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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调查报告篇1
水,是生命之源,自来水更是一种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和特殊产品,在城市建设与人民生产、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供水企业与其它企业的最大不同之处是,要对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条件负责,要对整个城市的每分每秒负责。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转,整个城市就将陷入瘫痪。因此,供水企业经营与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的秩序稳定正常。
然而,由于供水事业是一项公益事业,有着基础性、社会性、特殊性、垄断性的诸多特点,供水企业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供水,保证水质,不断满足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供水企业的经营管理不是单独的企业行为,而是与整个社会活动和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供水企业的效益也不能简单等同于其它企业所追求的利润最大化,加之供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大、经营成本高、回报周期长的特性,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供水企业的效益都不容乐观。据建设部20xx年对全国85家较大规模城市供水企业经营状况的调查显示,20xx年1—3季度,这85家供水企业经营亏损的为59家,占到统计企业的近70%,亏损额达5亿多元,而未参与调查的为数众多的中小城市供水企业的经营状况则更加令人担忧。总的来说,我国供水企业呈全行业亏损局面,究其深层次原因,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因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更多的则属政策层面因素影响,本文将结合我县供水工作实际,试论几点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的主要因素。
一、企业性质介定模糊
长期以来,我国对供水行业基本上是实行由政府垄断经营的管理体制,企业由政府建,领导由政府派,资金由政府拨,价格由政府定,实行的是政企高度统一的管理模式,供水企业也被人们普遍看作是一种福利性质的公用事业组织。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在建国后的一段时期内,这种高度统一的政府管理模式对集中大量资金投资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国民饮水卫生健康,促进城市供水事业的高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市场化进程的推进,这种体制所引发的弊端成为影响供水企业发展的一大桎梏。由于供水行业的公益性、特殊性、垄断性、单一性和区域性的特点,至今在体制上究竟属企业型还是事业型尚无定论,全国各地水司有企业型的,有事业型的,也有隶属行政部门的供水管理处,但不论如何定性,事实上都是“四不像”:说是企业,又承担了相当的政府职能,其产品价格由政府严格控制,缺乏企业应有的经营自主权;说是事业吧,又享受不到国家应有的待遇,资金投入没有保障,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背负着垄断经营的枷锁,却在保本微利的夹缝中艰难求生存,供水企业的这种定性模糊导致了企业自身缺乏健康发展的动力源和主动性,仅仅是靠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在支撑。近几年,在市场经济的洗礼下,为谋求生存与发展,供水行业在体制上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和尝试,但由于供水行业所独具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区域性,不可能找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模式,时下,已改制或出让的供水企业纷纷回购的例子比比皆是,供水企业如何在体制层面上摆脱困境将是一个长期探索、实践的过程。
二、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
水价是影响供水企业水费收入的最直接因素,水价形成机制的合理与否也就成为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最重要、最基本因素。受计划经济时代影响,我国水价普遍偏低,自来水价格调整机制极不灵活,供水企业无权按市场经济规律确定水价,水价不能真实反映其制造成本,更无法体现自来水作为一种稀缺商品的使用价值,由于制水成本的不断上涨所造成的成本倒挂现象十分突出,水费收入已无法满足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和扩大再生产。受政府和社会的干预影响,水价的形成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水价的制定也偏离了完全成本的概念,政府为维护大局稳定,缓解社会压力,往往是以牺牲供水企业效益为代价的。这种不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使老百姓吃“福利水”的观念根深蒂固,与市场经济下其它商品价值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立方米的自来水甚至比不上一瓶矿泉水的价格,水价与价值背离和原水成本的日益提高,导致了供水企业陷入了供水越多,亏损越大的尴尬局面。20xx年初,沅陵水司在连续亏损6年,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向县人民政府及市县两级物价部门提出水价调整申请,据怀化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核实,该司当年的单位制水成本为1.583元/m3,而当年的售水均价仅为1.27元/m3,该司每出售1吨自来水净亏损0.313元,在按法定程序进行水价调整听证会上,政府和物价部门在综合各方意见,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后,核准该司水价做出微调,调整后的水价并未达到实际成本,规定的五类水价比例调整也无法实施到位。从中不难看出,水价形成机制的欠完善,根本就无法体现“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供水企业从水费中获取的资金仅能勉强维持企业的简单再生产,更遑论“效益”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价格是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配置的'最重要手段,政府定价这种计划经济环境中的产物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政府和广大群众应当从全社会的利益出发,从保护和关爱水资源的角度,充分认识水价偏低的历史成因,切实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促进水价形成机制尽快完善和合理。
三、供水成本增长迅速
供水成本增长也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因素之一。除了在制水环节受原水、电费、药剂等涨价因素而带来成本增长外,随着我县县城建设的高速发展以及环保和水质要求的不断提高,沅陵水司在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管网更新和改造、维护以及确保水质达标方面都相应加大了投入,供水企业的经营成本进一步提高。
1、供水管网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适应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满足日益扩大的供水需求,该司每年都要投入20万元左右的资金用于新规划区域的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新开发居民小区的供水管网铺设,以及新建或改造城市无水、无压、无量地带的供水管道。
2、城市供水系统的更新、改造、维护。我县供水管网多属移民期所建,供水系统及管网设施大部分运行时间超过13年,已逐步陈年老化,机器设备故障率及管网漏损不断上升,为确保安全、正常供水,每年必须投入近30万元对供水设施及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实施乡镇“饮水工程”。近年来,为解决我县部分乡镇的人畜饮水难问题,该司相继拉通了县城至凉水井、苦藤铺、鹿溪口、洲头等乡镇(村)的供水主管,另在官庄集镇投资建设水厂一座,除政府出资外,该司投入资金近200万元。
4、源水恶化和出厂水质标准提高。随着水源水质的不断恶化,制水成本开始逐年上升。另一方面,国家对出厂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建设部要求,从20xx年起,供水企业出厂水浊度不得超过1度,为此,该司投入资金50万元用于水厂生产流程及技术工艺的改造,并建成高标准中心化验室,检验能力由常规4项增至21项。20xx年3月,建设部颁布新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检测项目增至101项,无疑又将增加企业供水成本。
以上各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企业自身资金十分有限,而我县又属国家级贫困县,县级财政十分薄弱,该司在申请到极其有限的国债项目资金外,大部分是采取银行贷款和职工集资自筹的方式解决,而靠银行贷款和职工集资的融资渠道又使企业背上沉重的债务和利息负担。投资城市供水管网,效益回报期多在30-40年后,企业因借贷资金无力偿还造成的负债经营进一步影响到企业效益提升。
