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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6篇

为了及时找出我们工作中的缺点,一定将工作总结写好,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在工作上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吾爱文书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6篇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篇1

根据启农发[20xx]78号《关于印发〈xx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xx镇认真部署,成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小组,于7月初,由镇农业、国土、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各村居展开对本镇范围内“大棚房”问题“回头看”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现将此次行动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下设“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土管、城管和村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行动小组,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明确时间从7月中旬开展全面排查,7月下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改攻坚。

二是加强摸底排查。确定排查整治范围。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绿色作文网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镇组织下辖村,功能区开展全面排查,逐个园入棚现场核查,登记造册,核查结果由镇、村组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字,形成“大棚房”问题分村明细表,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违法违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帐,逐一编号并落实到村,要求二天内限期整改完成。到目前xx镇共排查设施大棚2359个,暂无发现有违规的大棚房和看护房。

三是下阶段工作打算。“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今后我镇将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工作,从源头上作好管控,切实把“大棚房”问题遏止在萌芽状态。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篇2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立即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现将近期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

重点检查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观光车等特种设备,对辖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观光车实行全覆盖检查。以各风景名胜区、游乐场所、宾馆、商场、车站、集会庙会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单位,开展特种设备检查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335人次,检查了舞钢二郎山、尧山风景区、祥龙谷景区、市博物馆、艺术中心等108家单位,对发现的23个隐患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现已完成整改19个,为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打下了基础,为全市人民安全出行、平安过节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双月清零制度。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对待的要求,对照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隐患双月清零制度的通报,举一反三,排查特种设备领域隐患风险,督促使用单位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风险识别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电梯安全管理,杜绝带病运行;加快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度,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辨识能力,完善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清零。

三、进一步落实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检验。

针对前期排查出尚未完成整改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情况,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督促辖区内电站锅炉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和期限完成隐患整改。督促运行超过10万小时未进行检验的主蒸汽母管的使用单位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对未能按期开展内部检验的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要列入严重事故隐患。

四、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是在强力推进互联网+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中,突出四个结合:一是组织落实与技术培训相结合,市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联合检查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每月月初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以会代训,对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进行演示,各县市区一把手、主管领导以及特设股股长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观摩,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基础。二是使用单位数据录入与安全监察相结合,确保设备录入数量与实际相一致,保证底数清楚;三是录入信息与检验信息相结合,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四是推进工作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在日常监管中及时发现案源,打击违法行为。

二是试点先行,上下联动。为推动互联网+特种设备监管平台的建设步伐,平顶山市局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做为试点,率先探索监管平台的建设。总结高新区的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舞钢市同时开展平台的建设。市局对各单位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实行日报制,要求每天下班前截图报送当日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展动态。截止目前监管信息平台共录入使用单位505家,锅炉102台,压力容器2881台,压力管道733单元,电梯2937台,气瓶24624台,大型游乐设施9台,场(厂)内机动车辆284台,起重机数量804台。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篇3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农发〔20xx〕5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我办结合实际全力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自查工作,严格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和乡内设施农用地监管备案制度,严肃处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现将具体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向阳办“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秦英慧为组长、副主任霍晓峰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xxx、xxx同志负责本次“回头看”自查工作的具体业务。

二、明确具体内容

(一)加强全面摸排。村立即行动,按包片对辖区全面摸排是否有新增“大棚房”,一经发现立即登记、上报。经排查设施农业项目5个,温室大棚45个,目前,未发现“大棚房”问题。

(二)落实管理制度。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监管本村内的设施农业项目,我办严格实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制度,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保障合理的用地需求。

(三)强化长效监管。定期组织开展设施农业巡查抽查,对新增设施农业用地不及时上报、没有备案手续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拆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政策、设施农业用地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公开乡设施农业相关信息,并设立乡设施农业违规举报电话(xxx),及时受理相关举报。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篇4

为开展好“大棚房”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确保我镇“农地非农化”问题整改成果不反弹,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严防“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现象,促进我镇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和巡查机制并认真执行。至目前,我镇已全面完成第四次摸排工作,没有出现改变设施农业用途的农地非农化、改变土地农用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我镇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大棚房”清理回头看工作。能够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上来。4月14日召开了全镇“大棚房”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专题会议,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强调开展“大棚房”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必要性,有力推动了全镇“大棚房”问题的清理整治回头看排查工作。

二是细致摸排,确保不留死角。我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已清理整治的四处“农地非农化”问题进行了回头看,没有出现反弹和“死灰复燃”的情况;严格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主要对利用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把摸清底数作为有效整治的基础,充分发挥镇、村身处一线,情况熟的主体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农用地、种植大棚等进行逐一排查,逐个入棚入园实地查看,有棚必进,逢棚必查,逐村、逐户、逐地块、逐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对新增的设施农业也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处一栋。目前,共排查主体1169个,面积6119亩,其中设施农业782个,面积842。3亩,农林场18个,面积4785亩,养殖场369个,面积491。2亩。没有非法占有耕地的非农建设行为。

