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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5篇

紧张的工作可以告一段落了,大家可以认真地完成工作总结了,工作总结是对已经完成的工作的总复盘,以下是吾爱文书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年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5篇

2023年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篇1

2020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解清单》,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政府依法行政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文旅领域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组织局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同时积极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

(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持续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合同审查、执法监管等事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地提升文旅系统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能力,有效提高文旅行业法律风险管控水平。

(三)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到执法一线,切实排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督促整改到位。

(四)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文旅领域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文旅市场监管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文旅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修订制作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程序、时限,并在执法活动期间严格贯彻执行。建立听证、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过错责任追究、乡呼县应等相关的监管机制制度。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先进的执法记录仪、执法证据存储设备4套,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

(三)开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和归档,确立了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实现了在作出重大执法前均进行法制审核,执行率达100%。积极参与执法案卷评查评优工作,获得全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第四名。

(四)向社会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及时受理,要求执法人员在半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本年度共接到9个举报电话,涉及网吧、图书、旅游等领域,已经全部给予举报人回复。

(五)贯彻罚缴分离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涉及罚款内容的,被处罚对象可以到任何银行缴纳罚款,严格做到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文旅融合以来,依法修订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了抽查比例和次数,开展随机抽查。通过省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产生执法人员、抽查对象,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及时归集到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在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共开展部门联合行动4次,涉及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出版物、艺术品等市场领域,部门联合共抽查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14家,通过双随机检查、联合执法,提高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精准性和简约性,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

(二)安装执法手机app。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立案率,优化执法程序,杜绝执法随意性,配备执法终端,安装执法手机app。16名一线执法人员全部安装完成了执法手机app,通过对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已经能够利用手机端进行执法立案,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

(三)加强文旅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文旅市场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制定并下发文旅市场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与文旅市场企业负责人签订《文化市场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70份。

(四)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重要抓手,按要求将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在县政府网站专栏予以公开。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行使。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5件,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以案施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开展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安全生产和市场管理培训等活动,按照市场监管对象类别,分别召开了网吧、娱乐场所、旅游等领域的培训会6次,通过现身说法,广泛开展宣传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常年利用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教育平台、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学习强国平台,督促所有工作人员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坚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把法制讲座与加强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利用机关各类会议前碎片时间进行学法。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落实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目前,学法注册人员53人,已基本完成全年40学时,80学分的学习任务,线上普法考试通过率100%。领导干部按照八个一的内容,开展了一次法治调研、每人一本学法笔记,每人撰写了一篇法治调研报告、开展了一次法治讲课。

(三)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法治意识。普法宣传重在宣传普及,文旅局积极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知识产权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商家法律意识,文旅综合执法大队走进企业向监管对象普及宪法和文旅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共现场组织宣讲8场次,制作法治宣传展板(栏)10块次、宣传资料2000余份、标语18条次,有效的普及了法律知识、宣传了诚信经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使营商环境更加和谐,政民关系更为融洽。

(四)在图书馆开展宪法、疫情防控等法律书籍借阅活动。12月法制宣传月,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介绍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为读者提供了《寻找法律的印迹》《法律思维阶梯》等法律类书籍。目前,相关法律类法规借阅图书共计36种,图书借阅达150人次,广大读者能够在书香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在字里行间中升华精神境界。

(五)开展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为主题的书法交流会。书法爱好者们选取宪法和民法典宣传语为主要书写内容,大家在浓郁的氛围中挥毫泼墨。活动参与者共有45人,书法作品总计105幅。寓教于乐的书法创作极大丰富了法律宣传的形式,拓展了法律宣传的途径。参与此次活动的书法爱好者可以在书写中感受法律的神圣,从而增强对法律的崇敬感,涵养法律精神。

五、存在的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仍存在着不足:面对网络视听、网络表演等新兴市场,缺少深入研究,缺少专业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还有待大力推进等。

六、2021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一)加强学习,提升案件办理水平。以推进说理式执法文书为抓手,注重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认真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和减免情形,继续规范案件审批、办理流程;通过请进来指导、走出去学习的方式,开展全员培训,提升网络文化市场办案能力;同时召开文旅市场重点行业法制宣传培训专题会议,传达法制宣传工作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

