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书中人性和道德的思考和探索,通过阅读,我们能够学习到不同的观点和思维方式,从而写出有意义的读后感,以下是吾爱文书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观读后感500字最新8篇,供大家参考。
观读后感500字篇1
终于看完了,全书总基调还是很乐观的,前面描写母亲的时候,感触颇多,母亲总是在无私奉献着,为你操劳,为你好,等你明白一切,希望给她展望你的成就的时候,却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一代代的轮回,一代代的积淀,母亲也在一步步的影响着史铁生先生。
中间的好运设计颇是有趣,设想一个极为完美之人,最后发现一通假设之后,反而会让人感觉生命毫无意义,然后再来为人生勾勒苦难,不同的经历,不同的性格,最终,也会形成不一样的我们。这也是一种做事的态度,切勿找一些没有难度的事情去做,那样的话,没有挑战,没有意义,终会感觉无聊,正是因为其中的过程的纷繁复杂。才会让我们能够有成就感。
后来看到一段段的抒情描写,开始还看不太懂,春天,肉体,灵魂,秋天,一系列的词语,隐含的有些深奥,直到快至结尾,说起自己登门探访,然而不受待见,才知道这是爱情的结束,不过后来进行了解,幸得希米能够陪伴余生,给他精神的慰藉,让我感觉好受了许多。
小时候的那些事情,玩味十足,文革,带来了太大的伤痕,不过也因此铸就了一批深刻的文人。
而看到最后一部分,感觉心里莫名的开心,大家都来帮助他,帮他全国各处跑,还出国参加会议。感觉史先生有这么一群朋友,足矣。
观读后感500字篇2
读完《项链》内心感慨万千,小说是围绕着一个小资本阶级家庭进行展开的。
家庭的女主人公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妇人,总是幻想着能过上富有而又奢华的生活,当她的丈夫接到上流舞会请帖时,又是高兴又是失落。失落是因为没有好看的首饰,对此她去向朋友接了一条美丽而又价值连城的项链,这使她在舞台上出尽风头,可好景不长。
风头过了,就要面对现实,没有想到的是这款项链不翼而飞了,夫妇大为惊骇,在遍寻无着的情况下,只好赔偿,最后在首饰行里买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钻石项链,换给了女友。而这对夫妻花了十年功夫,还清了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
小说的高潮是在最后,在十年后的一天,玛蒂尔德碰见了女友,在谈话中她得知女友先前借给她的项链竟是件赝品。
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是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平步青云,也断送了她的一生。是不是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追求享乐的思想断送了她的十年青春呢?但是对于不满意自己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守着做人的基本原则,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
在读到失项链部分时,我思考着一个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她会选择偿还这条路,其实她可以逃走或赖帐,远走高飞,不了了之,或者向朋友说明"真相"。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可见其自尊的一面。
观读后感500字篇3
相信大家一定都有看过很多书籍,也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书中人物。而,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是雨果笔下悲惨世界的米歇尔主教。
尚万强,是一个罪犯。他刚出狱时每个人都怕他,有些调皮的小孩还拿石头砸他,有个大人甚至拿枪瞄啄他说你再不滚别怪我不客气了,他其实只是偷了面包而被捉了起来,又因为两次逃狱而被判了十九年。后来一位中年妇女看他可怜就叫他去米歇尔主教那儿,那时米歇尔正和他的女仆在谈论尚万强的事,尚万强一踏进屋内,女仆吓得浑身发抖,但主教冷静地说请先生在这儿做好等等和我们功进晚餐吧并在这过一夜吧,尚万强看啄银碟子和银烛台和其他屋内的其他物品,吃完饭尚万强就睡了,他睡着前时心里念念不忘那些碟子,于是他就起来把碟子偷走,但不一会儿就被警方抓了起来,他被押到了主教家警察对主教:说这家伙抢了你的碟子,还说这是你送他的。主教:回答说这的确是是我送他的。啊对了为什么你没把银烛台一起拿走呢?并叫女仆到一些水给警察喝。主教认认真的跟尚万强说:我已经用这些银制品买下你的灵魂,你的灵魂不再属于恶魔了,而是属于上帝。尚万强离开后化名为马德廉,变卖了银器开了工厂,为贫穷的人提供就业机会,对于需要帮助的人总是义不容辞,成为人人口中的'大善人,甚至大家都推举他当市长。