三是分类处置,坚决清理整改。根据排查情况,对发现的“大棚房”问题,要区分类型,分类处置,依法依规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大棚房”问题全面清零。对原有“大棚房”问题整治不到位、应纳入未纳入“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以设施农业用地之名从事非农建设的,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和指导意见,立查立改,坚决“零容忍”,彻底整治整改到位。在清理整改中,坚决做到确属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的,限期完善手续;认定确属“大棚房”问题的,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复耕,确保整改查处到位;对已经整改到位的,及时恢复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至目前,我镇无违规占用耕地和耕地非农化的现象。

四是定期报告,建立常态机制。根据“回头看”目标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动态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常态机制,切实加以整改。实行长效巡查机制,根据网格化的要求,对辖区内的设施农业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各村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管责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审核、备案,切实建立防范、监督、纠错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巡查机制,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五是重点督导,强化资金监管。要求各村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涉嫌骗取涉农补助资金、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途建造“大棚房”的建设主体,要及时上报,坚决追回项目资金。对正在建设的设施农业项目,在项目验收前,发现擅自改变农业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要上报监管部门,停止项目建设并依法责令退回已发放的扶持资金。同时,镇纪委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回头看”排查过程中是否存在定性不准、虚报瞒报、疏忽遗漏、死灰复燃等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全面排查到位,并对排查结果认真审核把关。

虽然,我镇“大棚房”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过摸排未发现各类违法问题。但还存在“大棚房”专项行动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长效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抓好“大棚房”专项行动回头看排查工作,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将“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群众认清自身合法权益所在、清理整治形势所趋,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地用途不改变;三是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处理好保持重拳出击、高压态势与依法依规、不折不扣推进清理整治的关系,力求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达标,确保工作成效。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篇5

根据市工商局下发的《钦州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开展2017年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钦工商办发〔2017〕10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部署,提高认识

我局根据文件要求,把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根据钦北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部署了这项工作的重点及步骤,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有部署,检查有成效。同时结合创城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的禽畜类海产品类摊点进行重点检查。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我局根据辖区特点,一是以城区范围内花鸟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各乡镇集贸市场等地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查处和取缔违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为检查重点内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专项检查。二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大力度对市场内各禽类经营点以及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杜绝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今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20个次,检查市场内经营禽畜类海产品类等摊点70户次,在检查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规范经营行为

我局在专项执法检查中,结合日常监管加大新修订的2017年1月1日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对禽畜类、水产类经营者进行宣传,引导和督促市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进、不运、不销来源不明、非法捕获的候鸟等野生动物,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同时,鼓励经营者发现有上述违法经营行为的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共同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篇6

各地、各部门瞄准地区、行业领域重点,抓责任落实、精准发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水利部、国家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多部门已经印发实施方案;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已经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负责同志任组长,全面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

此外,中国铁建、中国能建、中国机械工业、中国电子科技、中国医药、中国中化、中国林业、南航集团、中国华电等多家中央企业均突出重点,制定印发整治方案。

河北作为全国第一个印发本省方案的地区,明确将在14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国方案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增加了冶金、燃气、特种设备、旅游和渔业船舶5个专项整治内容。

北京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3个专题,以及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地下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配套完善了信息化管理系统,编制15个行业45个业态的隐患目录,突出专项整治的精准性。

江苏主动扩大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结合本省实际,将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分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专项整治。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举办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组织书记和市(县、区)长说安全活动,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实现规上、规下企业两个全覆盖。

浙江作为海洋大省,且具有小微企业量大面广、特种设备众多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在专项整治方案中单设了渔业船舶、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特种设备3个专项,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专题。同时,为各专题、专项均梳理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细化量化目标,明确指标、工作、政策、考评四大体系,防止工作推进落地打滑。

贵州结合本省突出安全风险,新增建筑工程、特种设备、乡村、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考虑到当地地质灾害多发且易引发耦合事故,该省将三年行动扩展延伸到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印发实施具有贵州特色的1+2+14方案体系。

安徽、湖北实现了所有行业领域全覆盖,安徽还提出建设3至5个智能化矿井、建设6200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安徽任务。山东、青海将三年行动扩展到20个行业领域……目前,已有28个省份结合本地区实际,增加了专题方案或专项方案。

但一些地区、部门仍存在实施方案还在内部空转的情况,还有等一等、拖一拖的心态。各地、各部门措施有软有硬、质量有高有低,有的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缺乏锐意进取的拼搏之心。

近日,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主持召开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视频推进会,会议强调,三年行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必须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坚决打赢专项整治攻坚战,为我国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下一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结合6月份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区专项整治责任和措施落实。

9月7日下午,杨陵区组织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蒋建奇同志主持会议,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镇办及辖区16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示范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区1月至8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区交通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陕西天科塑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年底前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多措并举,统筹协调,持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二要对照整治方案,紧盯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化、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深挖细查全面到位、整改落实全面到位、监管执法全面到位,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要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强对三年行动的动员宣传,提高企业和社会知晓率,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力度,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落实的,严肃问责追责,倒逼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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