(二)走进文旅企业,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要将普法工作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做到文明执法,加强对行业经营者、从业人员等行业法规普法宣传,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2023年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篇2

2022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xx市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文件要求,将全区人社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统筹推进新时代法治人社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推动情况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1、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领导“带头学”、支部“定时学”、干部职工“常态学”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战略任务的部署要求。2022年上半年我局开展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会前学法共8次。

2、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将法治人社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分管领导关于法治人社建设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全面推行述法制度,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述职内容。

3、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2022上半年已组织新进人员和资格证未取得人员报考参加行政执法学习和考试。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照评价指标,及时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一是积极搭建用工平台,做好就业服务。累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16场,发布180家企业、7000余个用工岗位需求信息。二是积极落实创业政策,提供创业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返乡创业。发放创业补贴107。8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20余万元。三是深入开展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创建。促进提高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参保率,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争创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我区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到90%以上。

(三)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1、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我局非涉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22年上半年暂未调整行权清单,明确公布我局的主体责任16项、职责边界4项、行政权力事项12项。

2、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xx三目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决策的质量。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春季”“夏季”“零欠薪”等专项行动,以落实“六个百分百”为抓手,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2022年上半年共检查在建施工项目23个,整改问题9个,协调处理欠薪投诉20余件,涉及农民工80余人,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70余万元,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主动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做好人社领域行政审批工作,按照《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采取了定期抽查和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区域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五)健全纠纷争议法治化解决机制

1、探索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扎实开展进企业走访、“送政策送法律送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乡镇等系列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用工规范方面的指导,上半年走访服务企业40余家,解决问题10余个。二是推动落实法律援助律师进工地、强化农民工维权联动协作机制,重点对书面劳动合同、承包合同司法体检、劳资纠纷等方面给予援助,有效预防和化解建设领域的劳资矛盾。

2、分类处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大力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工作,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维护权益,法治信访取得一定成效。按照积极调处、深入化解、全面稳控的基本思路,加大对涉及工资拖欠、社保待遇等人社领域突出矛盾纠纷、安全隐患、重点人员情况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力度,上半年处理各类信访事项共计162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3、多措并举,做好调解仲裁工作。一是优化办案流程,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原则,采用案外调解与立案调解、当庭调解与庭后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方式,提高仲裁办案效率。上半年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19件,结案96件(其余23件正在办理中),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352余万元。二是加强裁审衔接,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加强与区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和裁审法律适用标准,衔接受理、保全和执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疑难复杂案件办案指导制度,加大仲裁裁决权威性。

(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通过xx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发布信息156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20条的48。75%)。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上半年,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窗口部门集中学习力度需进一步增强。因我局下属单位多为窗口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特殊性,导致集中学习只能在下班时间和双休日。

二是送法上门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区内各类企业增加,用工较多,招聘、解聘、参保、欠薪等已成为常态工作,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渴求愈发强烈,深入开展送法上门、帮助解决问题需再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援企稳岗系列政策,完善社保登记制度,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二)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力度,推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创新方式,推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打开新局面。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治理“恶意欠薪”“恶意讨薪”问题,落实根治欠薪核心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等工作,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营造和谐劳动关系。

(五)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多形式广渠道的用法学法,充分运用多种载体,及时普法释法,扩大人社声音,回应民生关切。

2023年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篇3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1年)》和《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按照市委3456工作思路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法治先行理念为先导,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营造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秩序法治氛围。现将2021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按要求上报《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撰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终有考核。

二、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度都按时上报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1年,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报告》,2021年初按撰写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弘扬宪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把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强化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决策管理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在2016年三合一清理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及完善工作,并将编制完成的权责清单经市编办审议通过并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调整而变动的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2021年机构改革又增加了价格、知识产权等职权,及时更新梳理行政职权共计8类,分别是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583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26项,共计176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539项,追责情形共计9766项。确保市场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法定职责。