四、售水量下滑和管道安装市场萎缩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在经济大环境和市场导向等多重压力下,许多传统行业,如机械、化工、纺织、印染、造纸等耗水量大的行业出现负增长甚至“关停并转”,我县的工业企业更是纷纷破产倒闭,从而导致供水企业售水量急剧下滑。据统计,20xx年我县工业用水、基建用水不足5万立方米,售水量的90%以上都是在水价构成中价位最低的居民生活用水及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几乎为零。售水量的逐年减少导致了单位供水成本增长和收入锐减。
20xx年8月,沅陵县政府为治理经济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了16号文件,对我县城市给排水管道安装业务全面放开,从而结束了以前由沅陵水司一直统管管道安装市场的局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该司每年减少安装业务收入近50万元,使得以往弥补供水主业亏损的主要途径大打折扣,企业效益严重下滑。
五、产销差的构成因素及影响
产销差率也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一项关键指标。目前,供水企业的产销差率普遍偏高,以沅陵水司为例,其主要构成因素如下:
1、计量误差。水厂出厂流量的计量与成千上万个水表的计量之间必然存在着计量误差。该司历来对计量工作非常重视,城市管网分片区装表,并定人定期采用先进流量计检测,计量误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但随着城市“一户一表”工程的推行,个人私户水表迅猛增长,目前已接近2万台,客观上增加了计量误差。
2、水费拖欠。长期以来,由于自来水这种商品的特殊性质,使得供水企业在面对恶意拖欠水费现象时,处于十分被动的不利地位,一些单位和个人长期拖欠水费,甚至变成呆帐、死帐。当供水企业依法采取停水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一些欠费“钉子户”就以“特殊情况”、“特困企业”为借口,上访政府,无理滋事,换回了上级部门“维护稳定,无条件恢复供水或先恢复供水,再谈解决办法”的结果,从而造成水费回收不及时,不到位,无法做到应收尽收。
3、偷、盗用自来水。由于人们对自来水这种特殊商品的认识不足,加上部分用户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在实际用水过程中,利用机械式水表始动流量值偏大的缺陷,普遍存在小流量滴用水现象,不少用户每月用量仅有1吨。除了小流量用水外,表外盗用自来水现象也十分严重。由于在私拉乱接自来水的过程中几乎不存在危险性,手法简单,隐蔽性强,而供水企业在查处时往往存在调查难、取证难、执法难的现象,且相关法律保护支持不够,偷盗用自来水现象愈演愈烈。据保守测算,沅陵水司每年因用户盗用自来水造成的损失近30万元,可谓触目惊心。
4、管网漏损。漏失率一直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重要指标。据建设部统计,我国供水企业管网平均漏失率为21.5%,不少供水企业甚至超过30%。沅陵水司于1998年购买国外先进探漏设备后,在主动控制管网漏失率方面成绩不俗(漏失率控制在12%以下),但我县城市供水管网年代久远,老化严重,供水设施点多、线长、面广,加之管网更新维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地下渗漏隐患多,漏失率易反弹,受资金瓶颈制约,企业每年只能挤出少量资金用于到期管网改建,即使探明地下暗漏,往往因为预算过大,竞因“囊中羞涩”而作罢。按12﹪的漏失率计算,该司每年因地下管网“跑冒滴漏”损失水量就在50万m3左右,并且随着时间推移,呈逐年上升态势。此外,来自外部施工造成的水损也不容忽视。
5、未计量用水。我县自来水未计量用水分为两类。一类是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益事业用水一直实行无偿供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此类用水应实行计量计价,未实行计量计价的,由政府从城市维护费中按用量划拨,沅陵水司每年有近20万m3的公益事业用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另一类则是供水企业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对城市特困户、低保户、残障孤寡等弱势群体和光荣院、敬老院等福利机构长期实行的优惠减免用水。因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群众享受低保待遇涉及面宽、户数多,企业每年减免的水费都在20万元左右。
六、政策性支持减少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调整的大背景下,对供水行业的政策性支持逐年减少。如何解读国家政策调整不是本文探讨的范围,但相关扶持政策的取消,无疑是影响供水企业效益的客观因素。自1998年以来,国家相继取消了城市供水增容费、建水基金、底度水费、水费滞纳金等辅助性收费,另一方面,水利部门开始向供水企业开征水资源费,原水成本的增长,收费项目的取消,加剧了供水企业的效益滑坡。
综上所述,可见影响城市供水企业效益的因素是在社会变革的历史进程中长期积累形成的,牵涉面广,纷繁复杂,毋庸讳言,供水企业自身在观念、管理与服务水平上的相对滞后也是造成企业消耗大,效益低的因素,为摆脱困境,供水企业在探索实践的过程中,也在积极寻找对策。近年来,沅陵水司针对国有供水企业固有的机制僵化、富余人员多、管理效益低、产品结构单一等弊病,大刀阔斧地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引进竞争机制,转换经营观念,实施目标管理,创新科技能力,20xx年至20xx年,每年减亏都在40万元以上,为解决因历史原因(移民搬迁时期政策性安置)造成的企业人员过多,负担重的难题,该司确立了“以水为本,多种经营”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龙泉桶装饮用水厂安置富余职工57人,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25%,桶装水销售连年翻番,20xx年预计产值80万元,增进了企业效益。但由于影响企业效益的因素复杂多样,仅靠供水企业一家尚无力解决全部问题,加上供水行业因社会资源配置和降低社会成本的需要所形成的自然垄断性,容易引起公众的不理解甚至歪曲,城市供水发展环境堪忧。
总而言之,供水事业是一项关系到国计民生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公益事业,是我们大家的共同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配合,只有确保供水企业运转正常,效益稳定,才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存条件,促进城市经济繁荣和快速发展。
晋城市调查报告篇2
今年(20xx年)3月,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城市供水价格全国统一审价工作的通知》对全国城市供水审价工作作了具体布置,7月又发出补充通知,要求各地就供水企业改制融资问题提交专题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区)及36个大中城市(以下简称城市)都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城市供水审价工作,目前已有9个地区提交了关于企业改制的专题报告,有6个地区在审价总体报告中涉及了企业改制的有关情况。我们根据这些报告所反映的情况,结合所掌握的其他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总结和分析,形成如下报告并就下一步改革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城市供水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弊端及近年来的改革努力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供水行业与其他公用事业一样,被看作是公共福利事业,建设所需投资和经营盈亏都由国家全部包揽,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受到国家计划和行政部门的严格控制。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完整,管理比较粗放,缺乏控制成本、节约费用的内在动力和约束机制。而作为关系到人民生活的自来水价格长期以来一直控制在非常低的水平,使大部分企业亏损经营,无法建立起可持续发展能力,更新改造和扩大再生产完全依赖于国家投资。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地城市供水行业也开始进行一些改革的偿试。从政府角度,改革较多着力于改革投融资机制,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关于投融资机制改革有另文论述)。从企业角度,改革主要围绕产权制度和经营模式两方面:
1)产权多元化改革及股份制改造
通过转让股权、增资扩股、上市等方式引进外资或国内的资本,将国有独资企业改造为包括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仅上市公司)在内的股份制企业,也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中明确承认并量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形成经理层持股及职工个人股。
2)经营模式的改革探索合与分两种思路
合组建企业集团。即在城市或区域范围内以骨干企业为主通过行政手段或企业兼并将原来相互独立的若干个自来水公司组建为自来水集团(有的将排水也并入自来水公司组建供排水一体化的水务集团),目的在于将企业做大做强,以突破地域限制参与更大范围内的竞争。
