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合同是普遍存在的,想要不断的向前发展,不断成长,合同的签订必须要重视,吾爱文书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项目经营承包合同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项目经营承包合同篇1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 (以下简称乙方)
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分公司将承接到 ,总造价约 万元(以竣工事决算为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关于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度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安全完成,双方就项目承包经营责任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要及时向乙方传达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党政机关系批示、传递市场信息,协助施工队抓好思想,道德和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教育。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经营,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追收工程欠款等工作。
二、 乙方必须服从总公司和分公司领导,并接受公司的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乙方及时组建配备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必须要对在场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对本项目严格要求,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做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的各项资料。
三、 乙方必须承担由甲方和建设方或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各项条款的责任,按图施工,并对经营工程项目负全部经济、法律和质量终身责任。
四、 乙方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若该工程项目出现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及人为不可应有的损失,均由施工队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和刑事责任)。
五、 工程款必须汇入公司账户,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该工程若发生有债权、债务等,一律由乙方负责。如工程款没有经过甲方办理手续,恕不确认责任自任。
六、 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按工程进度分期向甲方上缴工程总造价 %的管理费或实际项目利润上缴包干,包干上缴总额为 元(未含各项税金和按规定应缴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费用)。
七、 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分期缴纳总造价 %营业税、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八、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建筑施工图级的要求进行施工,如承建的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均有乙方负责。如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或有关部门检查通报批评的,乙方除向甲方赔偿名誉损失费,每次叁万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九、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损失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未交的承包金应全额缴纳,已交的承包金不予退还,甲方并有权采取任何措施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如果发生纠纷,由化州市杨梅人民法庭处理。
十一、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平等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经营承包合同篇2
发包方:xx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丙方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 (以下简称“建设方”)签订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便于该工程施工,甲方特成立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第二条甲方经公司内部人员招投标,同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承包方式,承包经营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委任乙方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该项目经理部。
第四条乙方确认,已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确保有能力履行甲方向建设方所应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该项目的全部经营风险。
第二章 承包内容
第五条 承包范围: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
第六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 承包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结算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承包费用:乙方按承包工程项目结算总价款的 %(其中承包费为 %;税金为 %)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第九条 承包费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账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扣除承包费用。甲方在扣除承包费用后,向建设方出具建安发票。
第十条 劳保基金的返还:
第三章 承包管理
第十一条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赢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
第十二条 人员管理:
一、甲方负责委派公司的项目经理、财务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结算员到乙方项目经理部,协助甲方管理该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
二、除项目经理、财务员以外,其他甲方负责委派的人员,乙方有权另行选择外聘有经验、有能力、有责任心的高素质人才作为项目经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但乙方外聘的以上管理人员,需经甲方考核并备案后,方可聘任进行相关工作;
三、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在乙方项目经理部工作期间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伤事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四、乙方有权自主外聘项目经理部的其他管理人员,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第十三条 工程款及财务管理:
一、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直接从建设方支取工程款,该项目的所有工程款项,必须经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流转,甲方发现乙方私自从建设方收取工程款项的,有权从建设方下一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收取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除乙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费用以外,甲方原则上需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收款人;
三、乙方每月28日前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工程款的回款计划、项目负债情况、项目负债的还款计划;
四、在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最终结算完毕之前,建设方所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工程款挪用该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从下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五、甲方需为乙方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在工程款到帐后且乙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后,及时审查,并按照工程款支付的轻重缓急,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各收款单位;
六、乙方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乙方的财务,该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乙方对工程款的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以及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
第十四条 公章管理: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经理部公章一枚,该公章经甲方备案后交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对外所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需加盖甲方备案的公章确认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
二、甲方提供的公章,由甲方委派的财务员进行管理,项目部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盖章签署,需由公章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后方可进行;
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私自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刻制公章,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管理:
一、乙方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乙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承诺书、担保书等,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所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予以赔偿;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与工程施工无关的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
一、乙方需认真、负责的全面管理好该工程的所有施工工作,安全生产,依法、依规进行施工,维护和树立甲方的良好形象,甲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协助乙方负责管理该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
二、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以及项目经理部与他人发生的各类纠纷,尽量避免和减少各类损失的发生,并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行使各项权利,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四、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签证、索赔、工程延期等工作,完善和弥补施工合同签约时所存在的对甲方的不利因素,争取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避免出现亏损。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为乙方的施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协助乙方与项目的建设方和其他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和业务沟通;
三、协助乙方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四、协助乙方组织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
五、为项目部及时传达和转发有关部门的文件和要求;
