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是一种可以建立正常工作秩序的方式,不管面对什么工作任务,我们都要提前写好工作计划,下面是吾爱文书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年结核病工作计划7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年结核病工作计划篇1
为了更好的执行国家和省市结核病防治项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工作情况,现特制定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
一、年度目标
1.制定实施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2.涂阳患者占登记病人总数≥25%,肺结核病人痰培养率≥95%;
3.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率100%,转诊率100%,总体到位率90%,病人家属筛查率100%,病人系统管理率≥95%;
4.肺结核(含耐多药肺结核)病人诊、治、管信息录入及时率、完整率、病案和网络符合率均达100%;
5.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剂(fdc)推广使用率达到100%;
6.疑似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筛查率100%,治管肺结核病人痰培率≥95%,规范开展耐多药肺结核病人诊断、治疗和管理。
7.加强学校hiv/tb双重感染等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防控工作。
8.完成宿迁市卫计委下达的结防工作质量考评指标,力争综合评分在全市有较好的排名。
二、工作安排
(一)防治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我县结核病防治五年规划并由政府签发。
2.认真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中央、省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以及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使用计划的制定,做到计划与规划目标结合,任务明确,项目和标准对应,专款专用,及时兑现,并保存发放凭证。
3.结核病定点医院认真执行国家肺结核病人免费政策(含抗结核药品、初诊3次和复诊6次查痰、拍2次胸片、查2次肝功能和涂阳病人家属胸透筛查等)。
(二)“三位一体”体系正常运转
1.继续做好疾控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联系、协调和信息沟通,做好定点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治疗和管理信息的质量控制,保证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正常运转。
2.加强对定点医院病人规范诊治和乡镇卫计中心、医院、村卫生室病人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结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促进基层防治人员尽心尽责督导病人服药、复查,提高病人的依从性和系统管理率。
(三)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工作
1. 完成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继续通过多种措施提高肺结核病人发现水平,20xx年全县发现并规范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580例,其中痰涂阳病人占登记病人总数≥25%。
2.做好肺结核疑似患者的推荐工作,村卫生室向乡镇医院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占人口数的3‰。
3.结核病定点医院实验室认真执行痰涂片镜检和结核菌培养。每季度进行1次痰涂片盲法复检,每年6次接受省、市检查,确保不出现任何定性偏差痰涂片。
4.全面推广医生和家庭督导员协同管理的模式,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有效提高病人服药、复诊和检查的依从性,药物不良反应观察的及时性和随访管理质量。
5.全面推广使用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剂(fdc),对固定剂量复合剂药物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例可更换免费的散装抗结核药品治疗。
6.及时将病人(含耐多药病人)诊治信息录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及时、完整、符合率100%。治疗结束患者相关资料整理齐全,归档保存。县疾控中心认真做好信息质量的监控,按时上报各类监测报表。
7.免费抗结核药品库房符合标准,库存药品无破损和过期,药品出入库登记齐全,药品库存量与帐目相符。
(四)耐多药结核病防控
1.继续做好疑似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的筛查工作,所有涂阳患者痰培养检查率100%,培养污染率<5%、涂阳培阴率<10%。
2.根据《江苏省提高农村居民耐多药肺结核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和《江苏省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继续做好新农合耐多药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的基础上开展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的耐多药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工作,尽可能多的将符合条件的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纳入临床治疗路径。
3.制定耐多药肺结核费用报销标准化流程,协助做好耐多药患者费用报销工作。
4.按要求及时上报耐多药月报表和年报表。
(五)特殊人群结核病防控
1.将结核菌素试验纳入中小学新生入学体检必查项目,对强阳性学生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对学校发生的结核病疫情按照规范及时处置。组织学校卫生人员(主要对象为大中专院校、寄宿制中学的校医)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2.继续协助艾滋病防制科做好艾滋病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工作。
3.继续做好羁押人员结核病防治工作。
(六)健康促进和业务培训
1.以“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县疾控中心要联合县人民医院、沭城卫计中心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计划每季度宣传一次结核病知识。年内至少进行1次电视宣传,或向全国、省、市有关信息简报投稿。
2.在开展对城镇、农村居民进行入户宣传时,至少应有一次的宣传材料中含有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或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
3.县疾控中心每季度举办一次结核病防治医生工作例会,负责结防的乡村医生应接受1次结核病相关技术培训,各类培训班、会议资料、考核资料齐全。
三、督导工作和年度考评
1.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各相关单位工作督导1次并通报结果,每次分别对县直属医疗机构、乡镇卫计中心、医院和村卫生室进行督导,计划全年督导六轮,全年督导县直属医疗机构和乡镇卫计中心、医院覆盖面达100%,每次督导应有督导报告或记录,每季度按“xx县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及考评标准”进行考评排名,成绩纳入年终考核统计,对问题严重单位卫生监督所要进行处罚并通报结果。督导不再另发通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2.县疾控中心要做好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结核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工作,上报相关的工作数据。
3.依据“xx县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及考评标准”和“省卫计委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指标”,结合全年工作开展和季度督导情况,县卫计委对各单位结核病防治工作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2023年结核病工作计划篇2
__年,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将继续以深入开展健康行动计划为全线,贯彻__市卫生局提出的全面、改革、服务、亮点及市所提出的“厚德精业仁爱为民”两个八方针,全力打造结防工作的亮点,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大力倡导健康理念,推动各项结防措施的落实,有效的控制我旗的结核病疫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广泛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活动,改变不良卫生行为和习惯,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和形成率,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有效控制结核病。
二、 具体目标:
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和国家相关政策的了解,使我区群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城镇达到65﹪以上,行为形成率城镇达到55﹪,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75﹪,病人治愈率达到85﹪以上。
三、 原则与策略:
1、 在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采取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2、 采取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建立多手段、立体化的长效宣传机制。
3、 以社区为宣传重点,大力抓好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
4、 以区结防所为核心,科学制定健康促进工作计划,突出宣传效果。
四、 具体活动内容:
1、“3.24”活动:围绕“__年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内容,在区结防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到闹市区、交通要道、拉出2—3条大型条幅,搞义诊,发放宣传单2万张,发放宣传画及折页1万份。
2、宣传品才制作:针对不同人群、参照“健康促进资源库”的相关资料、宣传单2万份,制作适合大众的宣传手册、宣传画、宣传折页合计1万份,及其它宣传品。
3、开展培训和宣传教育:从3月1日开始对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
4、 横幅、宣传栏、电子屏幕的设立及宣传:在显要位置设立横幅或宣传栏一个,在门诊大厅内设电子屏一块。
5、 与教育部内协作,利用中、小学卫生课讲解结核病防治知识,达4课时,(每学年),使结核病防治知识深入每个家庭。
6、 按照全市结核病健康促进绩效考核内容,在八月初和九月底完成城镇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的调查,十月末将调查结果上报市结防所宣科。
五、 具体措施:
1、年初成立多部门合作健康促进领导小组,每例会两次,统一领导和部署本旗健康促进活动。
2、年初制定__年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并将电子版上报市所。
3、12月将年度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总结上报市所。
4、设立宣传栏: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固定宣传栏,宣传结防知识。
5、 健康知识讲座:4月份、9月份由宣传科工作人员到社区服务中心举办一次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每期讲座参加人员数量应保证辖区人口5﹪。
2023年结核病工作计划篇3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对本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卫生防疫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及结核病防治措施进行自查,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重点宣传各学校要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确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员;要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新生入校体检及在校生、教职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将结核病检查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做到结核病早发现、早控制;要建立健全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以有效应对学校结核病和突发疫情;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教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有效预防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广泛开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举办知识讲座,发放有关结核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并对有关结核病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学校的自我防控能力。
二、加强宣传日常监测报告,及时应对疫情的有关知识
早发现、早隔离、早治愈肺结核和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是控制结核病和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的最有效措施。学校师生如发现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或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可通过自报、互报向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员报告,对于未成年可疑症状者,疫情信息员应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学校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的晨检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工作,对因病请假者要追查病因,防止对肺结核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失去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结核病疫情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报告。
与此同时,学校应对确定的疫源地(学生居住和学习的'集体环境)进行紫外线定期消毒。改善学生宿舍和教室过度密集状况,以及室内通风换气条件。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2023年结核病工作计划篇4
20xx年我县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继续围绕《xx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以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等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目的与目标
(一)目的;
巩固和提高结核病控制策略的实施质量,提高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降低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二)主要工作指标。
1、积极发现并规范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430例。
2、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92%。
3、非结防机构报告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90%。
4、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95%以上、转入患者到位信息反馈率90%。
5、督导完成率95%。
6、药品破损率小于3%。
7、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病案信息初次录入及时率99%。
8、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病案转归信息完整率95%。
9、病人系统管理率在95%及以上。
10、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覆盖率100%。
二、措施和办法
(一)认真落实“xx”规划;
紧紧围绕省、市《规划》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配备,不断加大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力度,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同时,要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按照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推行“三位一体”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
(二)加大防治工作力度,强化病人治疗管理;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结核病和疑似结核病患者的推荐与追踪。结防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免费提供痰涂片、胸部x线检查等诊断服务。做好结核病密切接触者、流动人口、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学生、羁押人群、老年人等特殊及高危人群的结核病定期筛查工作,以尽早发现肺结核患者。