分厂网分离、引入竞争。即将原有的自来水公司拆分成几个相对独立的公司及管网公司,目的在于实行厂网分离鼓励形成竞争。
近年各地供水企业的改革尝试所取得的主要成绩或经验有:
1)在一定程度上明晰了企业产权结构,推动了产权多元化,从而推动了政企分离的步伐。
2)通过改革筹集了急需的建设资金,缓解了国家投入不足的问题,促进了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1999至20xx三年城市供水行业共吸引非国有资金xx亿元,其中外资占xx%。
3)在改制企业中(主要是改制后由外方经营管理的水厂)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手段,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据统计,由外商管理的水厂吨水完全成本平均为xx元,比国内平均水平的xx元低xx%,人均日产水量为xx吨,比国内平均水平的xx吨高xx%。
4)对一些新的经营模式作了有益的探索,为供水企业下—步的改革积累了经验。
二、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地城市供水企业改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各地的审价总结报告和企业改制专题报告都分析了目前供水企业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其中有些具有普遍性,下面就这些普遍现象并结合我们掌握的情况对问题的成因作一分析。
1、改革目标不明确,改革思路不系统,改革环境不配套
从目前来看,各地改革的主要出发点仍集中在解决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问题,而没有把重点放在体制创新与机制转换上。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地方的改革没有对企业现有的问题综合分析和考虑,制定系统的改革目标和方案,有关改革往往是局部的和针对单一问题的,很容易造成各种改革措施互相不配套。由于改革目标不明确、思路不系统,使城市供水企业改革缺乏所需的配套环境,增加了改革的难度。
建议明确城市供水企业(垄断性公用事业)的改革目标为:
1)为用户提供合格、稳定、可靠的产品和服务;
2)企业合法自主经营并获取合理利润;
3)政府能够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4)各类社会资本能通过正常渠道参与公用事业建设与经营、企业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
2、政企不分、以政代企局面仍没有根本改变
虽然部分城市供水企业进行了有关产权多元化、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探索,但总体来说,政府与企业各自的职能还没有理清,政府以行政命令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主要表现为:政府代替企业决策,强制企业上马项目,强制企业接受由政府与外商谈判的合资、合作、bot协议,强制企业按政府意图包装上市,强制向企业安置人员,强制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免费或优惠用水等,在各地的`审价报告中多有提及。
3、价格改革进展较快,企业改革相对滞后,管理粗放等弊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近年来为了改变水价与成本倒挂问题和促进节约用水,各地纷纷出台水价调整政策,调价的幅度和频率不一,有些地区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调价幅度比较大,但城市供水企业的亏损情况非但没有改善反而有扩大的趋势,陷入了亏损——提价——再亏损的怪圈。在本次审价工作中,有多个地区和城市都提到了这一不正常现象。究其原因,也是因为价格改革单独推进,而企业改革相对滞后,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企业内部管理粗放,缺少控制成本、节约费用的内在动力。相反,在国家仍然负担供水企业亏损的情形下,供水企业都有人员扩张、费用扩张的动力(可以得到国家更多的补贴)。各地审价报告中列举的具体表现有:人员及工资失控、设施失修、漏损扩大、公共用水不计量不收费、管理费用失控、非主营业务无偿占用资金、非主营业务成本费用在主营业务中列支等。
4、决策过程不透明、不科学
各地企业的改制、合资合作等重大决策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主要决策由地方政府作出,改革的主体——供水企业(或水厂)被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只是被动的执行者。决策其他有关各方(如行业协会、专家、公众等)的参与也不够。有数个地区审价报告指出由于有关决策缺少科学预测和专家评估作为基础,最后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5、外部监管不到位
外部监管不到位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决策能得以通过并贯彻实施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政府职能界定不清,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管体系(权力机关监督、政府监督和司法监督)不健全,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管(公众监督、媒体监督)也因为没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而无法开展。
三、改革基本思路:建立所有权、经营权、监管权相互制约的城市供水管理体制
1、明确界定政府职能,将所有权与公共管理权相分离,真正落实政企分??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既以企业的所有者身份负责企业经营,又负责公共管理。改革开放后,我国着重强调和推动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在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后,政府实际上扮演了国有企业出资人和公共管理人的双重角色。而这两种角色的性质、权利(力)义务的来源都是不同的。作为出资人,国家在企业内的权利义务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权利和义务,即以出资额(比例)为依据享有相应经济权利和负担相应经济责任,其在企业内的地位与其他出资人是相同的,其权利、义务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让渡或放弃的(如出售股权等);而作为公共管理人,其权力来源于国家政权(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其法定的权力和义务都是不可放弃的。政府同时扮演两种角色就会造成公共权力介入企业经营运作,使政企分开不能彻底,企业改革的成效也会打折扣。将所有权与公共管理权相分离,就可以切断公共权力介入企业正常经营的渠道,真正实现政企分开的目标。当然,分离的具体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2、进一步推进供水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包括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激励有效。
产权明晰是基础。国家投资企业的低效率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而城市供水企业绝大部分是国有独资企业,建议首先解决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可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力,再在适当时机推动产权多元化,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产权多元化可以采取多种模式,如合资、合作、股份制改造、建设新项目或更新改造时增资扩股等等。改制必须规范化,以免造成新的问题(可参见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专题报告)。
在可以预见的较长时期内,在城市供水企业内国有资本仍将占有绝对控股地位,因而仍需积极推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董事会聘任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经营管理层向董事会负责(在地方政府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之间再设置一道隔离墙)。
3、建立以行政监督为主的有效的外部监管体系
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后,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主要体现为监督职能,即督促供水企业为公众提供合格的自来水产品和服务,努力降低成本与费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并对监督职责承担政治和法律责任。从而建立起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城市供水管理新体制。
外部监管体系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以及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业组织、中介组织、媒体及公众的监督。其中行政监督既具备法律效力,又具有履行职责的机构与条件,因而在整个监管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承担主要的监督职责。