五、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各项改革

(一)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

1.集中办开展情况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底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进驻了公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道路运输管理、残联、市场监管等28家设独立窗口的市级部门及企业;财政、审计、退役军人、烟草专卖等16家单位纳入综合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07人。除涉密、有特殊场地需求的事项外,中心进驻集中受办理事项700项,占全市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数的86%,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2.规范办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完善省级推送到我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实现省、州、县、乡、村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即做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二是将市、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录入网上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同时,我市在政务服务事项的完善过程中对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要素做到规范、准确。

3.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开展情况

我市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133号),梳理形成了《**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278项,网上办事项720项,一次办事项609项;印发了《**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榜公示关于公布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是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407项、网上办事项692项、一次办事项723项、不见面办事项125项、就近办事项147项、全市通办事项85项。

目前,改版升级的政务服务平台于12月1日上线运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处于动态调整及进一步规范中,根据省级要求,我市网上办事项可办率达95.5%,共1170项,符合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二)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6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55号),**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5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革方式,要求充分认清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苦性,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t;红河州工商局关于转发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监发〔20**〕70号)、《**市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的函》(**市监函〔20**〕2号),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红河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

2.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

**市于20**年12月29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共10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实行告知承诺的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82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开,极大地促进了创业热情,截止2021年12月20日,**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0980户,其中:内资企业374户,注册资本(金)710324.70万元;私营企业4865户,注册资本(金)**13882.19万元,投资者人数7619人,雇工人数31379人;个体工商户35396户,资金数额399500.21万元,从业人员73302人;农民专业合作345户,出资总额29130.14万元,成员总数**461人。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6300户,其中:内资企业41户,私营企业846户,个体工商户53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于2015年9月29日,顺利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9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按照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年5月整合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23号)、《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红工商企注字[20**]**号)文件要求,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

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同时,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1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

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数量急剧上升,给注册登记窗口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我局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实行限时办结制,窗口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深入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改革新政的贯彻落实。

1.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金的最低限制和首次出资比例,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和准入成本。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公司登记698户。

2.稳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履行了双告知义务。目前,仅保留了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28项前置审批项目和法律明确的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31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文件要求,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告知企业需要同步完成涉及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的共享信息填报相关事宜。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

4.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2021年5月27日起,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改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名称。

5.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注册,启用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并压缩企业注册时间。申请人可享受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用一网的便捷高效服务。企业开办时间由原先的5个工作日进一步缩短为3个工作日。该平台有效地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集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结果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功能,让多个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按需共享,实现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督、开放协同和韧性兼容等特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释放创业活力,提升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释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红利。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442户,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登记企业160户。

6.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权属证明限制。放宽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设立种植养殖基地、在同一楼宇或同一市场内开设分支机构,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放宽一址多照,突破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限制。允许母子公司、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或出具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即可利用同一地址设立多个市场主体等三个放宽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以最畅通的市场准入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7.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和《云南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7﹞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企业简易注销。并于2021年4月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注销流程,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渠道;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途径;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与税务部门共享清税信息。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74户,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8.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保留传统登记方式的同时,申请人通过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手机app,在线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并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让最广大的创业主体充分感受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创业的制度性成本。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审核通过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开业登记1487户。

9.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总体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21〕30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努力解决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

10.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定下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83号)文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t;**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21〕36号),实现除特殊登记业务外,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等业务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

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及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刻领会国家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的勇气及决心,结合市场监管自身的工作职责,将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对其中提到的创新监管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未来监管的新模式,新方向。

2.起草市场监管部门及全市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从市场监管部门开始运行,逐步推开。整合全市各执法部门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将监管对象进行分级量化,区分适用对象,分别采取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及双随机监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并行检查,通过监管资源的整合,达到监管效果最优化。

3.对于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全覆盖式监管模式,对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公示,并进行数据归集,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违法者收到惩戒,使合法者收到保护,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监管对象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对抽查对象名录库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实行全覆盖监管,营造了服务发展、公平竞争良好环境。

2021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下发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共有1306户,其中企业2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个体工商户1037户。通过抽查,255户企业中,未发现问题204户,有4户已办理了注销登记,有3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有1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有3户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有4户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其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39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1.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以城郊结合部、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降压降糖药、血液制品、疫苗、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为重点打击行为,1-12月对药品批发企业检查了5户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总数达到195户次,对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总数达到157户次。