六、每月定期对乙方的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有必要的监督管理,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的流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项目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工程的文明与安全施工等;
八、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乙方进行专项管理。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和声誉,对其承包的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均需达到建设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及时予以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且自行承担整改费用;
二、接受和配合甲方及建设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的监督与检查;
三、承担《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四、承担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成之后的各项工作,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的结算、工程的维修、工程所有债权债务、工程的安全事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承担甲方与建设方为该工程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债、权、利;
六、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专项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以下约定的条件成就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之外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乙方私自在甲方指定的工程款收款账户之外流转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二、乙方承包的工程给甲方造成两起以上诉讼、或者诉讼金额在壹佰万元以上,且乙方无力自行协商解决的;
三、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费用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
四、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上质量简报、停工整改、不良行为记录等两次以上的;
五、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或其他欠款,出现投诉、影响甲方公司的正常运转或者被媒体曝光等不良影响达两次以上的;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达两次以上的;
七、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工程以外的用途达两次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八、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方、监理方或者其他职能部门书面提出解除乙方职务的文件,且经协商乙方确实不能承包经营该工程项目的;
九、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有证据证明将要出现亏损的;
一十、乙方主动提出或者其行为已证明其无力完成承包工程项目的;
十一、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
十二、乙方的施工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二十一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擅自与建设方签订除施工合同以外的补充合同或者其他有损乙方利息的书面文件的;
二、无正当理由扣除乙方除承包费(含税费)以外的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均需成立工作组接管该工程项目,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在接管该工程项目后7个工作日内,应该派专人与乙方办理结算事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仅有权收回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甲方在工程完工且工程结算款到账后14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并按返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六章 合同的结算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包的工程结算总价款到甲方公司后,甲乙双方办理本合同的结算事务。乙方应根据该工程的资产负债情况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14个工作日内审计完毕。甲方扣除乙方应缴纳的承包费、税费、应付款、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后,余款在结算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担保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经营项目的亏损、承包费、税费、材料及民工工资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由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完毕满两年之日止。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争端。如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法院冻结甲方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和丙方应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的,应按冻结、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经营承包合同篇3
一、 主体部分
1、甲乙方名称:
(1)甲方:山东双盛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乙方; 承 包 人:
2、承包属期:20_ 年12月31日至20_年12月31日
3、承包项目:
4、原则: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承包方式:风险金抵押承包,超罚节奖;
6、乙方抵押:承包期内工人按现定月工资的40%,承包人按承包金额的5%交甲方;
二、 承包前的初始管理
1、清理乙方现有全部资源,后附甲乙方清理后的明细资料;
2、核定乙方承包应使用的资源,后附核实数明细资料;
3、甲乙双方资源交接手续,后附交接明细资料。
三、 承包的主要内容:
1、经营范围:
2、经营目标:
3、承包要求:
4、考核执行:
(1)考核程序:
(2)考核依据:
(3)考核执行监督单位:
5、奖惩:
(1)完成任务奖:
(2)完不成任务罚:
(3)超任务奖:
(4)罚到乙方抵押金,终止合同;
(5)其他违约罚款: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经营和分配权;
(2)发现违约有权终止合同;
(3)人事管理权;
(4)制定监督考核管理办法;
2、义务:
(1)提供经营资源;
(2)提供核算考核管理办法;
(3)协助乙方完成承包;
(4)违约要承担责任。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内部经营及分配权(但承包人最多享受平均工资的3倍);
(2)内部人事管理权;
(3)监督甲方物资供应及时及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2、义务:
(1)依法经营;
(2)提供内部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监督;
(3)提供内部分配方案;
(4)定期向甲方报告经营资料;
(5)执行公司各项制度;
(6)违约要承担责任。
六、 其他
1、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更改合同条款,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公证处公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经营承包合同篇4
甲方 (发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担保方): 先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签约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 设立的 公司,甲方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 ) 号《关于同意建设a商品房项目的批复》;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规划局( )规选址第 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从而取得 a商品房项目的开发经营权。
为了有利于该项目尽快开发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开发的有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条款,以共同执行。
一、定义
除本合同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项目:指 a商品房项目。
2、本合同双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签署本合同之承发包双方或加上担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经对方许可的约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均指日历日。
4、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山
2、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
3、容积率为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内(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综合开发,包括商业及住宅(别墅)。
6、项目尚未缴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
三、承包经营权
1、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对项目的承包采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干、超额留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利润高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项目承包经营利润低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开发经营完成止。
前款所称的开发经营完成是指项目完成销售并收回全部销售款项或虽未完成销售但税务机关已经对项目经营情况进行会算,房产交付完毕、办妥产权登记所需的手续、物业管理移交完毕,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时间。
3、在承包期间,由乙方负责项目的策划、报批、设计、招标、施工、售楼等全部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乙方还有权以项目对外融资。甲方不得干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本项目承包金为 亿元(大写: 亿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股权转让得以进行,则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承包金等额转化为股权转让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万元,
即股权转让款总额为 亿元(大写: 千万元)。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双方初步估定项目土地价款为 万元、配套费为 万元,共计 万元(大写: 万元),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以甲方名义按有关单位要求的时间从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扣付。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超出 万元至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若应缴纳的土地价款超过 万元,则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该些款项由乙方垫付后,从应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先行全额扣减。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乙方享有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超出 万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完毕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及其相应的滞纳金、罚金等,则仍应由甲方继续负责承担。