行政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供水水质服务督察。建设部现正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研究试点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督察体系,建议可以考虑将供水服务方面的要求纳入督察体系,从而建立起供水水质服务督察框架体系。二是价格财务稽察。价格财务稽察的主要目的是审查供水企业成本、费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自来水定价调价的依据是否充分,根本着眼点是维护公众利益不会因为供水企业管理不善而受到损害。本次审价工作为价格财务稽察作了有益的探索,建议加以规范化、制度化后形成价格财务稽察的框架体系。
从法律上说,行政监督既是政府的法定权力,又是其法定义务,具有不可放弃性。但具体负责实施行政监督的机构可以是政府机关,也可以是政府授权的机构,其具体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等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四、改革所必需的配套环境
1、法制环境
城市供水企业的改革应依法进行,国家在改革方向明确后,应考虑制定一些法规和政策,对各地的改革加以规范和指导,以减少改革的失误。建议制订《(垄断性)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垄断性)公用产品与服务监管条例》、《(垄断性)公用产品与服务价格审核办法》、《政策性损害补偿办法》等有关法规。
2、投融资环境
要使城市供水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必须改革投融资体制,使各类社会资本能通过正常渠道参与公用事业建设与经营,企业也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可参见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专题报告)
3、政策性损害的利益补偿机制
从改革的更深层次上考虑,政府与城市供水企业的关系还涉及相互间事权如何划分及事权与财权如何对应的问题。城市供水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后,应当在政府的监管下合法经营,以获取经营利润为目标,而不能再负担与其企业身份不相符的职能(如被迫接受政府制定的过低的水价、向困难企业和家庭提供免费或优惠水、为城市提供免费的消防绿化用水、为政府决策的没有明确前景的开发区建设新水厂等等)。政府作为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承担着政治责任,如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福利、发展地方经济、照顾弱势群体等,所以政府在特定情况下从全社会需要出发作出损害城市供水企业利益的决策是合法和正当的,问题在于这种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损失(即政策性亏损)不应当由企业来承担,而应当依法建立起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
4、其他外部环境(略)
五、在城市供水企业改革中需注意把握的几个方面
第一、城市供水企业首先是企业,具有所有企业的共性,即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可持续发展
1)自主经营要求政企分开,企业要拥有决策权等经营自主权。政企分开的关键在于国有资产出资人角色与政府公共管理人角色的分离以及城市供水企业的产权多元化进程。
2)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成本费用核算体系和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
3)可持续发展包括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两方面的能力。短期内,城市供水企业最低限度应具备简单再生产能力,即通过自我积累能够承担设备设施的维护、更新;从长远看,为满足经济发展对供水的需求,企业还必须有获取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的正常渠道,政府应当研究建立包括供水在内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
第二,城市供水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人民群众所必需的并且无可替代的产品,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质和自然垄断特性(这一点区别于生产一般竞争性产品的企业)。城市供水企业的公益性和自然垄断性要求企业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普遍服务的义务、连续服务的义务、接受监督的义务等)并且在经营中只能获取合理利润。
同样是因为城市供水企业的公益性质和自然垄断特性,使政府必须切实履行对城市供水企业的监管责任,并且相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这种监管更为严格。目前有一种倾向,就是说到改革就强调政府放权,强调加强监管似乎不合时宜。实际上,政府在界定职能时应当有进有退。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政府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只要产品保证基本安全和信息披露充分,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选择确定。但在垄断性行业,消费者对产品没有选择权,在产品质量、服务、价格、信息等方面都处于弱势,政府就有责任和义务代表公众利益加强监管。这就是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管体系的法理依据。
城市供水企业在经营上有地域性特点,其产品不适宜于长距离输配(这一点区别于其他公用事业企业如电力工业),因而无法在较大范围内形成有效竞争。城市供水行业的竞争更多地体现在获取经营许可的环节,即各竞争主体凭借其优秀的经营管理能力争取获得城市供水的特许经营权。
第三,要注意严格界定垄断的界限,防止垄断延伸。
政府应加强对城市供水企业的监督,防止城市供水企业利用其在主营业务(自来水产销)上的垄断地位在某些非主营业务(竞争性业务)中谋求竞争优势(如自来水工程建设、设备材料供应、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等)。建议政府应制定法规明确要求企业将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将竞争性业务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企业参与竞争。在考虑建立政策性损害的利益补偿机制时也应当将竞争性业务排除在外。
晋城市调查报告篇3
城市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的中心,经济活动和人口高度密集,面临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20xx年我国共有建制城市661个,城市市辖区土地面积仅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6%;而人口则占全国总人口的41.7%。
城市化率从1993年的28%提高到了20xx年的41.7%,11年提高了13.7个百分点。城市对我国gdp的贡献为65.5%。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进入快速增长期。城市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并非广为人知的事实是:世界十大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城市当中有一半已落入了中国的版图之内,更加触目惊心的事实是:1/3的中国地区降过酸雨、七大中国河流中有一半污染严重、1/4的中国居民没有清洁的饮水源、1/3的城市人不得不呼吸着污浊的空气、经过环保处理的城市垃圾只占不到20%的少数。环境污染也提高了生产成本,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8%到15%,而人民的健康代价更是无法估算。单只在北京,70%至80%的癌症病因与环境有关,尤其是肺癌,已经成为居民的第一大死因。城市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决定于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受上层建筑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起了一系列的环境关题:
一、水污染
1、概述
地球上的水似乎取之不尽,其实就目前人类的使用情况来看,只有淡水才是主要的水资源,而且只有淡水中的一小部分能被人们使用。淡水是一种可以再生的资源,其再生性取决于地球的水循环。随着工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大量水体被污染;为抽取河水,许多国家在河流上游建造水坝,改变了水流情况,使水的循环、自净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80年代后期全球淡水实际利用的数量大约为每年3000亿立方米,占可利用总量的1/3。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及人均收入的增加,人们对水资源的消耗量也以几何级数增长。另外,淡水资源的分布与人口的分布并不一致。例如1980年加拿大人均取水量1500立方米,仅占人均淡水资源拥有量的1.2%;而埃及1976年人均取水量为1180立方米,已接近该国人均可利用总量1470立方米的极限。
人类的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水的污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另一类是人为污染。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
