。
一、加强宣传,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重在预防,关键还是人的意识问题,年年都在讲宣传,但收效如何,还是值得我们深思,特别是在春节、清明两大高火险期,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把森林防火这根弦绷紧,能够讲出一两个森林防火办法和救助措施来。意识决定行动,只有广大干群防火意识提高,才能使森林防火工作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我们不但要广泛开展县政府要求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防火戒严令》、《一封信》等书面材料,还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并能寻求出符合祁山镇镇情的方式方法来,公开栏、警示牌、标语等手段宣传要做到固定性、长期性,而且还要在重要地点、醒目位置上,让人一目了然。充分利用反面典型展示失火、纵火的危害,让大家在实例中接受教育,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防火宣传工作,督促和检查日常的防火宣传和应急措施,增强宣传效果,防火宣传工作要真正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广大干群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明显增强。
二、加强野外火源治理,彻底清除隐患
进入防火期后,要把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县森林防火“办法”,坚决把各项防范工作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各种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对各村痴呆、精神病人等弱智人员实行村组干部及监护人员共同管理,并要形成制度,重点监管,防止他们进山放火,对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效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成为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确定有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人担任护林员,对于集体林场、公益林等重点火险区,要死看硬守,重点防范,在清明、春节等重要防火日子前后要加强巡逻管护,及时制止一切不明用火和随意用火。
在青萝寺、凤凰山、宋家山等一些游玩休闲景点及城区集中连片墓地,要树立告示牌,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和充实储备库的扑火物资,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早出动、早扑灭。必要时可实行封山管理,并做好这些高火险区的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和管护,从各方面来确保我镇的森林资源安全。
清明节将至,我市气温开始回升,上坟扫墓人员骤增,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防火责任要落实。确保将护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对野外用火用火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组织扑救。
二、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应根据各地的民俗特点,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要利用村民聚会表演等形式,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巡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清明节前后几天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风景名胜区、公墓区进行守护,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在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发放森林防火传单,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重点地段、关键时期要严防死守。
乡林业部门及乡森林防火值班队要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备勤。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林场、苗圃:
近期,我省气候干燥,刮风天气居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尤其是进入三月份以来,林下可燃物的增多和农事生产用火的增多,使森林防火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形势。今年以来,我省发生的森林火灾已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我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截至目前也已处置了11次森林火警。
____年3月8日,省林业厅在全省范围内专门组织召开了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3月9日,省____勤俭在中共____省委办公厅《要情快报》中亲自批示:要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警惕,加强巡防,早发现,早扑灭,强化责任,及时处置。
请各单位按照领导批示,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务必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
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一定要解除麻痹思想,认清当前极为不利的气象条件和森林防火力量不足、设施落后及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等严峻形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严明纪律,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大事来抓。
据统计,今年春季我省发生的森林火灾中,95%以上的火灾是由于人为因素违规野外用火造成的。所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重点环节抓实抓好。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凡在森林防火区开展农事用火、生产用火、野外勘探等活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各乡镇一定要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发布戒严令,开展巡逻检查,严禁烧秸秆、烧积灰等所有农事用火和生产用火,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实行封山防火。同时要加强重点人员的监管,对智障、呆傻等特殊人群,各乡镇要摸排登记,逐一落实监护责任人,林业部门要在生态区、风景区等重点林区加强宣传,设置警示标志、投入重兵,严看死守,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
各乡镇和相关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调度,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通讯畅通,各乡镇尤其要督促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状态。做到一有火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在森林火灾扑救中,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群众扑火时要有现场指挥员,积极向群众宣传扑火经验,告诫他们不要直接扑打火头,做到统一指挥,科学施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
只有从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加大辖区内森林火灾防控力度,县政府将开展责任倒查制度,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要严格追究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加大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坚持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严查火案、严惩火灾肇事者,坚持快捕、重罚,保持对野外违法用火的高压态势。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国土生态安全,事关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林业经济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各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认真分析、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的做好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为早日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和完成“三年植绿”大行动做出应用有的贡献。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全面负责,乡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年森林消防工作再创好成绩。