同时,要进一步提高结核病控制策略的实施质量,对肺结核患者继续实施免费诊疗与管理政策。对肺结核患者实行规范化治疗,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治疗和随访检查项目,规范开展辅助检查和辅助治疗,切实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努力提高治疗管理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全程规律服药。
结防机构、乡镇/村要及时对未转诊和转诊未到位的病人采取电话、信函、督导员下乡、乡/村医生入户等多种形式予以追踪,提高追踪率和追踪到位率。
因地制宜地开展乡镇查痰点工作。
(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进一步加强我县创建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活动,按照xx省卫生厅川卫办发要求,及时做好我县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申报和接受全省创建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考核工作。总结创建活动的特色、经验和问题,促进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全面、深入、持久和规范发展。
(四)加强医防合作,提高病人发现率;
进一步加强与医疗机构协作与沟通,按照《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与追踪培训教材》,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非结防机构结核患者的报告率、转诊率、特别是转诊到位率。做好与定点医院的合作,及时开展现场调研,总结经验,完善医防合作模式。确保全县结核病人发现数园满完成(各片区20xx年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附后)。
(五)加强抗结核药品的管理;
建立健全药品存储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药品管理人员和职责,保证药品质量、药品供应、调剂,确保不间断供应。
(六)深化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
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扩大影响力度,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及时发现和管理校内结核病患者。
(七)认真实施结核病患者艾滋病病毒感染状况调查工作。
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制定的《结核病患者艾滋病病毒感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的要求,在4—7月间认真实施好结核病患者艾滋病病毒感染状况调查工作,并做好资料和标本的收集与上报工作。
2023年结核病工作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群防群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学校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庄九年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富平(校长) 副组长:蔡睿智(政教主任)
成 员:张元鹏 冯玉龙 张元鹏 李王长 袁文瑾 任长洲 各班主任
分工如下:
张富平: 负责全校结核病总责及经费落实工作 蔡睿智: 负责督查结核病健康健康工作的开展 冯玉龙: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 张元鹏:负责组织教师开展结核病主题班会活动
李王长:负责做好师生和学生家长结核病情况统计,严防结核病的传染
袁文瑾 任长洲:负责做好班级协调工作,确保安全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职责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将结核病防控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结核病疫情报告人;配合卫生部门对校医等有关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结核病暴发疫情处理等工作。
四、常规预防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经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核心知识包括:(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县级结防机构(设县疾病控制中心)接受核查和治疗;(4)在县级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能够治愈
五、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
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 例,但未达到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应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的健康状况。
2、休学管理。根据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结核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县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管理。
3、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4、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对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学生结构病病例,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县结核病防治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
5、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对结构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无异常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可正常上课,学校应当要求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自我观察。
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六、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镇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考虑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核定事件,并确定事件级别。镇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程序直接确定学校是否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构成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理。在落实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强化开展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防治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2、加强学校每日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
3、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密切接触者筛者以及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等工作。
4、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公共场所通风等措施,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2023年结核病工作计划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
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学校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二、建立卫生、教育两部门协调工作
机制完善并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学校将结核病防治工作
列入区域卫生规划,负责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及时联系县疾控中心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学校要指定在校医护人员负责结核病防控工作,担负结核病监测、疫情报告、可疑病人转诊、管理、健康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并列入年度教育、卫生工作检查内容。
四、相关部门职责德育处?