2、水资源保护
抽取地下水是缓解淡水不足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过度抽取地下水会使地下水水位下降,导致地面沉降。在我国的苏州、无锡、上海、北京等地,由于长期过量开采地下水,造成了明显的地面沉降,有的地方甚至损坏了地下管道和道路。因此,在发展工业,建设城市的同时,就要注意到水资源的保护。因为一旦水资源受到污染,将严重的制约工业、农业的发展。要解决水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还是在于要发动全球人民,增强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意识。同时大力研制循环用水技术、海水淡化技术、污水净化技术等,并对排放污水或污染物质严重的企业、生活区进行合理管制和必要的惩罚,以增强保护水资源意识。
二、大气污染
1、概述
在干洁的大气中,痕量气体的组成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一定范围的大气中,出现了原来没有的微量物质,其数量和持续时间,都有可能对人、动物、植物及物品、材料产生不利影响和危害。当大气中污染物质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至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或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叫做大气污染。造成大气污染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又有人为因素,尤其是人为因素,如工业废气、燃烧、汽车尾气和核爆炸等。随着人类经济活动和生产的迅速发展,在大量消耗能源的同时,同时也将大量的废气、烟尘物质排入大气,严重影响了大气环境的质量,特别是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和工业区域。所谓干洁空气是指在自然状态下的大气(由混合气体、水气和杂质组成)除去水气和杂质的空气,其主要成分是氮气,占78.09%;氧气,占20.94%;氩,占0.93%;其它各种含量不到0.1%的微量气体(如氖、氦、二氧化碳、氪)。
大气污染对气候的影响很大,大气污染排放的污染物对局部地区和全球气候都会产生一定影响,尤其对全球气候的影响,从长远的观点看,这种影响将是很严重的。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增加:燃料中含有各种复杂的成分,在燃烧后产生各种有害物质,即使不含杂质的燃料达到完全燃烧,也要产生水和二氧化碳,正因为燃料燃烧使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不断增加,破坏了自然界二氧化碳的平衡,以至可能引发温室效应,致使地球气温上升。所谓的温室效应是指,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增加,阻止地球热量的散失,使地球发生可感觉到的气温升高。破坏大气层与地面间红外线辐射正常关系,吸收地球释放出来的红外线辐射,就像温室一样,促使地球气温升高的气体称为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是数量最多的温室气体,约占大气总容量的0.03%,许多其它痕量气体也会产生温室效应,其中有的温室效应比二氧化碳还强。
2、大气层的保护
许多环境问题是跨国界的,甚至是全球性的,如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等大气污染,需要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才能逐步解决。人们在70年代早期开始认识到氟氯烃可能对环境有害,并且开始寻找代替品。到了80年代中期,臭氧层破坏的证据已经日益清楚,采取共同行动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到了1987年,许多国家的代表汇集在加拿大第二大城市蒙特利尔,签署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协定书》。这个协定书是对付世界环境公害的一个开创性的国际协定,目的是控制氟氯烃和其它破坏臭氧层的物质的消费量,保护地球的外衣,也保护人类自己。经过修正后的蒙特利尔协定书是一个有约束力的国际协定。按照规定,工业国的氟氯烃和其他受限制物质的排放量必须立即减少,在20xx年以前逐步完全停止使用这类物品。发展中国家在1996年以前可以继续有限度的增加这些物质的消费,然后就应当逐步减少,到20xx年时必须完全停止使用这些有害物质。除了时间上的优惠以外,这一协定书还包含了两个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条款:一个是建立一项临时多边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采取代替氟氯烃的技术;另一个是技术转让条款,要求签字国把最好的技术按照公平和最有利的条件转让出去。
我国已加入了修正后的蒙特利尔协定书,并且制定了履行国际义务的国家行动方案,包括建立保护臭氧层组织管理机构,制定有关行业的管理规范,积极开展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究,为企业的替代技术改造安排配套资金等等。根据我国政府制定的方案,到20xx年,所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总量至少要减少60%,到20xx年则完全淘汰这些有害物质。
三、固体污染
1、概述
凡人类一切活动过程产生的,且对所有者已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固态或半固态物质,通称为固体废物。各类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俗称废渣;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则称为垃圾。固体废物实际只是针对原所有者而言。在任何生产或生活过程中,所有者对原料、商品或消费品,往往仅利用了其中某些有效成分,而对于原所有者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大多数固体废物中仍含有其它生产行业中需要的成分,经过一定的技术环节,可以转变为有关部门行业中的生产原料,甚至可以直接使用。可见,固体废物的概念随时、空的变迁而具有相对性。提倡资源的社会再循环,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增加社会与经济效益,减少废物处置的数量,以利社会发展。
垃圾正成为困扰人类社会的一大问题,全世界每年要产生超过计划10亿吨的垃圾,大量的生活和工业垃圾由于缺少处理系统而露天堆放,垃圾围城现象日益严重,成堆的垃圾臭气熏天,病菌滋生,有毒物质污染地表和地下水,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这种现象若得不到遏制,人类将被自己生产的垃圾埋葬掉。
2、解决办法
要解决固体废物的危害,惟有全体人民集体行动起来,充分利用资源,加强资源再利用,不随便抛弃固体物质。政府应出台一系列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条例,以规范大众的资源利用行为,减少废物排放。公民应该从小事做起,为人类自身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无垃圾困扰的环境里。
四、水土流失
1、概述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流作用下,土壤被侵蚀、搬运和沉淀的整个过程。在自然状态下,纯粹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表侵蚀过程非常缓慢,常与土壤形成过程处于相对平衡状态。因此坡地还能保持完整。这种侵蚀称为自然侵蚀,也称为地质侵蚀。在人类活动影响下,特别是人类严重地破坏了坡地植被后,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表土壤破坏和土地物质的移动,流失过程加速,即发生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是我国土地资源遭到破坏的最常见的地质灾害,其中以黄土高原地区最为严重。我国目前水土流失总的情况是:点上有治理,面上有扩大,治理赶不上破坏。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解放初期为17.4亩,到1980年约治理6亿亩。由于治理赶不上破坏,水土流失面积却扩大到22.5亿亩,约占国土总面积的1/6,涉及近千个县。全国山地丘陵区有坡耕地约4亿亩,其中修梯田约1亿亩,而另外3亿亩坡地正遭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据统计,我国每年流失土壤约50亿吨,损失n、p、k元素约4000多万吨亩,到1980年约治理6亿亩。由于治理赶不上破坏,水土流失面积却扩大到22.5亿亩,约占国土总面积的1/6,涉及近千个县。全国山地丘陵区有坡耕地约4亿亩,其中修梯田约1亿亩,而另外3亿亩坡地正遭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2、水土流失的防治
水土流失是地表径流在坡地上运动造成的。各项防治措施的基本原理是:减少坡面径流量,减缓径流速度,提高土壤吸水能力和坡面抗冲能力,并尽可能抬高侵蚀基准面。在采取防治措施时,应从地表径流形成地段开始,沿径流运动路线,因地制宜,步步设防治理,实行预防和治理相结合,以预防为主;治坡与治沟相结合,以治坡为主;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只有采取各种措施综合治理和集中治理,持续治理,才能奏效。总之,科学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迅猛发展,增强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给人类社会带来空前的繁荣,也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准备了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此,人们产生了盲目乐观情绪,好象自己已经成为大自然的主人,可以长期掠夺资源而不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然而,这种掠夺式生产已经造成了生态和生活的破坏,大自然向人类亮起了红灯。我们必须承认面临的严重危机,但是也应相信我们可以通过共同的努力战胜它,寻求新的发展道路。要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一个大的方向就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即保证现在的经济发展,又保证后代享受资源的权利,让我们世代都生活在没有污染的天空下吧。