工作职责
(一)乡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抓好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防火经费。
2、督促各村抓好护林防火工作。
3、统一指挥扑救灾火工作。
(二)乡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职责
1、防火期(xx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内监督乡值班人员值班,检查值班记录,并作好防火工作日志(巡逻日志)的填写。
2、开展防火宣传,落实防火措施,组织乡野外用火巡查队巡逻和督查各村做好防火工作。
3、一旦接到火情报告,立即通知相关村并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扑救。
(三) 联片领导主要职责
1、负责所联片各村及时落实好各项防火工作任务,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林地,落实到山头。
2、所联片发生火情时,要亲自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
(四)联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联村防火各项工作。
2、遇高火险天气必须到村,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3、所联村发生火灾时,联村干部必须到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五)村干部主要职责
1、防火期内,宣传防火知识,提高村民防火意识。
2、部署落实本村护林防火工作,建立村护林防火工作台帐,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全面落实护林防火各项措施。
3、安排村干部轮流值班,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督促护林员坚守岗位。
4、护林防火关键时期,村书记、村主任及村两委会干部必须与护林员一起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5、一旦有火情要立即组织人员上山扑救,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确保扑火安全,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协助县乡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六)村森林防火检查点工作职责
1、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宁海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和有关森林防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
2、村森林防火检查点要对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认真进行防火检查。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检查点人员的检查。要把进山人员的人数、入山时间、地点、入山理由、身份证明、作业性质等一一进行登记,可作为追查依据。
3、在检查中发现有打火机、烟花爆竹、千张、蜡烛的,一律收缴,禁止一切火源带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4、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七)村护林员主要职责
1、护林员要按时上岗。专职护林员除雨雪天外,每天要到所辖地段巡视山林,检查进山群众,坚决制止野外用火,并记好巡山记录。
2、一旦有发现火情要立即汇报,组织扑救,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配合乡防火办和县森林公安做好查处工作。
(八)乡村扑火队主要职责
1、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平时加强训练,提高整体扑救能力。
2、接到火情扑救命令,迅速集合出发,不得贻误,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考核内容
(一)乡党委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奖罚责任制,专项列入经济社会责任制考核,与乡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在清明节期间,每发生一次森林火灾的,给予一次督查通报,并扣发奖金200元;扣联村干部奖金200元。
(二)乡党委政府对发生森林火灾村,要查清责任,发现有渎职、失职行为的,按照《宁海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乡森林消防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管理与监督,开展对乡政府聘用护林防火巡查员的`督查考核力度,要求护林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住各类野外违章用火,做到从源头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在监督管理中,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工资,发现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四)因上坟祭祖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将其祭祀的坟墓搬迁至当地生态公墓区,逾期不搬的,由乡政府会同县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予以平毁,并对肇事者依法从严查处。受害面积30亩以下的,可以拘留的一律拘留;3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查明肇事者的森林火灾,除林木损失赔偿外,扑火人员的工资和生活补助费、车辆费、森林复绿等费用由肇事者支付。
(五)乡机关、乡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要模范遵守县政府有关规定,自觉执行《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精神,违者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党纪政纪的责任。
(六)公安派出所、乡森林消防办公室、乡综治办公室坚持依法、从严、从速的原则,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打击力度,起到警示后人的作用。
村干部奖惩办法
(一)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干部日常考核工作,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要求村干部作为主要工作来抓。
(二)对护林防火工作实行党政同责,落实一票否决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在护林防火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经济处罚、党政纪处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对护林防火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未认真传达、执行上级有关精神,隐患排查等工作不力的。
(2)未与傻、痴、呆、疯等弱智人员监护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护林防火责任不落实的。
(3)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未开展或未书写、翻新防火标语,村规民约未制定或存在盲区、死角未执行的。
(4)未按要求建立村义务扑火队、未组织开展扑火安全常识培训、未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和机具;发生火灾扑火队员无法及时到火场扑救或组织扑救不力的。
(5)发现火情,缓报或瞒报超过半小时;发生火灾后,贻误最佳扑火时机,未迅速组织扑火队伍和村民进行扑救的。
(6)所在村一年内发生多起野外违法用火、火警或发生重大火灾的。