专项检查主要开展了包括血液制品排查专项整治、疫苗使用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零售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等。共检查经营单位141家,督促37家单位进行了整改。

2.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和基本药物抽样工作。2021年共抽检药品31个批次,其中:基本药物10个批次、中药饮片21批次,被抽验单位涉及医疗机构5家、药品零售企业4家。经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有5个批次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涉案金额合计830元,已全部立案查处。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普法宣传,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

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监管对象法律意识,2021年,我局采取现场教学、视频会议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的培训学习。其中,针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共计3次,参训人员达440余人次;针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共2次,参训人数为8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使参训学员进一步夯实了药学理论基础和药品管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提升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宣传模式,以2021年安全用药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活动共接受咨询人数100人次,发放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2021年,针对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抽验,对5起经营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出。涉案药品货值金额830元,共处罚没款2352.00元,没收不合格药品0.88kg(货值金额104.00元)。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5件案件均在**市门户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九、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暨收家治家工作座谈会3期,提升贫困户思想认识,强化其内生动力;组织54名挂联干部职工开展扶贫走访工作10次,为贫困户送去衣物、家电、粮油等生活必备品,货值金额3.77万元,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投入资金7.3万元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伙食等补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万余元、水泥90吨、化肥30吨,帮助挂联村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改造危房、提升人居环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朋普镇团结村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义务植树活动,帮助发展小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老年人协会自行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款2950元,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认真开展社会综合治理。

1.大力开展双打工作

以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三大领域为重点,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60余户次,督促整改2户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件。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集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重点企业商户,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结合市场反恐维稳工作专项整治和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加强行业乱象治理,累计开展线索摸排190次,向市扫黑办移交线索5条,核查市扫黑办移交线索6条。

3.联合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集贸市场、河(湖)沿岸等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排查工作13次,查出无证无照经营户325户,引导办照229户,立案查处11件,发放宣传资料8400份。

十、认真落实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

认真组织各类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一是加强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知识;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药械及保化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获证企业法律法规标准培训等。2021年共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8期2759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8万余份,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

(二)双零行动服务中小企业

积极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广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现代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促进中小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经营的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深入推动辖区内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企业认证档案、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报告、管理体系相关的关键记录等,检查获证企业和认证活动情况,促使企业能依照认证标准和要求加强管理。二是组织全市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参加州局组织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开展企业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实施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十一、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我局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对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监督,要求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建立健全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廉政建设。

十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3件,协办6件)。为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提案建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加大提案建议的办理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市监发〔2021〕33号),明确责任领导、督办领导、事项负责人,强化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和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做到办理结果让委员、代表满意。对于协办件我局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对于主办件我局及时跟进办理,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度,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2021年,我局共主办建议1件、提案3件,办理结果全部为a类件,切实做到了面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十三、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21年我局未收到过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未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十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在年度考评中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由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每年至少有1件案件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端正应诉态度,积极出庭应诉,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认清自身在行政应诉活动中的地位和责任,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努力维护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定期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强化党委委员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心理上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接受程度,从而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案件讨论,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对应诉策略与技巧进行学习掌握,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共处理行政上诉重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起诉案件2件。

十五、严格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2021年我局处理完成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复议过程中做到及时提交复议材料,认真处理行政复议。

十六、依法受理行政赔偿申请,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费用核拨规定,落实行政赔偿责任

2021年我局未收到行政赔偿申请。

**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1年1月7日

2023年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篇4

2021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1年)》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巧用简政放权的减法、强化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t;**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2021〕6号)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现将2021年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督促各项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措施到位,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加强法治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建立了学法制度,在每周工作例会前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从严规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我局的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为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统一报考执法考试,要求参考人员认真学习。