所以,我们要保护地球,节约资源,爱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晋城市调查报告篇4
一、调查目的
了解小学生什么时候说话不文明及他们说不文明语言的起因。
二、调查时间
xxx年7月至9月。
三、调查范围
xx小学六年级学生50名。
四、调查方法
1)观察法:仔细观察不文明语言何时出现及内容。
2)谈话法:通过谈话了解有些学生为什么说话不文明,并分析原因。
五、调查结果
1)小学生为什么说话不文明:
(1)由于与别人的矛盾而产生愤怒情绪,说话会口不择言,一般都是发生在男生身上。
(2)由于他人的行为、举止或是衣着相貌而取笑别人,说一些不雅的绰号。
(3)很多小学生说不文明语言都是出于一种反抗的情绪,对某件事情不满的时候,甚至难过的时候。
(4)还有大部分人表示,不文明语言是从长辈、周围人的嘴里听来的,有的是看电视、电影学来的,不自觉就讲出来了,时间长了就养成了不好的习惯。
2)小学生讲不文明语言后心理表现或想法:
(1)心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舒服感。
(2)有时边说边大笑,作为一种发泄的方式。
(3)听到周围的人讲过文明语言,所以不认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3)小学生什么时候会说话不文明:
(1)玩的时候:做游戏时有些人会赖皮,然后互相用语言攻击。
(2)公共场合:一个同学在很多人面前让另一个人出洋相,被讥笑的那方就开始了语言攻击。
(3)暗地里:和某人关系不好,不敢当面说,就在背地里说有损于他的话。
六、分析
1)小学生的模仿能力很强,有些不文明语言是从家里、社会上听来的,还有的是从同学那里学来的。在不文明的环境里,小学生的语言、举止都会受到影响。
2)高年级小学生的心理特点之一,就表现为用一些不太雅的语言表达心中的不满情绪,作为发泄的方式。有时并无恶意,但造成的影响很不好。
3)高年级学生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爱讥笑同学,这也是讲不文明语言的原因之一。
4)现在的独生子女的脾气、度量不算大、吃了亏,嘴上一点也不饶人,这也是原因之一。
七、思考
中国历来有“礼仪之邦”的美称。作为现代中国人,应该发扬光大文明古国的传统美德。作为小学生,我们要担负起建设文明、繁荣祖国的重任,必须在各方面全面发展。我觉得要提高自己的自身修养,首先就要做个文明的小学生。我建议我们的长辈们,所有的爸爸妈妈叔叔阿姨们,请你们以身作则,给我们树立起榜样来,让我们一起营造文明的氛围。
晋城市调查报告篇5
一、调查背景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的一项重要指标。该项指标由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按照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规范进行的专项抽样调查。此次调查主要涉及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垃圾处理及环保教育等方面,旨在了解公众对大气环境质量、饮用水水质满意率及公众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率。此项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为国家环保部考核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提供依据,了解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程度和对城市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同时进一步了解公众环保意识的强弱和参与程度。
二、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调查方案要求,阿左旗城调队制定了切合阿左旗实际、可行的调查方案,并组织调查员进行了调查前培训。调查中严格按照方案选择能代表阿左旗环境的时间段进行入户访问,调查采用pps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本,于20xx年1月抽中了阿左旗10个社区共400户居民家庭进行调查,收回有效调查样本400份。详细了解了“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垃圾污染、环保教育宣传”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满意率情况。
三、调查结果
调查数据经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按照调查指标评分办法进行汇总和反馈,得出如下结果:
(一)调查样本基本情况:阿左旗本次调查的400个样本户中,男性197名,占49.25%;女性203名,占50.75%。年龄在18-35岁的140名,占35%,年龄在36-55岁的187名,占46.83%,年龄在56-65岁的73名,占18.17%。符合调查要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调查结果
根据国家统计局所规定的调查指标评分办法,调查数据表明,我旗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满意率为84.0%,比上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公众对阿左旗城市的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方面的满意率略高于垃圾污染和环保宣传教育方面。各个单项问题比较, “对本旗空气质量是否满意”、“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是否重视”得分较高,分别为89.4%、87.4%。“本旗公众的环保意识如何”“ 本旗治理环境脏乱差的效果是否满意”相对较低,分别为78.1%、80.8%,说明公众环保意识有待加强,对环境脏乱差的治理还需加强。
1、空气污染控制较上年有所提高,公众满意率为86.13%
综合空气污染的各个方面,公众对本旗空气污染控制的满意率为86.13%,比上年提高1.65个百分点。其中,公众对本旗空气质量满意率颇高,为89.4%。调查数据表明,公众对本旗空气质量和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方面所做的积极努力予以高度肯定,希望政府在控制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建筑施工运输扬尘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上述污染。
2、水污染方面需要加强控制,公众满意率为86.53%
公众对本旗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满意率为86.53%,比上年提高1.38个百分点。其中对治理工业废水的满意率较高,为87.0%。对饮用水源的保护满意率为86.5%;对河流、湖泊和其他景观水体治理满意率为86.3%。这一调查结果表明,公众普遍认为本旗饮用水源地保护良好,全旗河流、湖泊和其他景观水体水质状况令人满意,旗委、政府在治理水污染方面监管有力。
3、城市噪声污染满意率为83.43%,比上年提高0.75个百分点
噪声污染方面的四个问题中,公众对娱乐噪声、生活噪声、建筑噪声满意率相对较低。尽管政府在噪声污染整治处理方面采取了多方措施,尤其加大了建筑业、工业产生噪声的整治力度,但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住房、交通设施的改观,产生噪声的源头也大大增多,加大了对噪声污染控制的难度。
4、城市垃圾处理成效显著,百姓满意率为82.5%
问卷调查结果表明,阿左旗公众对本旗垃圾治理效果满意率为82.5%,比上年提高1.47个百分点。其中,公众对生活垃圾收集的效果满意率为82.4%;对治理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效果满意率为80.8%;对工业、建筑业垃圾的处理效果满意率为84.3%。这一结果表明本旗在垃圾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公众普遍认为城市环境干净整洁,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处理仍需加强。
5、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宣传教育工作得到老百姓的肯定
老百姓对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但公众的环保意识尚需提高。调查数据表明,公众对旗委、政府重视环境保护总体工作的满意率为83.3%,其中对本旗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满意率为84.7%;公众认为居民的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此项的满意率较低,仅为78.1%。这一结果表明,本旗应在环保宣传教育方面高度重视,积极落实,联系实际,深入群众.有关部门应继续着力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提高环保自觉性和主动性。
晋城市调查报告篇6
大学生被普遍认为是一个高素质的群体。然而,在这次调查大学生不文明行为的报告中发现了大学生存在着许多不文明行为,需要我们今后提高文明的意识,让文明深入大学生心中,创建文明大学校园。