(7)因扑救火灾造成伤亡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转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秦开教[xxx]23号)要求,特制定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教师、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
为了更好的落实工作任务,我们常常需要书写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指明确完成某一任务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提升工作效率,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怎样才能写好一篇工作计划呢?小编通过精心筛选,为您整理了“夏季森林防火安全方案通用六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全力防、配合救”的森林防火工作相关要求,现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抗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实行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方针,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永宁县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城市市区除外。
三、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高火险期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县森林草原重点防火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xx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光武、负责开展永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五、职能职责及具体分工
(一)防火办
1、信息发布、上报。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级业务部门报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发布防火工作信息,并结合自然自然领域相关宣传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强化监测预警能力,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科技水平。
2、宣传教育。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在森林草原防火区、村(社区)、学校等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公众的防火意识。
3、基础设施、经费和投入。
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县发改局做好防火物资装备的采购配备,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仓库,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物资,及时将防火物资调配下发给相关林区、林场,并定期进行补充、更新。
4、队伍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森林草原防火半专业扑救队伍、群众扑救队伍,配备扑救工具和装备,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5、检查整改。做好日常森林草原防火的日常巡查工作,同时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企业)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和防火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企业)下达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二)生态林场
1、做好林场日常的防火巡查、值班、预防火灾发生等工作;对发生火灾情况除及时组织人员灭火,同时还要及时上报县应急局;做好林场防火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并定期进行补充、更新;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通过林分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3、根据防灭火需要,开设防火隔离带,建设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防灭火道路、消防水池等设施。
(三)林技中心
1、做好自然资源局负责管理养护的林木防火工作。
2、对各乡镇、相关单位做好日常管护巡查工作时,对发现存在防火安全隐患问题时,配合局防火办及时给相关乡镇或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
3、做好聘用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护林(草)员在执行森林草原巡护任务时,应当佩戴标识。督促护林(草)员承担以下职责:
(1)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
(2)巡护林(草),管理野外用火,劝阻违反规定的野外用火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3)及时报告火情,协助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和调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4)做好日常巡查登记工作。
(四)执法监察
1、将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工作纳入日常土地执法巡查工作中,在巡查中,发现火情后,巡查人员第一时间要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报告,并向当日局值班领导报告。
2、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沙石资源盗采、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森林防火等夜间一体巡查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在夜间巡查中发现火情后要,巡查人员第一时间要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报告,并向当日值班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五)督查室做好工作督查及工作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各责任站所及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责任要求抓好落实,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严密部署,加强检查督促,务必把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要落实昼夜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要及时向辖区政府、县应急局报告,加强火情调度,及时掌握火场动态,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灾。
2、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要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新格局。
3、严肃追责。违反本方案相关内容或者未履职到位的干部职工,由局党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
为全面落实县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林业的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护林防火工作既是利国利民、又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入冬以来,我村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召开了几次防火会议,今天再次召开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村人民高度警觉起来,紧急行动起来,提高防火意识,加大防火力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面对气候干燥,火险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严防严管不松劲、坚持严打严惩不动摇,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必须清醒的看到形势的严重性提高责任意识。
二、工作目标