1、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2、会同卫生局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加强与卫生局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按规定设立校医室、配备卫生专业人员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结核病疫情:
1、建立健全本班结核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做好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主动配合学校做好传染性病人的隔离、密切接触者筛查、环境消毒、宣传教育等疫情处置措施的落实。接受上级部门结核病疫情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班主任是本班结核病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五、监测报告
1、学校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指定专职或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2、学校一旦发现肺结核报告病例,应详细记录病人的年级、班级?住址和联系方式立即通知并报当地教育局要求其采取相关防控措施,防止传播扩散并积极进行救治。
六、预防控制
一、日常预防
1、学校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进广大师生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尽可能地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和学习负担增加营养、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
2、学校要指定专人对教室、办公室、电教室、实验室、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学校要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无儿童预防接种证要及时予以补证、补种后方准入学。
4、完善新生入学体检制度将肺结核筛查列入检查内容筛查工作必须按要求落实到位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学生健康档案。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在家或住院隔离治疗待疾控中心诊断无传染性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实施休学或在校治疗,在校治疗就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结核病人全程督导联合化疗管理规定,在当地医生或校医的督导下,实施全程督导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5、充分发挥学校卫生室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作用及时发现咳嗽、咯痰二周以上或有发热、盗汗及咯血等可疑肺结核病症状的学生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告疾控中心,并由学校督促其尽快到疾控中心诊治。
二、疫情控制
在学校群体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时即可认定为学校发生肺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需采取以下措施?
1、当发生肺结核病疫情时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县疾控中心书面报告。接到学校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核实疫情一旦确认应立即组织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进入学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筛查制定控制方案指导学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2、学校对发生肺结核疫情的联合疾控中心指导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认真讲解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消除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结核病疫情对学生学习的影响。
3、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治疗管理防止结核病疫情在校内传播蔓延学校在查验疾控中心出具的准予复学证明书后方可允许患结核病的学生复学。
七、监督管理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
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防控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因疫情报告不及时、可疑病例不按规定及时处理、为有传染性的学生开具复学证明、不认真落实结核病筛查工作而造成结核病在学校传播流行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2023年结核病工作计划篇7
为贯彻落实《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切实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省级专项资金结核病防治项目任务,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订《县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一)完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建设,不断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服务体系高质量运行。
(二)全县发现并规范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620例以上,各乡镇具体任务数见附件。
(三)继续完善实验室建设,提升结核病实验室人员的工作能力,县人民医院要建成痰培养室建设,具备开展痰培养能力。
(四)结核病防治工作“五率”达到国家、省、市要求。
(五)对学校、流动人口、艾滋病/结核病双重感染等特殊人群开展有效的宣传和防治工作、
(六)积极探索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补偿机制,推进免费抗结核药品政策改革,优化、调整普通肺结核患者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政策。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工作部署,提高结核病防治体系运行质量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要适时调整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技术小组成员和相关科室业务人员,调整后的名单报卫生局疾控科。综合性医院、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和恢复结防门诊。(市局文未找到相关内容)