本次调查采用的是:访谈和观察。主要目的是:了解大学生道德文明情况,让大家了解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使大学生有文明的意识,有文明的行为。调查的时间是:20xx年7月7日- 7月10日,地点则是本学院的学生,其中有如下几种不文明行为:
一、出口成“脏”
很多大学生把脏话当口头禅,还有的同学在公共场合也是脏话连篇,没有一点忌讳,似乎说脏话已成为一种习惯。更甚的是有的同学还以此为乐相互“嘲讽”,不顾其他人在旁,嬉皮笑脸的相互辱骂,不知自己对周边的影响。在来就是面对有人发生不文明行为时,对别人持批评时,自己却破口大骂,不曾想自己也在制造不文明的行为。
二、穿拖鞋
穿拖鞋这是相信也是校园不文明。虽然老师和你讲明到课室等公共场合不能创拖鞋进去,但还是有很多大学生明知故犯,不听劝告影响校园文明,也影响自己形象。在公众场合的穿拖鞋,不但不美观,而且在走路的时候还有些同学想懒的抬腿,真的是“拖鞋”,发出很大的响声,似惟恐拖鞋没有响声。特别是到需要安静的场所想图书馆之内的,影响其他同学不能专心阅读书籍。
三、考试作弊
大学生考试作弊现象的存在并非偶然,而是有其一定的社会原因。一方面与我们的考试制度有关,好像读书就是为了“分数”。但更主要的是,有些人总以为进了大学校门就等于苦日子熬到头了,入学后把大部分精力用在谈恋爱或者上网聊天上,到了考试时,就不择手段地作弊。
四、“吞云吐雾”
不少同学对于在公众场合吸烟这项还是很厌恶的,可是学院里吸烟的人还是不少,从走廊、厕所、食堂、寝室等等,基本上都学院都能看到他们的身影,在吞云吐雾以为自己这样很酷,每当一股刺鼻的“香味”弥漫开来,不当受害的是
自己的健康,也让危害他人健康,害人害己之事,还是少干为妙。吸烟既浪费钱有影响自己的健康,望能早日戒烟。
五、随地乱丢垃圾
造成随地乱丢垃圾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是有些大学生文明素质低,不管一些告示。还有就是有些学生卫生意识差。在来就是进入大学基本上没有人监制他,因此有些不文明的行为就暴露出来了。觉得不是在家里一样,就影响不到自己的观念也造就这现象,再来就是有些丢不垃圾筒之类的也就不管了,可见很多学生不注意这些习惯素养。
六、手机聊天
现在科技发达了,基本上每个大学生都有手机。可是在上课的时候,总是不时会听到各式各类的手机铃声,影响其他同学上课,有的跑出去听,影响自己的学习,甚至直接接听电话,影响周边的同学听课。还有就是有些正在热恋的男女,晚上在“煲电话粥”影响其他人的休息,以为出去走廊之后就影响不到了,但此时影响的人不但是自己的舍友还有住在隔壁的同学。
总的来说,通过以上的种种不文明行为,我想这些都是校园内随处可见的不文明现象。这些不文明现象的原因又是什么?我在通过访谈和观察的过程中发现由几个方面可能影响到的关键。第一,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影响。第二,同龄群体相互攀比模仿。第三,家庭教育关系的影响,对于孩子的娇惯。第四,学院教育的疏忽。最后,则是监督的薄弱等。以上这些只是片面,但是对于这充分说明还有有一大部分人对文明的意识淡薄,我想可能是由于他们没有对自己进行约束的关系,还有就是长期的影响已经在脑海里面根深蒂固,我想如果要避免这些不文明现在需要长期艰苦努力,加强文明监制,增加这方面的教育。这样渐渐得讲拥有这方面的意识,文明素养也切实到自身,潜移默化之下自己将养成文明的好习惯,相信如此下去,我们的大学校园会更美好。
晋城市调查报告篇7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10月中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安排,我委就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我市在城市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城市管理机构初步建立。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政府有关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于xx年7月批准成立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挂靠市政府办的正处级单位,履行城市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责。城管局下设市城管执法支队,为科级定向补助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5人。**区、**区、高新区也分别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城市交通路网体系基本形成,先后修建了城市快速路,完成了钻石路、西坝岗路、张宣公路、**两岸道路等城区"九纵六横"以及张宣公路拓宽改造工程,改造道路总长度110公里;实施了贯穿市区23公里的**综合治理工程,建成30座橡胶坝、11道拦沙坝,蓄水量达到800万立方米,明湖和洋河治理工程均已启动;城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供气、供水等管网建设得到加强,公园、广场、桥梁、公厕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得以强力推进。
(三)景观环境整治成效显着。截止到9月底,共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危陋建筑20多万平方米,拆除户外广告5600余块;完成了12座桥梁、14公里河道栏杆及主干道路、大型建筑物、城市出入口的亮化工程;在中心城区开展了绿化景观整治工作,种植各类苗木2100万株,完成今年确定绿化任务的102%;在主城区开展了国庆花展活动,共摆放大小主题花坛80余组,摆放各类花卉40余种350万盆(株);对**两岸等楼体实施了"穿衣戴帽"工程,完成既有建筑改造217座,粉刷墙体12.66万平方米。
(四)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积极开展中心城区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共清理露天烧烤90余处,责令整改、规范经营商户350户;积极开展倡导文明养犬活动,制定了《中心城区开展倡导文明养犬活动方案》,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开展了建筑垃圾遗撒专项整治行动,下发整改通知书800份,查扣违章车辆18部;严肃查处违章建设行为,共检查在建工程65项,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57份,发现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35项;开展马路市场、流动摊贩集中整治行动,累计规劝清理游商、游贩和占道经营11000人次。
(五)城市环境卫生明显好转。坚持以定人、定岗、定路段、定标准为核心的"四定"责任制,不断提升路面清扫保洁质量,主次干道、重点地段实现了24小时保洁;加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及卫生死角的治理,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制定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先后三次开展了对辖区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在探索建立群众化长效管理机制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二、存在问题
在城市建设迅速发展的同时,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阻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的提高。
(一)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特别是在当前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新形势下,城市建设战线长、任务重、压力大,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正在全力以赴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进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缺乏系统谋划和强力推进,致使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普遍存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认识程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体制不顺,职责界定不清,管理职能分散。"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未能真正形成,市和区两级政府、区与街道、市和区城管局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城区街道和社区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现有部门的职能配置不尽合理,城市管理涉及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噪声和环境污染、养犬及停车场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局、公用局、园林局、城管局、工商局、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造成职责不清,又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工作难以衔接,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城市管理功能。市、区城管局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难以实现对中心城管执法的有效指导和协调。