经由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一个好人的举动可以影响坏人的一生,所以我们也一定要像米歇尔主教一样只要看到有人需要帮助就一定要伸出援手帮助他人。
观读后感500字篇4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王妃黑叶猴》的书。
里面讲的是:一个猴群遭到了金雕的袭击,只有一只名叫单顶佛的黑叶猴,抱着一只名叫血臀的小公黑叶猴逃了出来,可它无法适应流浪的生活,所以它假装被藤蔓缠住,让一只名叫白胡子的公猴来救它,那样它就能来喜欢白胡子,跟着他进入云雾猴群,可所有的猴群都有一个规定:外来的母猴都接受,可外来的公猴都要被称为死囚猴,并被猴群里的大公猴杀死。所以它天天提心吊胆,终于,他发现一只名叫独眼老丑的猴子是真心喜欢它的儿子血臀,最终它选择了相信独眼老丑,希望它在自己的儿子被大公猴包围的话会来帮助它,第一次围攻开始了,它最终在白胡子和独眼老丑的帮助下逃了出来,可它想:也不能总是这样啊。突然,它灵机一动:它要暗中干些事,让猴王以为是白胡子是在挑衅它,让白胡子地位不保,迫不得已要去挑战猴王金腰带,让自己当猴王,那样他就可以当王妃。第一次,它从猴王那儿偷了一串蛋黄果,还在睡觉的白胡子的怀里,反复了几次之后,金腰带和白胡子开打了,在丹顶佛打冷拳,要冷口的帮助下,白胡子终于当了猴王,血臀也免去了死囚猴的命运。
在丹顶佛身上我看出来了它的善良、勇敢、聪明,我们一定要向它学习,这本书真好。
观读后感500字篇5
前两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小兵张嘎》。这是一个小英雄的故事。在白洋淀边上有条村子叫“鬼不灵”,小兵张嘎从小就在那儿祝他5岁的时候妈妈就病死了,爸爸也被日本鬼子打死了,他和他奶奶相依为命。西院有一位养伤的八路军是区队的侦察排长,名叫钟亮。有一天,小兵张嘎看钟亮同志正在削一把木头手 枪,他想“一定是给我的。”没等老钟削完他就抢过来,钟叔说“是给一个抗日小英雄的。”打这以后,小兵张嘎就决定立志做个“抗日小英雄”。特别是在日本鬼子肥田一郎把老奶奶杀死又把老钟叔叔抓走后,小兵张嘎便下决心要参军,要为奶奶和钟叔叔报仇。小兵张嘎参了军后,用他的机智勇敢在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中获得了胜利!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一次战斗:区队长安排张嘎去引敌人到埋伏区。小兵张嘎带着鸡蛋去哄骗日本鬼子,使日本鬼子来到了埋伏区,“轰”的一声,敌人的一部分部队被炸,大个李拿着机枪掩护战友们前进,在20分钟内就把日本打败了。
张嘎的童年和我们不一样,他从小就没有了亲人,但是他还是勇敢的面对,用自己的机智勇敢为抗日战争做贡献。我体会到:我们要象小兵张嘎那样勇敢机灵,从小胸怀大志,遇到困难要勇于克服困难。
记得有一次,老师布置了许多作业,我累得都动不了就在哭,不愿意动脑筋,想放弃。看了这本书之后,我决心要改正这种怕困难、不爱动脑筋的坏习惯,做什么事都要勇敢面对。
观读后感500字篇6
毫无疑问,没有人,不敢说所有人,但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想成为一个傻子。但阿来笔下的“傻子”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看法,让我们对这个“傻子”充满了向往与期待。
“傻子”很傻。“傻子”是父亲醉酒后让母亲怀上的,到了五六岁还不会讲话;“傻子”对于大家都理所当然的东西总会提出一些没头没脑的疑问;“傻子”做事总是出人意料,让所有人都为他捏上一把汗;“傻子”傻得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在每个人出生之前就给他们定下了诸多规则;甚至,看完整本《尘埃落定》,他都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呢。可能,“傻子”就是我,是你,是他。