根据《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加强医防合作。县人民医院要全面做好结核病定点门诊相关工作。县疾控中心要充分发挥疾控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督查作用,确保服务体系的高质量运行。各乡镇要根据《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县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订年度结核病防治实施计划,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开展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工作
1、着力提高肺结核患者发现和诊疗水平。通过健康体检以及对糖尿病、肿瘤、精神病等高危人群监测等多种途径早期发现肺结核患者。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报告工作,发现的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达100%,转诊率达95%以上。继续做好网报肺结核患者的转诊、追踪工作,落实乡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和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免费筛查率高于95%,结核病诊治定点单位应建立集体定诊制度,至少每周集体定诊1次,减少误诊或过诊,初诊可疑患者查痰率达100%,切实提高患者诊疗水平。
2、提高肺结核患者规范治疗率和系统管理率。以结核病患者为中心,积极探索直接面视下的化疗(dot)新方法和新模式,根据患者不同需求,采取科学合理的督导治疗管理方式,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保证肺结核患者规则治疗率达90%以上,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85%,按时取药率、按时查痰率均达95%,各类工作资料、数据完整、真实。诊治定点机构要规范进行辅助检查和治疗,规范落实诊疗费用减免政策,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切实做好跨区域患者的管理工作,转入患者信息反馈率90%以上。
3、切实做好药品管理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做好抗结核药品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患者服药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全疗程至少2次免费肝功能检查,治疗第1个月乡级或县级结防督导人员至少要与患者见面1次。
4、认真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控制工作。配合艾防机构对所有艾滋病阳性患者开展结核病筛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筛查率达到90%。按要求治疗管理所发现的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患者。
(三)提升耐多药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质量
认真做好耐多药结核病筛查工作。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对所有涂阳患者痰液进行收集,并按时送至县人民医院(县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县人民医院要严格按照《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要求,规范开展痰培养、药敏检测以及患者治疗和管理工作,并负责提供治疗药品和落实定期门诊随访服务。县疾控中心负责患者居家服药、治疗及随访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规范执行面视下服药。所有耐多药患者均严格实施dot管理,并确保患者的个案信息及时、准确录入专报系统,录入及时率达95%,完整率不低于95%,与原始资料符合率98%以上。按市卫生局要求建立健全耐多药结核病村医治管工作经费补偿机制。(市局文未找到相关内容,原文是配合新农合等部门做好费用报销工作,做到即时,方便患者)
(四)加强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建设
认真执行痰涂片镜检质量保证工作(eqa)制度,提高痰检工作质量。参加市疾控中心对县级结核病细菌实验室每季度1次盲法复检。
进一步完善结核病痰培养实验室建设。县人民医院2014年上半年必须完成痰培养实验室改建工作,并按要求制定结核病实验室操作的标准文件和程序文件。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报请市局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开展培养工作。
(五)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
县疾控中心及各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认真落实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各项措施,及时发现并规范处置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配合教育部门对学校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辖区内学校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监测掌握学校结核病疫情,提升学校结核病防控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健康促进学校、“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和学校健康教育专栏,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六)切实开展健康促进和培训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要求,认真组织集中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同时强化日常宣传,每季度至少有一次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各镇卫生院发放入户宣传资料至少有1次结核病防治宣传内容。县疾控中心年内至少进行1次电视、1次报纸宣传,继续做好“百千万结核病健康促进志愿者”的招募和指导工作。
疾控中心负责乡镇结防医生培训,举办1次以上培训班,卫生院负责乡村医生培训,乡村医生应接受1次结核病相关技术培训,各类培训班考核资料齐全。积极参加省、市疾控中心举办结核病实验人员、结核病防治新技术、疫情监测、耐多药结核防治等培训班,参训人员作为师资对本地开展二次培训。
三、监测、督导和考核
要保证《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稳定,设备、通讯运行正常,及时、准确录入病人个案信息,信息录入及时率达99%,完整率达98%,与原始资料的符合率达98%,按时上报各类监测报表。我局将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要求,对结核病防治单位进行督导,并对薄弱地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督导,督导情况将及时通报。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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