为做好今春的护林防火工作,实现护林防火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要正确把握形势,提高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护林防火工作,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火警火灾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宣传发动实施阶段(1)张贴禁火令,主要分张贴大的禁火令,散发禁火令传单,保证每户一份。(2)由镇林业站统一提供刷下标语,挂在村醒目的地方。(3)村委会要利用有线广播,每天早晚两次,广播的内容要讲清严禁下列用火:
1、严禁燎地边,烧秸秆、烧茬子、熏粪:
2、严禁野外吸烟、学生、儿童野外玩火:
3、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野外烤火、野炊:
5、严禁在林区砍柴、刨药,特别是严禁砍野皂角:
6、严禁上山放牧、乱砍伐及其它非生产用火。
总之广播的内容要天天有记录,实行专人定时广播,使森林防火天天有声、村村有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村委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火情及时报告、有问题及时解决。(二)每村书写防火标语50条,要在村口醒目的位置写固定高标准的防火标语3-5条,在村内张贴宣传标语,开办防火专栏,提高农民防火意识。
(二)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实行村干部包重点户、重点山头,党员包农户,监护人包重点人,学校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带火种上山,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出成效,抓出水平,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职责清晰、奖罚分明,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我村要成立防火组织、村级护林员队伍、村级半专业扑火队。要有村规民约、及农户联保责任制度。
(三)太宽村主要护林人员由村委干部小组组长及群众代表组成。加强巡查,严格实行一天一次报告。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平衡、社会和谐和保护生态安全。根据隆昌县教育局关于防火工作的要求,我校进一步加强防火教育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宣传从普及森林防火基础知识入手,根据学生实际,加强自救知识宣传及逃生能力的演练,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领导
?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法》,对森林火灾提出了“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及“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口号,宣传森林防火,提高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为此,我校成立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二、周密部署
学校专门研究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由校长牵头布置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消防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等系列工作。
三、专题教育
学校根据实际,每个班召开了一次以森林防火为主题的班会,出一期森林防火的黑板报,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亲戚、邻居、朋友进行宣传,学校三年级以上的每位同学都写了一封“致家长森林防火”的信,共计210篇。扩大了宣传教育的范围,培养爱林护林意识、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自学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
此次宣传教育工作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7日---2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召开了校委会、班主任工作会议。对本次宣传教育进行了具体安排,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具体分工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保证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3月25日—5月20日)为活动实施阶段。班主任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召开主题班会,撰写作文,书写家信,办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和书写标语。全面提高师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三阶段(5月20日—6月28日)为总结评比阶段,全校共收集作文65篇,书信210封,经过认真评选,共评出优秀作文30篇,优秀书信12封,优秀宣传标语6条。
四、惠及家长
利用学生每天回家的机会,发放消防安全教育传单,要求学生对家长、亲朋好友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进而提高学生的消防知识的掌握水平,达到妇孺皆知的宣传教育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件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山”理念,树牢“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
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
健全完善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和扑救体系;
严格执行“三个一律”;
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安全底线,全面提升应对森林火灾的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不发生因林火致人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100%,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5‰以下。
三、工作部署
(一)落实责任体系
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村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村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层层负责任、事事有人抓。乡村森林防火指挥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形成高效精干、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火工作体系。
2.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主管职能,承担森林防火主管行政主体责任,督促所辖下属单位、管理对象、经营主体或林权单位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并在火灾发生时按照《岳西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3.落实包保责任制。强化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制,即:县级领导包乡(村),县直单位、乡(村)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包户,户包人,人包山头,层层签订责任书。县直包保牵头单位在防火期内协助所包保乡村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参与森防指对所牵头包保乡村的督查暗访。县直包保单位要给予包保村提供3000元以上的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积极参与包保村宣传、防控工作,防火紧要期,派出人员驻包保村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4.落实经营主体自防责任。各经营主体及林权单位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落实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通过林区的高压电线、光缆、天然气管道及涉林工矿企业、仓库、森林景点等经营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巡查巡护,采取相应的森林防火措施,落实自身的森林防火责任。
5.完善联防和监护制度。对山场相连的行政区域,特别是与邻近省、市、县相连区域,要推广和制定村民联防及区域性护林联防等联防制度,加强区域内森林防火队伍的协调、配合和火灾信息共享。
(二)完善信息体系