(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整合政务资源,打破部门藩篱,持续推进职能部门权力运行由分立模式向相对集中模式转变,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对划转事项进行摸底调研,将市场准入、文卫教育、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领域,19个部门的172项事项分三批划入**行使,实现行政事项高度集成、人员大幅精简、流程最大优化。截至目前,共划转市场准入、交通、运管、卫生、教育、民政、司法、文化、体育、农业、畜牧、水务、林业、草原等方面148项行政许可事项(含中级部门新近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等7项),涉及13个部门。受理办件1187件,办结1185件,群众满意度100%。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持续实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机制,在前期已入驻的基础上,将邮政快递服务集中到大厅,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方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的目标。目前,入驻中心部门22个,进驻政务服务事项58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51项、公共服务事项338项,事项进驻率达97.51%。三是推进一窗受理改革。将中心大厅合理规划为行政审批区、公共服务区、公用服务区、自助服务区、行政确认服务区5个功能区,设置37个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在行政审批区实行无差别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四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细化最多跑一次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分批、分类公布。经清理,我县共有行政权力5951项,其中:行政许可259项,行政处罚4708项,行政强制189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确认68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检查262项,行政奖励116项,其他行政权力309项。持续推进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截至目前,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2.0版本)办理:行政许可受理462件,办结460件,承诺提速44.63%。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三是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四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按照文件部署,充分利用12.4宪法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契机,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全县行政审批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3年法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篇5

今年以来,我局紧密围绕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以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工作要求,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强化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效能改革、规范行政权力监督为核心,全面增强法治建设,有力地促进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现将上半年法治建设具体工作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工作州乡村振兴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以三个保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根据领导岗位变更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能够实时推进,为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议事日程和年终绩效考评范围,与脱贫攻坚工作同安排、同研究、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三是细化措施保障,严格按照任务台账要求开展普法考试、普法宣传等工作,各项工作做到有步骤、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主体内容、省委全面依法治国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等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等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切实指导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总结,各项活动有记录。二是制定《海西州扶贫开发局2021年学法计划》《海西州扶贫开发局学法制度》通过全局学习会和局党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确保干部职工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能够正确了解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局干部职工秦正廉洁保驾护航,同时,加强学习《宪法》《长江保护法》《民法典》《公务员法》等行政法律法规,保障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三)落实行政决策,完善配套制度一是依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及全局会议审定重要政策性文件、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等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并积极推行了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二是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制度。严格审核、备案各类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公共参与、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了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四)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普法氛围一是根据州普法办的统一安排,我局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水法、党内法规及党史知识、防灾减灾日、民法典等知识竞答、全体干部职工均积极参与法宣在线答题活动,做到参考率90%以上,合格率100%,丰富了干部职工法治知识,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局紧紧围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党建100周年良好氛围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制定《海西州扶贫开发局2021年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积极参加法宣在线国家安全观及国家安全法网上答题活动,做到参与率100%,及格率100%,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并自行观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片,扩大国家安全法律宣传模盖面,增强感染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构筑维护国家安全。(五)深入联点村,开展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6月10日赴联点金源村开展长江保护法及民法典专项法制宣传行动,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民法典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册普及法律知识。期间,发放普法知识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横幅1条。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积极配合有关长江保护方面的好方法、好经验。同时,让广大群众懂得如何用法律知识解决身边时常发生的事件,维护好自身权益。二、存在问题(一)因我局由州扶贫开发局更变为州乡村振兴局,工作重点有所调整,下半年普法工作将由之前的法治扶贫转移至如何有效将法制政府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推进,需要进一步研究部署。(二)经过法治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增强,但如何在工作中将本部门所涉及的《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融会贯通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二、下半年度工作思路(一)加强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在干部培训和学习上下功夫,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力度;通过在每周全局学习会上学习省州出台的相关法治文件,开展法制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增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二)加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巩固完善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现行的有效的各项执法制度,健全配套制度,注重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化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素质意识、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系统监督队伍。(三)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法治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和根本,坚定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切实把法治建设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的全过程。全面推行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四)做好下半年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10·17扶贫日,加大法律下乡、法律入村工作力度,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劳动者权益保护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引导脱贫户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二是积极参加下半年度各项宣传活动。提前谋划宣传方式,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参加其他州直部门法治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面法治观念,进一步夯实法治海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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