(三)规划控制不严,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难度。尽管我市在规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详细规划出台的滞后性,往往使规划中应遵循的原则、布局和功能得不到全面体现,特别是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乱搭乱建、违规建设、无序开发的问题非常突出,进一步加大了城市拆迁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另外,我市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民生之间的矛盾突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随意停车、乱堆乱放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机构职能缺位,执法力量薄弱。由于历史欠帐多,我市环卫等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简陋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区新建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运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维护费没有同步增加,远远不能适应现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机构的职能有待加强,我市虽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但未进入政府序列局,人员工资和经费财政未实现全额拨款,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行政处罚权该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也没有赋予其相应的城市管理职能。市城管局及**、**、高新区三个区的城管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60名,城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装备陈旧落后。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一些长效管理机制不能很好地落实。我市城市管理执法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规,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不健全、不完备,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原有的若干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未能顺应形势,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如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度和作业标准、环卫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场化运作细则、城市管理的考核激励和统筹协调机制等等。原有的一些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居民养犬、露天烧烤、交通秩序等不能实现规范化管理,"门前三包"落实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三、意见建议
(一)健全城管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市一级应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考评,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组织落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有关事项。
(二)理**市管理体制。着力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真正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划分市、区、街、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把管理工作向下延伸到"末梢",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应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全面整合现有城管资源,组建完善新的市级城市管理机构,赋予其足够的管理和执法职能,使其真正承担起城市管理的"牵总"作用,同时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切实解决目前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
(三)加强规划执法管理。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在制定和执行规划时通盘考虑市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问题,既要适**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大规划设计投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提升规划层次和水平,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又要高度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全面加强规划管理,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强化规划工作层级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坚决维护公众利益。
(四)完善基础配套建设。今后应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当前特别要对集贸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转运站、公共绿地、休闲活动场所等进行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切实解决马路市场、停车难、公共活动场所少等问题,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能充分满足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为城市管理提供物质保障和服务平台。
(五)强化城管资金保障。应按照与城市建设和发展步伐相适应的要求,实行多元化的城市管理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城市管理的投入。城市管理经费要随着城市建设加快、规模扩大、任务增加、养护标准提高和管理手段更新而相应适度稳定增长,使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合理的经费需要,逐步改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充实一线城管执法人员,对执法人员的工资、经费财政应全额划拨。
(六)推进城市精细管理。今后应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快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重点研究建立数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明确各类管理目标的责任主体、作业标准、管理措施,从线到面、从面到点,建立可查询、可评价、有考核的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城市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等,要实行管养分开,推向市场,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进行维护,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
(七)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和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新情况所提出的要求,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研究,修改、完善我市城市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考核办法,建立强有力的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八)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各项规定。学习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以人为本,与广大市民进行广泛的交流和互动,加强与广大市民的沟通与联系,使广大市民支持理解、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形成爱我家园、人人维护城市形象的深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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