1.组织机构。各乡(村)要及时调整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设立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承办具体业务工作。
2.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县、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建立有领导带班值守的24小时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并做好每日值班记录,详细记载当日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
3.报告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县、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每日向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零报告”制度。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对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传达的火情信息要立即核查,迅速上报结果;
火灾处置过程中,每隔1小时要报告火场态势,以利于指挥部准确判断,及时决策;
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及时报送火灾扑救和损失情况。
4.信息管理。各乡(村)要建立完备的森林防火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森林防火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装备储备、工作方案等材料,实时报告涉火信息。涉火信息对外发布、新闻记者接待统一归口由县委宣传部负责。
(三)健全预防体系
1.宣传工作。各乡(村)、各单位要充分总结以往好的做法,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落实人、财、物,营造广泛、浓厚、持久的宣传氛围,结合扶贫走访与群众面对面宣传防火知识,务求森林防火人人皆知,入心入脑,经久不衰。
(1)及时召开各级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县开到乡(村)、县直单位,县直单位、乡(村)开到村,村开到组,组开到户。宣讲政策,提高认识,组织动员,细化任务,压实责任。
(2)森林防火期内,县政府将依法发布《禁火令》,各地要及时将《禁火令》送达到每一农户和重点涉林经营主体,宣讲到位,并在重要场所广泛张贴。
(3)充分利用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碑)牌和宣传站、发放宣传资料、发送防火短信、张贴防火车标、学校开设防火课和开展森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电视和网络媒介播放宣传字幕(片)、举办防火主题娱乐节目等传统宣传形式,达到一定数量、质量和广度、深度,并因地制宜创新、拓展宣传方式方法,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4)森林防火期内,各乡村非雨雪天气必须有宣传车上路宣传,播放森林防火音频;
森林防火宣传标语须悬挂到每一村(居)民小组;
国道、县道和乡村干道森林防火宣传牌(碑)达到双向一公里一块。
2.预警响应。各乡(村)要根据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结合辖区特点,统筹兼顾,动态响应,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着重采取切实措施,管控好火源。
(1)网格巡查。根据辖区地理条件、村落分布、行政区划,合理划分责任网格,设定基本巡查路线,以乡村村包保干部、护林员、村民组长为骨干组建巡逻队伍,开展常态化巡逻,及时发现、处置隐患。
(2)重点监控。对辖区的特殊人群(智障人、老年人、小孩、有农耕能力的留守村民、有狩猎习惯的村民等)要登记在案,并落实相应的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对辖区的易起火、常起火的农耕、祭祀、旅游活动频繁的区域,要明确责任人,采取设置警示牌、安装视频监控报警等措施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
(3)设点瞭望。根据辖区自然资源分布状况,因简就陋,合理布设瞭望哨(家庭瞭望点),定人、定岗、定责,以对全区域烟情、火情实时发现,及时报告,立即处置。
(4)卡点检查。各乡(村)、各重点防火单位(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景区、林场)要在进入辖区国道、县乡村道等主要路口合理设立固定(临时)森林防火检查(宣传)站(卡),合理配备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入山人员火源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及值守记录。
3.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确需用火的,须在用火3日前,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用火申请,经审查批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范围内统一实施。防火期内“明火上山,一律依法拘留;
造成后果,一律依法批捕”。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要快查快处森林涉火案件;
县检察院、县法院要快诉快审,从严从重打击森林涉火犯罪行为。
4.实行村为主机制。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包保的基础上,各乡(村)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身处其境、熟悉情况、人脉通畅、反应及时”的优势,从资金、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政治待遇等各方面给予扶持和激励,健全森林防火“以村为主”机制,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
5.建立长效机制管理。各乡(村)要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加大投入,从根本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点。重视开展火烧迹地、调整树种、林种结构,提高林分抵御火灾能力;
加强森林抚育管理,推广抚育间伐、卫生伐,减少林内可燃物;
逐步在重点区域营建生物防火林带,开设防火道或防火隔离带。各乡村对域内的茅草山要全面合理规划设计,多方争取资金、项目,尽快改造。
(四)完备扑救体系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森林火灾扑救体系,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乡村要根据《岳西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队伍建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规定建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国有林场、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必须组建20人以上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求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接到扑火任务后10分钟完成集结。各乡(村)必须组建2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求人员接到任务确保15分钟内完成集结。村级组建群众义务森林消防队,要求每一位主持日常工作的村干部负责保持联络5个以上身体健壮的在村村民作为基础单元,并配齐必要装备,进行相应实战技能培训,平时确保联络通畅,有火救火;
在防火紧要期,参与网格巡逻,快速处理违规野外用火和初发火情,以免小火酿大灾。
2.物资储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规定建立物资储备库,常备不少于50万元的森林防火物资。各乡(村)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点,按照“5个100”、“2个30”的原则,储备100把钢锹,100把弯刀,100把电筒(头灯),100个水壶,100条毛巾,30把手锯,30个防护头盔等基本物资(不包括已配备到森林消防队员个人的装备),并确保实时消耗及时补充。有条件的乡村可按需添置高压水泵、高压细水雾灭火机等高端消防装备。
3.应急响应。发生森林火灾时,所在乡(村)和毗邻乡(村)按规定立即启动本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并确保乡(村)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有一人及时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扑救。视情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县级相应等级响应。县、乡(村)各森林消防队要绝对服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按要求集结、开拔、参战。
(五)建立保障体系
