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职场人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记录好工作报告至关重要,写工作报告是记录我们工作情况最直接的方式,下面是吾爱文书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党费检查工作报告8篇,感谢您的参阅。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1
2016年,军干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厅党组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规定,建立了较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全年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没有无故不缴、拖欠、借支、侵占和超范围使用现象。
一、党费收缴情况
2016年我所在册党员119人,其中职工党支部25人,军休干部第一党支部31人,军休干部第二党支部29人,军休干部第三党支部8人,军休干部第四党支部26人。职工党支部全年应收党费:4252元;军休一党支部全年应收党费:7990元;军休二党支部全年应收党费:7186.4元;军休三党支部全年应收党费:4904元;军休四党支部全年应收党费:6520元。各支部全年应收党费共计:30852.40元。
二、党费使用情况
根据陕直工发(2006)84号文件,关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可将收缴党费的50%,职工党支部可将收缴党费的20%直接留成,用于党员组织活动等费用的规定。职工党支部全年共留成党费1247元(四名退休党员按50%留成)。军休第一党支部全年共留成党费3995元;军休第二党支部全年共留成党费3593.20元; 军休第三党支部全年共留成党费2452元;军休第四党支部全年共留成党费3260元。各支部全年留成党费共计:14547.20元。所党委全年上交厅机关党委党费共计16305.20元。
三、党费结存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所党委共结存党费12665.94元,其中转接上年度党费结存12079.94元,本年度留存党费586.00元。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2
现将中国共产党万宁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市管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支的基本情况
2011年12月底市管党费账面结存548526.30元。
2012年1月至2016年10月底,市管党费收入总额为4581011.74元。其中,各基层党委共上缴党费3340171.10元,省委组织部拨来1227220.00元,党费利息13620.64元。
五年来,市管党费共支出4050350.69元。其中,党员教育支出1708700.80元,党内表彰支出189886.00元,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1427300.00元,上缴省部573206.69元,下拨下级党组织留存党费149414.7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842.50元。
截止2016年10月30日,收支相抵后,市管党费共结存1079187.35元。五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情况
五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标准,从严收缴党费。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t;海南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使广大党员全面准确地了解党费收缴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制定党费测算表、开展督促检查等方式,确保党费收缴按标准执行到位。
(二)严格审批程序,从严使用党费。严格审批权限,党费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请示汇报,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决定,重大开支报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每笔支出均有经办人签字,相关人员审核和市领导审批意见,下拨的党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做到开支合理,账目齐全。党费使用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主要用于党员教育、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表彰先进等,使有限的党费发挥最大作用。
(三)严格执行制度,从严管理党费。一是严格执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制度。按照规定设立党费专账,如实记录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精心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组工干部从事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银行代管、定期对账制度。在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户,要求各党(工)委上缴党费时,应将党费存入市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市委组织部凭银行缴款回执单确认上缴党费金额,坚持每季度与工商银行对账,做到账款相符,确保党费管理规范有序。三是严格执行定期公示、年终报告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政府专网公示、文件传阅等方式,接受广大党员监督,确保党费管理工作透明、公开。
三、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意见
当前,在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及时根据党员的工资收入变化调整收缴党费的标准,对迟交、少交党费的党员未能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有些党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组织观念不强,存在着不能自觉、及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的现象。
今后,要继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文件精神,继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3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和大会安排,我就中国共产党凉水镇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以来全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大会报告。
我镇各级党组织23个,其中:党委1个,党支部22个。2013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9643.6元,2014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9103.4元,2015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10417.2元,2016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11972元,所收党费按年度均已全部上缴至阆中市委组织部,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等,无截留、挪用、贪污党费的现象。
近年来,党委坚持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市委相关通知精神,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了党费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二是实行专人负责。根据中组发〔2008〕3号文件规定,党委指定党政办主任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保证账目清晰,所收党费每年12月底前全额上介至市委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四是定期自我检查。每半年对全镇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结合实际重新核算党员缴纳党费的基数、比例和数额并告知其本人,督促党员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缴纳、所收党费是否足额上缴、账目是否规范明白等,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当前,在党费收缴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有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二是少数党员党费缴纳意识不强,不能自觉、及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个别单位支部刻意隐瞒收入,不按党费收缴比例交纳党费; 三是少数负责党费收缴的同志在执行党费收缴标准上把关不严,计算方法简单,没有严格审核; 四是少数单位党组织对党员不及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的现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党员的思想教育不到位;五是少数党支部党费收缴力度不够,有的只是象征性的收点党费,存在漏收欠缴党费的现象。存在的这些问题,有待今后改进。
各位代表,党费是加强党的建设、搞好党的教育、开展党内活动的重要经费。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更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我们必须把缴纳党费的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让党员真正理解党费缴纳的重要性,自觉、及时、按标准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同时,镇党委将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党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报告完毕。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4
按照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宝组通字〔2016〕69号)文件要求,我办(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对机关、基层党支部进行安排部署,各党支部对照专项检查内容,认真对2008年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自查,党组进行专项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进展情况
我办(局)机关、基层3个党支部,共计48名党员。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开展自查自改,专项检查,机关22名党员补交党费1676元,维管处1名退休党员补交党费480元。截止9月30日,我办(局)3个党支部全部完成了党费收缴专项检查任务。
二、主要做法。
1、党组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提出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党员学习通知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必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按照专项检查要求,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党支部积极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认真对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重点对2008年至2016年6月以来党员交纳党费及收缴管理情况进行逐年核对,一个党员一个党员进行计算,认真填写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并按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工资中扣缴的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的通知和党费收缴专项自查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各党支部和财务人员进行认真计算核对,进一步对党费交纳标准进行明确公示,对少交纳党费人员进行教育整改,现已全部整改补交到位,共补交党费2156元。