3、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的发票和乙方承包期间的全部支出发票一并供乙方作入项目经营开发的成本帐。若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总额超过 万元,则由甲方承担的超过 万元部分所对应产生的因多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而少交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部分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4、除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 万元(大写: 千万元)外,剩余承包金 万元(若是股权转让款,则为 万元),从乙方取得项目销售许可证之日(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万元的标准在个月内付清 万元,余额在项目开发完毕进行会算后15日内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银行帐户,由甲方自行处理。
5、本项目的营业税由乙方承担,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或丙方因获取股权转让款)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或丙方)承担。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应由甲方负责承担的费用、事项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与该项目有关的以下费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经营等一切事项;
(2)负责承担项目所需的一切开发、建设、经营等资金和税收(但不包括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高于承包金部分的利润由乙方享有,并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双方保证及责任
(一)甲方保证及责任: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违反税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规而需承担或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甲方同时保证该项目真实、合法、有效和独立完整,该项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潜在风险;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该项目提出权益主张;
2、保证不干扰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而且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对项目的经营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售房、按揭手续工作等),应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证明、报告或使用甲方印鉴时,须及时(两日内)且无条件提供给乙方。
3、甲方于本合同签定后,除非乙方违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项目的整体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项目的任何权利进行处分,亦不得与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签定与本合同相同或者类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不存在,而且将来未经乙方同意也不会发生将该项目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或事实。
5、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发生或潜在的其他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行为对本合同的签署、履行构成法律障碍的情形。
6、保证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债权债务。
7、保证甲方的其他经营不致影响乙方对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并不会损害乙方权益。
8、甲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二)乙方保证及责任:
1、保证按合同规定投入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承担项目赢盈亏及风险。
2、保证在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过程中不会作出任何损害甲方商业信誉或损害甲方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
3、项目在承包经营期间或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债权债务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乙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六、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对甲方的财务进行审计,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开始对项目批文及印鉴(包括甲方营业执照、文件档案、验资报告、财务凭证、项目批文等资料的原件及甲方现有全部印鉴)进行共管,届时,甲、乙双方可对旧的印鉴共同销毁或作记号,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并签署相应的备忘录。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开元支行开设基本金帐户,作为乙方承包经营项目的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专用账户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该帐户中的资金全部归属乙方所有。为了便于甲方的监督,乙方同意由双方各持一枚银行预留印鉴共同监管该专户,但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而利用或者使用该专户的一切行为。
4、甲方董事会现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由乙方指派人员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并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申办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若因有关政策规定而暂时无法变更的,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经过公证的甲方现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定的人员代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规定的董事职权。授权委托期限与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项目土地权证取得后将办公场所迁移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七、股权转让或项目转让
1、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甲方公司股权符合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甲方股权转让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届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或者拒绝,且乙方无须就股权转让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项或者费用。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项目过户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届时,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支付问题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各条款的规定,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纠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按规定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因甲方原因致使项目被查封、冻结、拍卖;甲方在项目上设定抵押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开发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资金并按不低于50%的回报率补偿乙方经济损失。
4、上述三款规定的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应按其在签订本合同时所预见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约方所能获得的全部利益为准。
九、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1、战争、不可抗力因素;
2、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免责情形。
十、合同担保
丙方同意对甲方基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均有权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依申请时该会现行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项目经营承包合同篇5
甲方:_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发展_汽车站洗车及安检工作。更好为本站的营运车辆提供优质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车站内的洗车、安检项目承包给乙方经营及租用维修场地一事,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期限。
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将车站洗车、安检项目承包给乙方经营及提供维修场地。
第二条:付款方式。
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需向甲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 元整。月租为人民币 贰仟伍佰元整。一次缴清一年租金,甲方给乙方免半年租金。_年12月1日至_年5月31日为免租期,_年6月01日至_年11月30日的租金于协议订立时一次性付清人民币壹万伍仟 元整。以后每月5号前缴付月租,逾期一天交迟纳金3%,押金不能抵扣租金。
第三条:经营方式。
此项目在合法的前提下经济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安检工作人员行政由甲方统一管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向乙方收取租金,并按相关规定收取水、电等费用;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必要时可要求乙方配合甲方站场管理;
3、在乙方按协议第二条约定交纳完租金及保证金后,甲方于_年12月1日将承包项目交给乙方经营;
4、甲方保证在乙方承包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但非甲方原因除外。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对所经营项目的自主经营;
2、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承担水、电等费用,并分担相应的水、电损耗;
3、乙方经营项目必须遵守协议第二条约定。在承包期间内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广告牌、招牌应严格按照车站管理统一要求制作、悬挂;
5、本协议履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不交或者未按约定缴付租金30日以上;
2、承租人拖欠水、电费达1个月或 1000 元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经营项目的;
4、乙方在承包期内进行违反活动,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或受到停业处分的;
二、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无按协议约定交付承包经营项目场地的;
2、属甲方原因无法正常提供水、电的:
3、甲方在车站内另设相同项目;
三、协议变更或解除的其他情况:
1、遭遇不可抗力原因,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3、遇公共突发事件,双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其他约定。
第二年,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租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果在协议期内,本协议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保证金金额 50% 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壹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第九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乙方:
代理人 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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