1.强化监督体系。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督查范围,安排专人,分时段深入各地各单位检查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每次督查结果将通报,视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各乡(村)对所辖区域也应开展督查、暗访工作。
2.稳定经费保障。县乡(村)两级要将森林防火常规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森林防火工作正常、有序、持续开展。
3.严格奖惩制度。对各乡(村)、县直各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年度考评,分别纳入乡(村)综合目标和县直单位绩效管理。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逐步建立完善的县级森林防火工作评价体系。各乡村也要完善对村级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机制。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森林防火工作历来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的重要工作之一。这次祁山镇森林防火会议的召开也是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召开后的一次延伸。去冬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我镇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全镇林业工作重点,狠抓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全镇发放《森林防火戒严令》、《一封信》等宣传材料1万多份,张贴防火宣传标语300条,使防火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去冬以来,全镇发生火灾1起,火警8起,过火林地面积400亩,森林火灾受害率为1.36‰。森林防火工作中没有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基本上完成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
当前正值防火期,又是我们面临的一场新的挑战,大家务必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有清醒的头脑和充分的准备,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央林业《决定》、市森林防火“三个办法”精神和县林业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管理,确保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全镇不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下面就进一步加强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强调四点。
一、加强宣传,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重在预防,关键还是人的意识问题,年年都在讲宣传,但收效如何,还是值得我们深思,特别是在春节、清明两大高火险期,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把森林防火这根弦绷紧,能够讲出一两个森林防火办法和救助措施来。意识决定行动,只有广大干群防火意识提高,才能使森林防火工作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我们不但要广泛开展县政府要求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防火戒严令》、《一封信》等书面材料,还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并能寻求出符合祁山镇镇情的方式方法来,公开栏、警示牌、标语等手段宣传要做到固定性、长期性,而且还要在重要地点、醒目位置上,让人一目了然。充分利用反面典型展示失火、纵火的危害,让大家在实例中接受教育,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防火宣传工作,督促和检查日常的防火宣传和应急措施,增强宣传效果,防火宣传工作要真正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广大干群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明显增强。
二、加强野外火源治理,彻底清除隐患
进入防火期后,要把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县森林防火“办法”,坚决把各项防范工作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各种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对各村痴呆、精神病人等弱智人员实行村组干部及监护人员共同管理,并要形成制度,重点监管,防止他们进山放火,对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效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成为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确定有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的人担任护林员,对于集体林场、公益林等重点火险区,要死看硬守,重点防范,在清明、春节等重要防火日子前后要加强巡逻管护,及时制止一切不明用火和随意用火。
在青萝寺、凤凰山、宋家山等一些游玩休闲景点及城区集中连片墓地,要树立告示牌,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和充实储备库的扑火物资,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早出动、早扑灭。必要时可实行封山管理,并做好这些高火险区的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和管护,从各方面来确保我镇的森林资源安全。
森林防火教育活动方案篇6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办法》等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用创新的思维增强效果,着眼为人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打破常规、敢闯敢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让组织认同,让群众满意。
清明节将至,我市气温开始回升,上坟扫墓人员骤增,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防火责任要落实。确保将护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对野外用火用火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组织扑救。
二、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应根据各地的民俗特点,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要利用村民聚会表演等形式,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巡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清明节前后几天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风景名胜区、公墓区进行守护,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在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发放森林防火传单,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重点地段、关键时期要严防死守。
乡林业部门及乡森林防火值班队要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备勤。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
对于为成年人引起的森林火灾,按上述规定直接追查监护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除责令当事人赔偿损失外,并司处以经济罚款。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法规,无故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应当处以拘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东极镇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自xx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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