3、主动建立健全制度。通过这次党费收交专项检查,各党支部建立健全了党费收缴制度,党费管理制度等,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交纳的数额、党费计算依据、党费交纳时间等制度规定,有力推动了党费收缴工作的全面落实。
4、强化党费收缴落实。为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各党支部都明确了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费收交手续,定期开展自我检查,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交纳党费,做到了党费收交有登记、上缴有依据,主动对党费收缴进行公示,全面推进了党费收缴工作的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开展党费收缴工作自查,我办(局)党组、各党支部虽然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能够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抓实抓好,党组班子成员和党支部委员能够带头交纳党费,党费收缴做到了专人收缴管理,足额及时收取,定期检查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没有拖延、垫交、扣缴等现象。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党支部在党费收交中,存在党费收交不严不细问题,特别是不能及时随工资增长调整党费基数,致使有少交党费现象,在党组监督和专项检查中才予以补交党费;二是少数党支部和党员存在不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有催缴党费的现象;三是大多数离退休党员认为党费收缴标准过高,有转社区需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局)将以这次开展党费收交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落实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党组织把按规定收缴党费作为党组织必须履行的职责,发挥党费工作的教育功能和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的思想认识,使党员把按时交纳党费的过程变为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强化党员交纳党费的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确保党费收缴管理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特别是在党费收缴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办好交接手续,保证党费收缴管理的连续性和准确性;三是按照《党章》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各党支部都要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调整党费收缴额度,保证全体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四是严格履行党费收缴手续,建立健全党费收缴台帐,使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上缴党费的所有票据按年度进行存档备查。五是办(局)党组坚持每年组织1次党费收缴和管理自查工作,及时核对账目,查看票据和记录,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正规有序,公开和监督工作全面落实。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5
按照《泉塘街道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党费收缴工作开展专项自查的通知》要求,我社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指定专人负责,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我社区大部分基层党组织均能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足额缴纳党费。目前,我社区党总支共有党员46人。2016年,共有正式党员45名,预备党员1名,收缴党费合计2970元。所收党费均全部及时上缴街道组织办,无截留党费或将党费挪作他用等现象发生。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我社区严格遵守《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街道有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1、社区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有专门的党务工作者负责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能够按月交纳党费,不存在不交党费的现象;
2、社区党费的管理工作由党工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
3、社区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及时上缴街道党建办;
4、社区党组织交纳方式符合规范,不存在别人代交、组织垫交、单位扣交等现象。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的归档工作,及时将党费收缴登记册、上交党费所有票据等重要内容,归档整理,以便长期备查。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
1、有的党员党费不是按月交纳,而是按季度交纳或者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2、极个别党员存在调资不调党费的情况,没有将调整的党员工资及时纳入党费收缴基数;
3、极少数党员长期失联或者长期在外务工,存在党费收缴困难、延期交纳的现象。
四、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我社区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抓好党费收缴工作的整改工作,主要措施有以下三个方面: 1、明确党费交纳时间。每月1日要求社区所有党员主动向支部交纳党费,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下,经党支部同意,可以预交或补交党费,但预交或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明确党费交纳金额。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必须依据《党费收缴规定》,区分每一名党员的工作收入,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金额,并以书面形式将党费清单告知党员本人,要求每名党员按照党费清单按月交纳。
3、明确党费处理办法。对于延期交纳或者无故未按照规定数额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加强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当年民主评议党员不得评为优秀。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6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t;关于公示2016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度,贵港市住房局党支部党费收入为12348元,已全部上交给市直机关工委。2014年11月5日对2016年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通报,现将公示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一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传达。11月5日,市住房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传达《关于公示2016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精神,通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保证让每一名党员都能详细了解党费具体用途。二是每月按时公开。对于党员上缴的党费,我局支部每月及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年底在局门户进行公示。三是党员对公示内容的反响。全体党员一致认为:2016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充分体现了透明性、民主性、真实性,是党务公开工作的一大亮点,全体党员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二、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我支部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7
根据石鼓区委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和管理的规定》,结合我街实际,现对街道机关及各党支部2009年以来党费收缴自查情况作简单的汇报。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我街共有党员 386人,其中机关党员36人,社区党员 350 人,三年来累计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21165.80元。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几年来,我们在党费的收缴、管理过程中,主要强化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一是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二是指定党办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报告单,街道党委上缴党费有收据;四是实行了党费收缴通报制,街道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进行了通报。
另一方面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今年来,街道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石鼓区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差距及改进意见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和党支部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社区党支部部分党员外出务工无法及时缴纳党费;社区党支部有少数党员不按党费收缴比例交纳党费。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党费检查工作报告篇8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党费解缴和党费收缴、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万组通〔2016〕39号文件精神,乡党委认真总结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中的问题和经验,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在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过程中,我乡严格执行《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和《达州市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地缴纳党费。各党支部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并予以公示;对于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缴纳党费,做到党费收缴没有遗漏;收缴完党费后如数全部上交到乡党费收缴负责人手中,并及时上交到市委组织部,没有截留使用党费现象。
二、党费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乡党委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党费工作由专人负责党费管理,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乡党委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党委副书记因病请假,遗失了往年的收缴票据,导致无法自查2012年、2013年的党费工作;二是个别党支部未能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三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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