“傻子”虽傻,但却很有傻福。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生土司之家,却不知争权夺位,让麦其家没有了那无声的硝烟;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身高贵,却能和家奴们和臣民们平等相处,尊重他们的一技之长,最终获得了他们真心的拥戴;正因为他傻,所以没有那些聪明人的自以为是,金规玉律,以一颗平常心看待纷繁人事,偶尔做出个正确的决定,然而却是生死攸关的;正因为他傻,所以敌人不把他当回事,疏于应付,结果往往败得措手不及,糊里糊涂;正因为他傻,所以他不计较名利,不顾虑得失,这最终决定了是他,而不是别人,总能看到事物的真实面目,总是出人意料,总是在创造新事物,新现象。
“傻子”真傻吗?我看不是。如果他真傻,那为什么连那英明的麦其土司也不敢说他真傻,为什么连他那聪明的少土司哥哥都胆战心惊的怕输给他,为什么连那睿智的黄特派员,书记官和管家以及广大民众都发自内心的誓死效忠他,甚至连当时还站在时代最前沿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叹服他的创造力与先进性呢。可是,如果他不傻,那为什么同样是英明的麦其土司最终选择他哥哥做接班人,为什么连他那些毫无地位的家奴们也敢当着他的面说他是傻子,为什么他对自己当初一见钟情的绝世无双的`妻子可以不闻不问,为什么他最终不杀掉那几乎可以说是囊中之物的敌人而选择被杀呢。对于这一切,我们无法解释,我们只能说,“傻子”是一个奇迹。
是的,“傻子”是一个奇迹,他的存在让很多身虽活的人死去。他的“傻”让那自以为是的哥哥相形见绌,他的“傻”让那很美,也知道自己很美的妻子丑态不出,他的“傻”让有真才实干的黄特派员显得冥顽不灵,他的“傻”让其他土司变得更加骄奢淫逸,鼠目寸光。
“傻子”,死了。因为他的人生已经太完满了,再没有比他更充实,更完满,甚至说更长的人生了,因为那个世界已经没什么能让他留恋的了,因为上帝和天使想他了,所以他死了。他不得不死,他太具威慑力了,他稍微抖一抖,就已经将那个时代翻了一片天,他改变了那个肤浅,鄙陋,陈旧的时代,并还将继续。
“傻子”,是死了。谭嗣同君云,各国变法,无不流血。那么,“傻子”的血,便是为那个时代的变革而流。在小说的结局,“傻子”望着自己的血慢慢流淌,闭上了眼睛,而我们看到的却是那旧时代的结束,新社会的开始!
一个不知道是不是真傻的“傻子”死了,同样不知道的是,还有多少真正的傻子还在现实的舞台上活跃着。我只想对那些不知道是不是真聪明的“聪明人”大喊一声: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观读后感500字篇7
当我拿到《神秘岛》这本书的时候,许多问题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这个岛在哪里?这个岛为什么神秘?在这岛上发生了什么事……带着这些问题,我打开了这本书。
?神秘岛》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三部曲的第三部。故事叙述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几个被困在南军中的北方人,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他们团结互助,建立起幸福的生活;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尔所指挥的“邓肯号”经过那里时,才把他们搭救;回到美国之后,这几个“岛民”又重新开始他们在岛上建立的事业。
他们团结一心的精神让我感动,也很敬佩他们面对困难不屈不挠、竭尽全力克服困难的精神。他们用智慧和知识,把到处充满危机的荒岛,变成了他们富饶的家园。
如果我生活在荒岛上,很难想象我会如何面对困窘的生活。所以今后我一定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像书中十五岁的赫伯特?布朗一样,用知识武装自己。那样就算到了荒岛上,也一样能生存。在生活和学习中,有时也会遇到困难挫折,往往凭借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团结起来共渡难关。所以在学校团结同学,生活中互帮互助。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团结与知识的力量。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退缩,勇敢面对,方法总比困难多,一定能获得成功!
观读后感500字篇8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_,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高,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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